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5名大理游客为节省苍山景区门票,不顾警示标语,走小路进入苍山游览,但最后却被困在清碧溪附近的山林中。在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紧急搜救下,才得以脱险。这已经是今年发生在苍山上的第10起游客遇险被困事件。 记者采访中获悉,现在的救援都是由苍山管理局无偿提供,但长期以来,每年因为救援产生的费用,都会给苍山管理局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而一些人也在质疑:个别人自己的错误,为什么要全体纳税人来承担后果? 统计 游客遇险频率增加 苍山每年都吸引着无数的游客到来,在很多本地居民印象中,游客在苍山上迷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上山搜救,似乎已是家常便饭了。1987年,5位中学生相约登苍山,在苍山上迷路。当时动用了数千人,搜救一个多星期后,才找到5名中学生的遗体;1990年,又有大理一中15名中学生相约登苍山,在苍山上迷路,也是动用了数百人上山搜救,最终15名中学生幸运脱险。 2003年8月,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成立后,开始对游客苍山遇险搜救情况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在一本记录本上,这样的一串串数据令人心中隐隐作痛:2003年,3人遇险;2004年,19人遇险,4次搜救投入人力30人次;2005年,55人遇险,13次搜救投入人力90人次;2006年,19人遇险,6次搜救投入人力104人次;2007年,37人遇险,7次搜救投入人力113人次;去年,41人遇险,16次搜救投入人力133人次;今年1至8月,45人遇险,10次搜救投入人力150人次。 “短短的7年时间,已经搜救近60次,遇险游客219人,仅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7年间已投入15万余元专项救援经费。”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赵体超说。 困惑 专项搜救经费杯水车薪 2004年,苍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依据《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起征,入山游客每人每票为30元。随后,还成立了苍山遇险受困人员搜救指挥部,并由林业、森林公安等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就设在苍山保护局。 自此,每年由财政拔付专项搜救经费,交由市苍山保护局保管使用。在单个救援事件中,如发生额外的经费使用,政府也会“开绿灯”,及时拔付。“但对于那些不听劝告、不带向导进山的游客,发生了被困危险之后,却没有惩罚性的措施。”最让管理局工作人员感叹的是,7年间所发生的56次苍山游客被困搜救中,并没有一起搜救是由游客支付相关救援费用的。 赵体超也谈到,大理作为一个旅游城市,如果由游客来为自己的救援费用埋单,势必对大理的旅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就现在的情形来看,除了政府以外,没有人会愿意为救援游客埋单,但长此以往,随着游客数量的增多和相应惩戒措施的缺失,这样的救援经费无疑会变得杯水车薪并加重财政的负担。 探讨 建议设立保护救援基金 入夏以来,苍山更是吸引着无数的“驴友”前来挑战,而绝大多数游客在入山时,都对自助旅游充满自信,很少想到要为自己购买保险。 目前苍山旅游虽已引入旅游保险制度,对于进山的游客自愿购买2元/人次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游客只在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时,才能得到赔偿。但保险公司并不承担救援游客时所发生的费用。 那么有没有救援保险呢?记者就此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探讨。这些保险业内人士的看法大致相同:让游客入山时,购买救援保险,发生被困救援时由保险公司来埋单,想法很好,但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不易推广。“数量和规模,是一个新险种设立的前提。买保险的人数少,保费就贵,运作成本太高。”泰康人寿大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杨晓明谈道,救援保险很难获准,同时,市场推广的前景并不乐观,因为,运行成本过高。 那么,既然游客入山时已经买了门票,如果由苍山保护管理部门来设立保护救援基金又是否可行呢?几位受访者均谈到,游客遇险时的救援费用从保护救援基金中列支,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或者把游客救援作为一种团体保险,由政府来投保,设立风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才有可能来承担责任。 采访中,还有一些人士认为,云南适合游客个人徒步游的地方非常多,一旦发生了危险,谁犯了错,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为自己的救援费用埋单。个人的错误,不能要全体的纳税人来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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