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如何在新阶段实现可持续发展,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学界的不少研究表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最可行的重要途径,应该成为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模式。 循环型社会是循环经济思想的发展和深化,是循环经济真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 循环经济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来解决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所存在的物质、能量不平衡的流动关系问题,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从表面看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问题的背后,实际上是关于在自然规律限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关系问题,只是环境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内在的根本原因,则在于人类社会自身。社会问题的解决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前提和基础。从"自然资源---产品---环境废物"开放的线性经济运行模式,向"资源---产品---资源"闭环流动的循环经济运行模式的转变,不仅是一次技术经济活动的范式革命,而且也是一次全面性的社会变革。只有整个社会在思想认识上得到根本转变,建立起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实现的社会价值、文化、道德、伦理和制度框架等社会环境,并具有资源投入、技术、信息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社会物质技术保障,循环经济才能真正地得到落实。正如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社会环境支持,建立循环型社会是根本实现循环经济的题中之义。因此,我们认为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相应的社会环境条件作为基础,建立循环型社会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前提和保障。 循环型社会概念的涵义 首先,循环型社会是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按照生态规律来确定人类活动的方式。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把经济系统看作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循环经济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而这种经济思想上革命,需要整个社会的变革作基础。一定的经济运行模式都是与相应的社会、自然环境条件密切相关,一个关注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社会,是不会盲目地发展经济而置环境于不顾的。 其次,循环型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全面和谐的社会。从本质上讲,环境问题虽然是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而其实质上还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谐问题。难以想像,一个社会矛盾重重,各阶层之间严重对立,人人只追求私利而相互倾轧的社会,能够促成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达成某种共识与行动。同样,只要社会明显存在着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或环境特权而牺牲或破坏公众或其他人的环境权益和生存发展的权利,就不可能实现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社会和谐的问题可以适用于国际、国家和区域乃至社区等各个层次。所以,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首先要解决社会中存在的阻碍和影响环境问题解决的社会深层次矛盾,要统筹兼顾政策、法规、制度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综合考虑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通过协调人类社会的和谐来取得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循环型社会的显著特征。 第三,循环型社会是一个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循环型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不仅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引导,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全社会自下而上培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和真正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广泛共识,并把这种意识与共识付诸到日常的行为中去。这就需要,一方面通过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宣传循环型社会的基本理念和行为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能促进公众平等参与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使公众能够通过各种自觉的环境行动,把自己所享有的环境权利和所负的社会责任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四,循环型社会需要建立相应社会经济技术体系。为了实现从传统经济运行模式向循环经济运行模式的转变,循环型社会需要建立一个能够促进物质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目标的,有众多功能单元组成的,具有合理的层次和结构、功能完善的社会经济技术体系。这个社会经济技术体系是循环经济的物质技术保障,也是循环型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输入端的减量化,表现在产品逐渐非物质化或者环境友好型的物质替代,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物质量,提高生产的物质利用效率和改变传统消费模式与产品结构,再利用是提倡产品及零部件的多次、多级重复利用,再循环是从输出端通过再生利用的方式实现废弃资源的资源化,最终建立循环型社会物质循环体系。 第五,循环型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价值体系和行为方式。为了适应可持续发展、建立循环型社会的要求,需要对传统的价值观进行重新审视,并建立一种追求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为目标的新型价值体系,以指导人们的日常行为方式。循环型社会的价值观具有多重的意蕴,贯穿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它既包括新的环境价值体系,又包括对人类社会自身新型的价值体系。在这种新型的价值观的指导下,生产者以提供绿色产品为生产理念,实行绿色生产模式;消费者改变传统的生活消费模式,主动选择绿色产品,注重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友好性,自觉履行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建立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 第六,循环型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环境伦理观。循环型社会的伦理观,既区别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又区别于"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而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伦理观。"人类中心主义"片面地强调了人类的需要而忽视了人类作为自然有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特别是,考虑到人类认识的有限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类利益至上的原则,并不能防止我们做出看似有利而实则贻害无穷的行为。"生态中心主义"强调生态环境对人的本源意义,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考虑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群体具有强烈的追求生命质量的欲望和不断增强的开发自然的能力的基本事实,以及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类社会内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不同阶层之间,在经济发展和满足基本生活能力方面的不平等性,而一味地强调人对自然的关爱和保护,则在现实中缺乏可行性,也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因此不利于对自然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实施。 循环型社会的"人本主义"伦理观,一方面承认自然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本源意义,把遵循生态规律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承认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人类社会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又是人类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保护自然实质上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从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出发,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遵循生态规律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其基本精神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和共同演进。 另一方面,循环型社会的"人本主义"伦理观把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转化为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就是这种伦理转化的反映。这里环境问题上所反映出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有:(一)代内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包括环境权的分配、环境损害的补偿和环境责任的分担等内容;(二)代际之间伦理关系,这是可持续发展所主要关注的。特别是,环境公正的提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通过环境引发的现代社会伦理危机的严重性。问题不在于人类应不应当对自然负责,而在于人类成员之间应不应当承担彼此的环境责任;它不仅要求消除阶级、种族和国家间的环境歧视,而且要求当代人和后代人平等地分有环境利益和负担。 所以,循环型社会"人本主义"的伦理观,从人的实际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把人与环境之间的伦理升华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伦理,从而激发起人类保护环境、自觉主动地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情感诉求。 建立循环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首先,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模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客观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导技术经济范式,是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发展模式上的具体体现。而建立循环型社会可以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条件和支撑体系。 其次,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来说,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基础,以区域、城乡、经济与社会统筹发展为内涵的社会公平和谐是目标,内外统筹是手段。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可以将人口、资源和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防止"环境贫困",通过实现人类社会内部的和谐来取得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进步、繁荣、公平的社会。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是从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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