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终清欠为何年年成为“保留节目” 据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和往年比农民工欠薪的案件有所增加。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要切实保障明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并尽快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12月30日《中国日报》) 说实在的,农民工工资年终清欠,已然成为了每年年底的“保留节目”。相关部门的所谓力度、坚决、制度、机制、切实、联手等关键词,公众都已经听出老茧来了,就是不见有多大的成效。在这种情况下,联手的人社、住建、公安、财政、工商、工会等五个部门和一个群团组织就应该深刻反思一下,有没有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人社部门是用工的主管部门,也是清欠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用工情况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动态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没有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没有及时整改,尤其每年从第一个月开始,对出现了不良苗头的用工单位是否了如指掌,并通过劳动执法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为劳动者及时讨回欠薪?倘若年初用人单位就纷纷打起了白条,而人社部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受而不理,到了年终,不出现“欠薪的案件有所增加”才是怪事。
住建部门在联手的组织机构中是较为单一的管理部门,之所以位列其中,是因为大量农民工集中在建筑领域,主管部门防止欠薪和帮助农民工讨薪责无旁贷。虽然农民工在建筑领域面广量大,但他们所投靠的建筑公司都归住建部门管理,建筑的资质审核、检验足以让建筑商惟命是从。住建部门关键的作用是,协助人社部门要求建筑商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范建筑商的用工行为,尤其要在工程开工之日前就跟踪到位。 公安部门在联手的成员中,是一个“救火”的部门,真正到了需要公安部门出手的时候,欠薪的问题往往已经木已成舟。处理讨薪案件,非公安部门莫属。公安部门在这项工作中,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财政部门在解决欠薪的问题上,主要是要发挥政府钱袋子的作用,政府的投资项目立项前,大凡涉及使用农民工的工程,都应该把农民工的工资充分计入预算中,向政府报批时,如果这一资金没有保证,就要及时提醒政府暂缓上马或不上马,财政部门提醒了,政府不采纳,就是政府的责任。
工商部门掌管着大量私营企业主的经营权,私营业主执照的审核、年检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经营者是否诚实守信,工商部门是经营者的第一宣传人,也是直接监管人。执照的年检不是在办公室内盖个章就了事,应该根据登记注册档案,按图索骥,深入经营户,了解和查处在用工方面的欠薪情况,该吊销执照的要随时吊销执照。 工会组织是职工的娘家人,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是工会在清欠问题上发挥作用的组织保证。农民工成了工会的会员后,工会就应该及时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制度上、契约关系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涉及清欠工作的部门、组织还有不少,只要都尽到责任,而且形成合力了,欠薪就不再是一个问题,而清欠也就不会成为每年年终的“保留节目”。(作者:范丰)
其他评论:连海平:严惩欠薪企业,也要区别对待 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人社厅日前进行了解读。今后,企业拖欠员工薪水或欠缴社保费用不仅将面临银行拒绝贷款的窘境,还将失去承接投资和参加政府采购的机会。 拖欠员工薪水或欠缴社保费用的企业不仅面临银行拒贷,还将失去承接投资和参与政府采购投标,这一招真够狠,乍看也很解恨,对有钱不还的“老赖”就应该出狠招,逼他诚信。请注意,这里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不可否认,确实有这样的老板,只管自己快活不管他人死活,别说员工社保想办法赖掉,连正常的工资也能拖则拖,能扣则扣。但是,事情的另一面,也确实有一些企业是无可奈何,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 对那些暂时陷入困境、仍有“钱途”的企业,银行不但不应该对其“断粮”,政府不但不应该限制其投资和参与政府采购,还要想一些办法来帮助他们度过“寒冬”,以便他们能挺过去,及时偿还员工工资。而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式的处罚,只能置其于死地,压死企业,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就变成了死账,永无兑现的可能。企业倒闭,留下一个烂摊子和一大堆矛盾,谁来善后?这样的结果,难道是大家想见到的吗? 可以预见的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会对那些身上有钱但不想还的“赖皮”企业产生震慑作用,使工人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同时需要顾及的是,欠薪现象之所以泛滥成灾,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关于劳动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章并不少,可是有的地方在执行中缺乏效力,针对这种情况,必须采取比银行断贷等更强硬的办法;二是,“原子化”的员工,不足以与资方平等谈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则需要更多帮扶。由此可见,只有料想周到、有的放矢、宽严相济,才能使立法善意最终转化为良好现实。
其他评论:一个欠薪纠纷何以毁掉14个生命 很简单的工资纠纷问题,为何弄到了要“用生命去赌”的地步?暴力维权需要谴责,地方政府和资方也应该吸取教训,在化解劳资纠纷上面下工夫,避免小怨积成大祸。 12月4日,广东汕头市潮南区一内衣厂发生火灾,造成14名年轻女工死亡。纵火嫌疑人刘某被抓获时表示,他很冲动很气愤才做出这些事,因为几天前从该厂辞职时向老板结账,但老板以他工作量记假为借口,不肯给他工资。记者问刘某:那你现在后悔吗?刘某:我做这些事从来不后悔,我拿不到钱,就只好用自己的生命跟他去赌。 一个年轻人的愤怒与冲动,酿成了一场骇人惨剧。我们为那14个如花的生命痛惜,更为这种疯狂的举动而震惊——一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些许利益,竟然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何况,这14个少女还是曾经和他朝夕相处的同事,和他一样,是被老板雇佣的工友,他却无任何怜惜爱护之心。无论何种原因,他犯下如此罪行,必然被社会大众所唾弃,难逃法律的严惩。
在谴责罪犯的同时,一个问题也值得反思。很简单的工资拖欠问题,为何弄到了要“用生命去赌”的地步?事实上,刘某如果确信自己权益遭侵害,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申诉,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可他为何舍这些正当合法的渠道不走,偏偏要选择只会徒劳无功,且让自己走上不归路的暴力报复之路呢? 是他不清楚有这些合法的渠道,还是他认为,这些渠道毫无用处? 底层民众感觉遭受不公时,选择“用生命去赌”,把满腔怒火宣泄到无辜者身上,是一个悲剧,而这样的悲剧不知已上演过多少遍。这样用暴力来反对不公正的做法,一次次被证明行不通,且代价惨重,但未能阻挡后来者的步伐。 事件发生后,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表示,汕头市卫生部门正组织专家全力救治伤员,并将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此事,虽是火灾,但是根在劳资纠纷,地方政府除了抓安全生产之外,更应该吸取教训,着力畅通维权渠道,在化解劳资纠纷上面下工夫,避免小怨积成大祸。这或许是更需要去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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