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广大爱好者: 中国登山协会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初级户外指导员的实习期已到,请参加以上四期培训班的实习学员于2005年12月15日前按照实习规定递交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第一期的学员另须将个人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递交)。逾期未递交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学员,将取消其实习资格。 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须邮寄至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登山协会培训部,邮编:100763,收件人:王云龙。如用传真方式请发至:010-67141415。 咨询联系电话:010-67141415。 中国登山协会培训部 二○○五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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