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熊光清:反腐败须有制度突破 腐败已经成为面临的亟待解决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最近几年,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办了不少大案,抓了不少贪官,但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可以说,要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只是有决心还不够,只是查处一些贪官也不够,必须借鉴国内外反腐的成功经验,在制度上进行突破。 第一,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为遏制腐败建立最基本的制度基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保证政治廉洁的有效措施。在许多国家,这项制度都是反腐败的重要制度,并通过法律予以保障和制度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讨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2012年11月30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第二,加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腐败说到底,还是官员掌握的权力太多了,控制的资源太多了,而这种权力又不受制约和监督。当前,无论从个人、社会还是国家角度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呢?从国家层面讲,就应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使这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保证权力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从单个部门来讲,就是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并保证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不搞暗箱操作。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呢?对权力的监督主要应加强四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督,二是人大监督,三是法律监督,四是舆论监督。当前,要推动舆论监督法治化,完善舆论监督外部环境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监督权力的成功经验,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第三,废除那些滋生腐败的坏的制度,确保权力在良性的制度环境中运行。掌握权力的人,并非本性都是坏的;但是,如果制度环境是坏的,即使是好人,时间长了,也有可能变坏。的制度设置绝大多数无疑都是很好的,但是,时间长了,好的制度没有随之进行改革,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了,可能就会变成不好的制度。官员等级制度就很典型,不同级别干部的待遇有不同的标准,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但这种制度搞到后来,就成了特权制度,就是腐败了。有学者对苏联的这套制度进行研究发现,这种特权制度正是苏联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国,有很多以前建立起来的、曾经貌似合理的制度亟待改进。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当前中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新的制度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一部分旧的制度规范需要改革和调整。在这种状况下,一些制度就存在漏洞,很容易被人“钻空子”,需要进一步完善。
要铲除腐败,就必须建立良性的制度,塑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很多不合理的制度使腐败制度化了,这些制度不废除,腐败就难以消除。同时,在明文制度掩盖之下,社会还存在很多潜规则。虽然这种潜规则与明文的制度相冲突,但是,你如果不遵守它,就会寸步难行。官场上也是如此。结果,违背明文的制度,遵行潜规则,搞贪污腐败就成了普遍现象。反腐败被有些人说成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谁倒霉。有些被查处的贪官不服气,他们说,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自己只是运气不好,才被查处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要美丽,首先要干净,先创造一个干净的制度环境,相信中国就可以变得非常美丽。
实事求是讲,对把握这样的风险缺少经验,实际的把握也没有达到舆论的期待,因此出现了吏治面向市场经济的诸多漏洞。这些年腐败变得严重,是中国全社会没解决好这个问题的集体代价。 现在看来对吏治系统做将就的修修补补不是办法,对其进行深刻的改革已是未来的唯一选择。这些改革应正面涉及一些很困难的问题,包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官员“为人民服务”的含义应当是什么,官员的价值是什么,当前官员实现利益的方法和渠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并且必须依法严惩的,还有哪些是应当通过改革从“潜规则”变成合法途径的,等等。 必须坚决打击腐败,这样的声势当前已经形成。但如果腐败分子“越打越多”,或者一边打着一边有人“前赴后继”,就必须向深层原因开刀,摘除“克隆”腐败分子的一些关键性元素。 决不是整个的政治体制错了,因为腐败问题虽然突出,但代表不了中国现实社会的全貌。中国这些年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国家的综合能力连上台阶,这些成就的实质意义哪一个都不比当前腐败的负面意义分量轻。
腐败不是肌体上的一颗简单毒瘤,只要不怕痛,就可以一刀割掉它。抓这么多贪官,决不能说党和政府缺少反腐败决心,而真正的原因是它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断有人宣扬只要搞“民主选举”,问题就迎刃而解。但大量搞西方式选举的发展中国家腐败问题比中国还严重,证明了这种说法完全就是忽悠。 反腐败是浩大的社会工程,它必须首先是“反”和“斗争”,但同时也一定要把它当“改革”来理解和把握。所有这一切应促成公开透明的官员利益系统,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公平廉洁的社会,实现官员体系与公民社会的和谐。 抓贪官让人们很解气,这样的故事也很适于舆论用来消费,但那些令人痛恨的贪官都是从车头位置昏了头掉到车轨上被辗碎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社会把握不了快速市场化转变的“牺牲品”。 鉴于反腐败的重要性已是社会最大共识之一,我们认为有必要以反腐败为突破口,带动对吏治深层问题的着手解决,这也应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 一天揪一个贪官出来,这是反腐败的巨大成果,值得全社会为之鼓掌。但“天天都有贪官抓”不应是的“长期成就”,反腐败应通过体制改革逐渐减少贪官的出现,那样的中国才是充满希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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