原标题为:刘志勤:银行利润注水是一剂慢性毒药 每逢岁末,金融战线的竞争日趋激烈,甚至达到寸土必争、寸户必夺的程度。目的就是为了让年终财务报表好看一点。在诸多政策与对策的博弈中,“预支利润”成为一些银行机构经常用来救急的手段。不久前笔者拜访南方某家国有银行的老总时,对“预支利润”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 “预支利润”,顾名思义就是把明年或未来的利润,提前划拨到今年的账面上。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银行提前向企业收取明年才到期的发给企业的贷款利息或服务费,以解银行今年利润不足的“燃眉之急”,适当给企业优惠,两厢情愿,皆大欢喜;第二种做法则明显违规:银行干脆向企业拆借部分资金,用来冲抵银行利润的差额。为了做到这一点,银行当然要同样给企业有吸引力的利息回报,两家拍手称快,饮酒把盏,共度年关。
据笔者了解,由于国内金融市场存在不良的竞争环境、不当生存心态和不好的绩效制度,金融行业的发展一直面临来自业内外的双重冲击,这种移花接木的现象并非少见,早已常见不怪。然而,如果统计报表上的利润不是真实的财富,而是实实在在的负债,对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危害性将不言而喻。 金融界的竞争环境日趋恶劣,虽有人归咎于外因,但关键还是内部竞争机制不完善。工程师恩斯诺在他写于1889年关于中国的研究报告中,用很大篇幅描述那时中国商业界的恶劣竞争是无序、无规、无法的“三无”状态:商户之间不认合同,只认关系;只顾自家发达,罔顾同业;工于心计但几乎没有同盟合力和外商竞争。乍一看,似乎也是在说当今的中国。中国企业的生存心态一直不好,短视、跟大流、不敢创新的生存心态造就了大量的低端企业,最终成为经济发展的包袱;而金融行业内绩效挂钩的绝对化和无理由放大成绩的功效管理模式已经催生出该行业内的诸多不良行为,应当引起关注。
的银行业应当提倡经营的多样化、多元化,但是目前国内银行业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综合性银行,就是在商业银行的架构下,做着包含私人银行、投资银行、理财等各类业务。所以国内银行业的竞争范围、内容几乎没有各自的特色,使得庞大的金融市场变得狭小、浑浊,竞争无规难以避免。中国应当恢复专业银行的体制,设立专门负责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不得跨界经营,不得从事综合性银行的业务。这样不仅可以净化金融竞争环境,也有利于中国企业平稳发展。 已经开始关注经济发展的纯净性,防止银行利润注水。这是国家的幸事。因为预支利润的行为,犹如服用慢性毒药,如不制止,一旦成瘾后果严重。笔者认为,在国家努力发展绿色经济的同时,要推广蓝色金融战略,即坚持平等、平衡的发展理念,鼓励竞争,但是这种竞争必须尊重和保证对方的生存权、发展权,从而减少甚至杜绝预支利润的违规现象,避免出现更大的问题。
其他评论:唐双宁:银行利润高,更需扭转不良形象 关于银行利润问题,社会当下反映比较多,直接影响到了银行的社会形象。对这个问题,我有十个观点,正面五个观点,反面五个观点。 从正面来看:第一,银行盈利,财政才能增收,才能补充资本。十几年前我在人民银行的时候,不良贷款、亏损、资本充足率低三大问题严重困扰银行,银行基本都亏损,为了保证财政增收,只能通过发放贷款这种形式实现虚假利润上缴财政。所以现在银行盈利是好事。第二,银行能够盈利是改革的成果。经过改革,企业效益变好银行才能盈利;经过改革,银行经营管理效率提高,发展了中间业务才能增加利润。第三,银行能够盈利是资产质量改善的结果。从前,由于融资结构不合理和一些政策性因素,银行出现很多不良贷款,利润都得去冲销不良贷款。现在能实现盈利,当然是好事。第四,根据我得到的数据,银行业的利差与国际水平相比并不高,甚至还要低。第五,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总体是合理的。所以对银行的盈利问题,从正方的五个观点看是好事。
那么问题在哪儿呢?我认为,首先是银行的利润高过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社会平均利润率大体是10银行大体是20造成社会对银行利润问题反映大。其次,收入差距大,低收入群体占多数,造成社会对银行利润问题意见大。从收费方的银行来讲,我们同国际“接轨”了,而从付费方的群众讲则接不上轨,物质上和心理上难以接受。对此我认为可以考虑差异化收费,比照累进收税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三是中小企业感到贷款难、贷款贵。这其中可能还有“倒手加价问题”,即银行贷给大企业,它下面的财务公司、社会上的资金“掮客”再倒手,层层加码。四是有的银行也存在收费不合理问题,比如贷款搭配收费等,不该收的收了,该告知的没告知,收费不透明,一些银行还额外加价收费,客户自然有意见,也容易和银行利润高相联系,以为银行靠多收费赚利润。这些问题是不是个别现象很难下定论,但至少是一粒老鼠屎搅了一锅汤。五是银行案件频发和铺张浪费现象也极易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有的银行内控不力,案件频发,还大吃大喝,高额消费,引起社会不满。现在有些银行的社会形象确实不好,和普通老百姓生活比一比,真的应该扪心自问,真的应该深刻反思,并且切实加以改进。 什么事情都有两方面,我们不能看到这一面就忽视另一面。办银行也是这样,我们应念好“五字经”:“利、法、信、义、道”。金融企业不讳言以盈利为目的,但“利”要以“法”为约束,要以“信”、“义”为前提,要以“道”为基础。在目标上体现为“利”,在行为上体现为“法”,在他人体现为“信”,在社会体现为“义”,而在这一切之上,则体现为“道”。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其他评论:张建升:银行服务不能积聚负能量 汉口居民吕婆婆反映,1987年她办了一张存折,用到1993年时上面还有75.98元余额。去年这张存折被找到,但她想取出存折上面的钱,却并不那么顺利。15日,吕婆婆来到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记录相关信息后介绍,吕婆婆当年的账户金额不足300元。从2005年9月21日起,该行对不足300元的小额账户收取储蓄管理费,每年12元。吕婆婆的账户余款一年利息可能不到12元,算下来,吕婆婆还可能倒欠银行的钱。不过,存折上现在到底有多少钱,他们将调取资料核查,预计一周内可以给吕婆婆答复(9月16日《楚天都市报》)。 尽管小额账户管理费早在2005年有的银行开始征收,2011年已经被明令禁止。但是,这一幕情景的出现还是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仍然难以消除人们心头的疑虑。 谁也不能否认,小额账户管理费涉及银行与储户之间合同内容的重大改变,可是银行单方面决定有效吗?能够溯及既往吗?对类似吕婆婆的储户们公平吗?如此决定,诚信何在? 在收取六年之后,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数十余项服务收费。据此,是否可以得出已经收取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合理的结论呢?人们依旧茫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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