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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安全缺乏保障 探险行业安全保障标准亟待建立

2013-4-2 18:54|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17| 评论: 0

摘要:   登山坠落、迷路失踪、山洪溺亡近年来,随着中国户外运动的兴起,新奇刺激的探险活动在给爱好者们带来快乐的同时,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在不断敲响警钟。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此类活动是否合法?领队和队员之间的权 ...

  登山坠落、迷路失踪、山洪溺亡……近年来,随着中国户外运动的兴起,新奇刺激的探险活动在给爱好者们带来快乐的同时,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在不断敲响警钟。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此类活动是否合法?领队和队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如何界定?驴友(指户外运动爱好者)之间是否应该承担互救互助义务?这些问题引起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驴友探险日趋流行,说明市场需求的客观存在,但从现有的法律来看,驴友探险活动没有监管主体,旅游部门想对其进行监管也于法无据。法律专家认为,驴友探险频频遇险,其监管“真空”问题亟待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激情“驴行”频遭意外之痛

  8月15日,18名上海驴友经上海高远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赴浙江丽水市景宁县进行“徒步穿越炉西峡”活动,途中不幸遭遇大雨,三名驴友与一名当地向导被猛涨的急流冲走。当地政府领导立即带领公安、武警、消防、水利、旅游、海事等部门人员组成了8个搜救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当地群众分别从炉西峡峡口、郑坑和梅岐三个源头向峡谷内开展搜救行动。不幸的是,4人中,只有当地向导于16日获救,其他三人全部遇难。

  三名驴友在浙江遇难的消息一经公布就震动了整个上海驴友圈,原本定于8月21日组织会员前往炉西峡“驴行”的上海户外公社,不得不因此取消了行程。

  据了解,今年驴友野外遇险事件已发生多起。3月,8名驴友在秦皇岛坠山,造成3死5伤;6月,一驴友在嵩山探险时坠入峡谷身亡;7月11日,重庆一支驴友探险队,在万州遭到山洪袭击,造成15人遇难,4人失踪。中国登山协会的一份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内地18次户外活动中有20人遇难,而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几乎60%至70%的事故均发生在驴友自发户外活动中。

  “随便找根绳子就敢攀岩,毫无野外生存技能就敢进山。真正的风险,恰恰是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风险在哪里。”户外运动专家分析说。

  如今,全国每年参加山地户外运动的人数在2000万至3000万,排在了各大类体育项目的第二位。山地户外运动的门类很多,而溯溪的风险系数非常高。大多数人对风险存在侥幸心理。随着溪水的源头逆流而上,穿越峡谷地带,水流急、落差大、很危险。如果上游发生暴雨,人在峡谷中穿行几乎无路可逃。溯溪是需要严格的专业配备的,需要保护绳固定在悬崖之上,下水时需要呼吸器、头盔、护膝护肘等,才能防范风险。

  管理不到位留下诸多隐患

  沪上一家知名户外俱乐部的负责人曹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上海大大小小的户外俱乐部有300多家,但相当一部分俱乐部的运作并不规范,既没有专业的户外运动指导人员,也缺乏专业运动器材,无力为团队提供专业的安全保障。而一些参与户外探险的新驴友不具备足够的体力和技巧,只是怀着一腔的热情就盲目加入户外探险,成为频发险情的一大隐患。

  “据我所知,现在的户外运动俱乐部50%是注册在工商部门的户外产品专卖店,有10%的俱乐部在民政部门以社团性质注册,其他的都是网上论坛松散型组织。”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王玉松指出。

  而据记者了解,不管是户外产品专卖店,还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俱乐部都没有组织户外活动的资质。但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资质存疑的俱乐部在组织活动时,对队员把关不严,没有特殊要求,也不进行培训,蕴藏着巨大风险。

  另据统计,上海目前的户外运动指导师大约35人。而上海常年参加户外运动的人数每年高达10万人。“从严格意义上说,在一个队伍中,领队与队员的合理配比应该确保在1:8,即队员每增加8人,就要增设一个领队。”专业人士向记者介绍。由于供需缺口巨大,迫使户外运动组织者不得不避开规范。

  对此,上海旅游局法规处处长朱国建表示,由于一部分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与旅游十分接近,有人建议对俱乐部实行类似于旅行社性质的管理。但是,俱乐部一旦变成旅行社,就面临交纳100万元保证金的高门槛,这对许多财力薄弱的户外俱乐部显然不现实。目前来说,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是组织加强对俱乐部、领队的培训,对参与此类活动的驴友加强风险告知等。

  法规缺位导致监管“真空”

  据了解,目前对于探险性旅游,由于危险性高、利润低,正规旅行社不组织,大多由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驴友出行。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承担责任,活动组织方都要求参与者签下类似“旅途所有风险自负其责”的“生死状”。

  对此,上海市旅游局法律专家刘巍嵩说:“这种所谓的声明在法律上绝对是无效的。”任何活动,不论是否收费,其组织者都要对参与者的人身安全负责。驴友不论是否签订了“生死状”,一旦发生意外,组织者都将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探险旅游活动的随意性和自发性,也无法律规范,旅游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管。”旅游界人士指出,户外探险运动出现的种种安全隐患,暴露出当前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的现状。建议加强对俱乐部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法规形式,规范户外运动的组织形式和救援手段,开展相关培训提高户外运动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和户外探险技巧。

  不少户外运动人士也认为,要保证“驴行”的安全,政府相关部门亟须加强对户外探险行业的引导、规范,尽快建立探险行业安全保障标准,对探险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和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关。只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完善了,俱乐部从营业申请到资格认证都能做到规范管理,户外探险爱好者的专业培训机制得以健全,户外探险“玩命”的局面才能真正改变。

  近日,上海市旅游局局长道书明表示:上海准备把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起来,考虑成立行业协会,还要制定标准来规范驴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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