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赞成为户外管理立法,但立法一定是要促进新疆户外产业发展,而不是把新疆户外运动管死,一管就罚款。要想让鸡生蛋,不能一味地抽血,还要给鸡给点米和水,这样才能下蛋。”。9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调研讨论会上,新疆西盟户外运动公司负责人安少华如此表示。 当天,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调研会放在自治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举行,而就在此前的几天,负责起草立法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体育局,已前往昌吉州调研,向当地的户外团体征求意见,现在已是第二次征求意见,向乌鲁木齐的户外圈人士征求意见,以更好地制定这部全国史无先例的法规。 记者了解到:当天前来参加研讨会的户外名人包括:乌市登山探险协会主席王铁男、曾攀登上珠峰的安少华,新疆最大户外网站——小羊军团负责人杨军;另外砾石户外俱乐部、新疆大学户外社团、新疆博峰户外俱乐部等户外团体负责人也参加了研讨会。 除了对户外管理罚款提出意见外,乌鲁木齐户外界还对户外管理划分范围提出意见。“现在户外运动已成为一种潮流,光到南山徒步的每周都有几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怎样去管?而且很多参加徒步活动都是自发性的群众组织,三五个好朋友邀约一起走走,难道他们出去走走都还要到自治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备个案,不备案就要罚款,就算罚款你又找谁去罚款?这显然不现实,我觉得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应该划清管理范围,而是不是什么都管,什么都管反而管不好,应将商业管理与民间AA制徒步活动区分开来。”被民间誉为户外观察员的“寒鸦”发表建议。 另外,不少户外运动俱乐部还提出建议:应根据线路难度等级报备,线路不难的徒步活动可以不报备,对于线路难的徒步活动以及有国外人员参与的徒步活动实行报备;最好设立网络平台,在网上报备,根据现在户外运动发展的特点缩短报备时间。 当天,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体育局相关人员收集了参会户外人士的建议稿,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副处长秦建刚表示:从首府户外人士提出的建议中,我们更加了解了现在的户外发展状况,同时,自治区体育局法规处主任科员赵成强也表示:乌鲁木齐户外人士的建议,对我们从事这项工作受益非浅,“目前,我们是通过调研来完善起草的条例,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条例不是一部出台就动不动罚款的条例,出台条例是规范这个产业,而不是闹出矛盾对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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