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解读与建议研讨会”上,学者牟效波提到北京市民阿庆与北大法学院张千帆教授的一次现场辩论:市民阿庆提到乡愁和乡情,说北京是她的故乡,这么多人来了以后,原来的房子拆了,原来居住的地方也被规划了,故乡就被破坏掉了,他们的资源就没了。 无疑,这和上海某些市民的“蝗虫论”一样,虽以乡情和乡愁为名,实际上是将流动人口视为侵入者。这种矫情的背后,无非是为维系既有特权。 眷恋故土,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浓浓的乡愁,总是在时空的变幻中变得浓厚和甘醇。但,乡愁并不意味着长期占有,并不意味着固步自封,并不是维系既有地域特权的理由。 公民有流动迁徙的自由,在这片疆土上,并不存在属于某些人的独立王国。任何制造壁垒,意图阻止公民流动迁徙的脚步,恐怕都是与法律相抵触的。破除地域垄断和区域壁垒,目的在于守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 因此,于法理上而言,以乡愁作为排斥流动人口的理由,恐怕是站不住脚的。公共资源的拥有,并不是先到先得的圈地运动,而应该是由创造者平等共享。 很显然,北京的这些高校资源,并不是北京户籍人口自建的私塾,而是所有纳税公民共建的国民教育机构。基于此,当地户籍人口没有理由“吃独食”,更没有理由排斥其他公民平等享受权利。
而就情理而言,强调乡情、乡愁恐怕也未必真心。城市狂飙突进的背后,谁人的故乡不沦陷?沧海桑田的时空流转,哪方土地不旧貌换新颜? 乡恋的刻骨铭心,在于风土人情,在于文化传统。坦率地说,从表达乡情、乡愁诉求的北京市民身上,很难看到这些东西。相反,透过他们的话语,更能看到的是他们对既有特权的难以割舍。 为什么他们会把人口流动看成新移民的入侵,潜台词或是:北京城的一切,本该是他们的专属。 当需要奉献、需要体面的时候,便和颜悦色地称“北京欢迎你”;当外来人口要求平等享有公共资源的时候,便将其视为破坏故土的入侵者。如此逻辑,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而所谓乡愁,不过是狭隘自私的地方保护主义罢了。他们的自信和优越,不过是特权享有者在情感上表现的虚胖和浮肿。乡愁,愁什么?愁的也许不是四合院变高楼,愁的也许不是独特地域文化的没落,而是清华北大等公共资源不再成为他们的优越享受。 乡愁不等于恋物癖,也不是对特权的迷恋,而是一种文化和时间发酵的眷恋情结。并且这种乡愁,只有在流动和变化中才会变得珍贵和醇厚。
若担心故土失陷,为何又不拒绝在此聚集的资源?既然接纳这种公共资源优势的存在,就应该接纳资源创造者的平等共享。担心人口膨胀、担心资源透支,这种乡愁和乡情所对应的应该是规划者和资源分配者,怎么能将外来人口视为入侵者? 是乡愁还是对特权的难以割舍?这些在基本权利上排斥外来人口的“本地人”,以乡愁包裹既有特权利益,未免太过伪妄。 也许,我们可以理解这种难以割舍。但只是希望,为政者不要被这所谓乡愁而迷惑。教育平权,事关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消除特权垄断,也是公平与尊严实现的前提。 其他评论:异地高考须寻求治本之策 临到年终,北京、上海和广东先后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或过渡方案。作为异地高考矛盾最突出的地区,北京、上海和广东能在年底公布异地高考改革的思路和方案,算是落实了国务院有关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精神。 但是,分析具体的方案,不难发现,北京的过渡措施所设置的门槛很高,上海基本延续了以前的高考政策,广东的方案也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 正因如此,网友对上述异地高考政策感到失望,完全在情理之中。这也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下,国家将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权限交给地方的必然结果。
早在国家出台解决异地高考的意见时,笔者就撰文指出: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下解决异地高考,在流入人口少、高考竞争程度激烈的地区, 可以行得通;但在流入人口多、高考竞争程度不激烈的地区,就面临很复杂的利益纠缠,地方政府必然根据本地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员的高考利益平衡、城市的教育资源和整体承载力,设置相当高的门槛——对于这些地区,解决异地高考,应该由国家层面主导,具体包括设置开放的基本门槛要求,并根据门槛条件,统计各地外来人员参加高考的人数,协调各地的高考录取指标。 现在各地的异地高考方案基本出台,从北上广的异地高考方案看,果然“不出意料”。可以说,有关异地高考的矛盾,并不会因方案的出台而得到缓解,矛盾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激化。 比如,就包括北京的过渡措施和上海、广东方案提到的异地借考思路,能否执行就存在变数——北京、上海、广东的考题和其他地方的考题不同,分数怎么折算?地方地方允许借考吗?北京、上海、广东怎么和其他地方进行协调?为此,笔者建议,解决异地高考问题,还必须寻求新的思路。 当前解决异地高考的思路,很难根本性地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只能“治标不治本”。众所周知,我国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各高校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省市,如此一来,高考录取指标就变为各省的蛋糕,高考按户籍报名的规定就是这样出来的。 显然,在这一录取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开放异地高考,本地户籍人口就会认为是外来人员“瓜分”自己蛋糕,必然产生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 这一冲突在北上广尤其突出,在其他省市,包括山东、黑龙江、浙江等地也存在,本地户籍人口也质疑,开放异地高考会不会影响到当地户籍学生的利益,只是他们的质疑被淹没在对北上广的质疑中。
要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就必须推进高考改革,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思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打破现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果能实行高考制度改革,根本就无需各地再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首先,全国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完全自主招生。 目前,我国已有80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其中存在三大联考,这三大联考都是全国性质的统考,考生在任何省市都可报名参加,如果将自主招生与高考集中录取脱钩,参加联考的学生,以联考成绩申请自主招生,获得学校自主招生资格,不再要求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这不就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高考了吗? 其次,高职高专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 鉴于我国高职高专目前普遍存在生源紧张的问题,甚至有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出现生源危机,从高职院校发展和满足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需求出发,完全可以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有高中学历,都可自主申请,这也就解决了大半的异地高考问题——目前高职的录取计划占总计划的一半左右。 对地方本科院校,考虑到其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举办,可以把更多的招生名额投放给本地,考生在参加全国大学招生没有被录取之后,可以再参加地方院校的招考。 按照以上高考改革,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也就绕过了户籍利益的纠缠,而且,这样的高考录取制度,也将彻底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格局,为我国教育发展带来新气象。这是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值得认真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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