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社区|百姓的网上家园-互动交流平台!(0.0)=^_^=(00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政府管好自己事 互联网何愁不健康

2013-2-16 10:07|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15| 评论: 0

摘要:   原标题为:窦含章:管好自己事,互联网何愁不健康   2012年末,观众没有等来世界末日,却等来了《人再囧途之泰囧》。这部3000万成本的小制作,创造了11亿票房的大奇迹,好就好在一个囧字。   囧是这两年的网 ...

  原标题为:窦含章:管好自己事,互联网何愁不健康

  2012年末,观众没有等来“世界末日”,却等来了《人再囧途之泰囧》。这部3000万成本的小制作,创造了11亿票房的大奇迹,好就好在一个囧字。

  囧是这两年的网络热词,百度百科对它的注解是郁闷、悲伤、窘迫、无语。网民既喜欢自嘲囧,也喜欢看别人囧,别人越囧,网民就越高兴,这是泰囧火的原因,也是中国互联网囧事不断的因由。而2012,正可说是中国互联网的囧年。

  一年里,从方韩之战、王石野史,到薄王事件、房叔表哥,从毒胶囊塑化剂,到雨淹京师钼铜PX……在网络沸腾的口水中,一个个光鲜的偶像倒下去,曾经的政治明星不再风光无限,道貌岸然的书记局长被扒了个赤条条。互联网就像一台“毁人不倦”的“绞肉机”。就连掌管绞肉机的运营商也不能幸免。京东商战、3Q大战、3百大战,打来打去,没一个落得好名声。

  有人说,这样的互联网不理性,闹得慌。我却觉得,这一场场囧戏虽有些狗血,但对整个互联网,乃至整个社会来说却并非坏事,我甚至从这太囧中看到了太平的希望。

  对于许多当事方来说,被囧当然是场杯具,但如果他们不杯具,我们的社会就要悲剧。网络如不扒光雷大官人,仍让他在台上讲反腐,重庆北碚区73万百姓岂不就要悲剧?毒胶囊塑化剂不把它亮出来晒一晒,人岂不要当一辈子的化学小白鼠?网络舆论监督的使命就是要让这些当事方囧一囧,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能向前走一走。

  当然,网络舆论中有不少狗血和八卦,比如,将诸多女青年的目光引向“小三商学院”,就有助长不良社会风气之嫌。但水至清,则无鱼。网民的网言网语,也在帮助载着这艘大船向前进。

  过去,我对网络舆论中的偏激煽动和谣言横行很担心、很痛恨。但在2012的一场场囧戏中,我惊喜地看到,偏激的煽动和造谣传谣正在受到越来越强的自觉抵制。过去,网络监督主要是监督政府、监督官员,可2012年网络狂欢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意见领袖、媒体机构这些网络监督者,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网民的监督。通俗点说,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拔高点说,这叫相互制约,生态平衡。

  2012,的互联网生态圈在一场场囧戏中发育得更均衡、更成熟了。各种组织,各色人等就像大自然的亿万物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平衡中共荣发展。这种制约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有影响力的发声者,都开始有话好好说,开始珍视手中的舆论公器。这种谨慎,正是一场场囧戏的结果。因为大家看到,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大名气,多少粉丝,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就要受罚,就要挨喷。

  相互制约的结果,就是诸神归位,各司其职。政府管好自己的事,该立法立法,依法行政;意见领袖管好自己的事,有话好好说,不造谣不谩骂……只要大家把自己的事都管好了,互联网何愁不健康?

  其他评论:王兆雷:以法治涵养网络“正能量”

  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无论对于保护网民个人合法权益,还是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这都是一个积极信号。

  有共识,才有合力。网络要健康文明、蓬勃发展,这是一个共识。而要实现健康文明蓬勃发展,另一个基本共识应该是法治。以法律规范网络生活,这是网络发展最根本的保障。

  在现代社会,任何法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与尊严。在这个意义上,不应将立法狭隘地理解为某种“管控”,更不应将网络立法与网络发展对立起来。相反应该看到,对网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网络管理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加强网络立法,不仅是对网络违法犯罪的震慑,更为网民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将网络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让法治为网络发展护航,保护权利、规范权力,我们的网络才能更文明、更健康、更安全,并由此涵养激浊扬清的网络“正能量”、培育良性互动的社会新格局。

  其他评论:曹林:网络问题需要一个个解决

  与一个律师朋友聊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这几天正在审议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他跟我说,在没看到关于这个草案具体的报道之前,他对这个立法充满抵触,习惯性地认为这个法律会限制网络言论表达,但看到具体报道,了解到立法初衷和相关规定后,他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这代表了许多网友和公众的看法,理解和接受一个法律,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突破固有的偏见和对“管制”的逆反情绪。

  这种对网络立法的过度防卫心态不难理解,因为当下的网络有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解决这些问题有时需要不同路向的制度安排。因为缺乏成熟的法律安排,我们的网络起码在两方面都暴露出了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法律保护,公民的网络自由发言得不到保护,民众对此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缺乏法律保护,网络上很乱,从购物、金融到其他日常生活。随着公民越来越依赖网络,可公民在网上的权利却并没有得到保护,经常成为欺诈、造谣、诽谤等行为的受害者,很多时候被侵权了却无处申诉和维权。

  法律不完善,一方面是正常的发言权有时被侵犯,另一方面是乱发言者得不到追究,两种问题纠结地并存,当然都只有通过立法的方式才能解决。法治社会,法律是每个公民最靠谱的靠山与后台。

  但有一种倾向是,为了急于解决一个问题,而反对立法解决另一个问题。以“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为理由,反对解决另一个问题。以“自由表达没有得到有力保障”反对治理网络欺诈、造谣和诽谤,这当然是一种思维误区。一方面,治理各种网络乱象,比如那些侵犯到公民正当权益的行为,也是扞卫网络自由;另一方面,网络问题需要一个个地解决,每个问题都需要立法解决,不能以“没有解决自己最期待解决的问题”就反对立法解决其他问题。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立法,不能苛求一个立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要一部具体的法律有超越其法律管辖的、不切实际的期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同样负有保密和保护义务——这实际上也是在限制公权力侵犯民众的个人电子信息。但真正对公权力的限制,不是这部名为旨在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立法所能承受的。民意需要倾听,问题需要解决,但不能指望一部法律就可以毕其功于一役。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00社区

GMT+8, 2023-1-31 10:40 , Processed in 0.04120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