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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该珍惜初恋还是更珍惜初夜

2016-2-19 19:57|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4| 评论: 0

摘要: 人生有时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寂寞,即使不爱对方,在不讨厌的情况下,也想与他肌肤相亲,相拥相偎,不管过去也不管将来……   菲菲24岁女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   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恋恋不忘“第一”这个词,只要 ...

讲述:该珍惜初恋还是更珍惜初夜

    人生有时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寂寞,即使不爱对方,在不讨厌的情况下,也想与他肌肤相亲,相拥相偎,不管过去也不管将来……

  菲菲24岁女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

  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恋恋不忘“第一”这个词,只要静下心来,初恋的种种镜头就会在我心头一一演示。

  我的心灵是屏幕,我的头脑是放映机。至于我的初夜,我并不认为那是什么特别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种观点:女人对她的初夜将会终生难忘,甚至在她临终前都会闪现初夜情人的面容。然而我的故事却证明这观点是十分可笑的。

  我的初恋情人叫石磊,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不高不帅,脸上棱角分明。每逢周末学校举办舞会,他就成了舞会上的明星。他是我们学校文工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还弹得一手好吉它。

  他是女生们心中的偶像,有时舞会完了,女生们还围绕着他让他演奏一支“梁祝”或“冥想曲”,我一般听一小会儿就走了。我找不到继续待下去的理由。对于女生们无数的暗示、约会、甚至是直接的表白他都表示了回绝。因为他当时已有女朋友,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大学也考在了一起,只是不同系,常常是他的女友出面为他拒绝别人的邀请。

  有一次我晚上看书看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迟到从后门溜进了教室,正好他独自一人坐在最末一排,我就坐在了他身边。我们轻声轻语地谈起了书籍,他说他爱好很多,不仅喜欢音乐也喜欢读书。在大学里上课,位子是可以乱坐的。他才华卓绝,一般男生都有点讨厌他,女生知道他有女友后往往也避而远之,而且他除了谈文学音乐外一般比较沉默,所以大家都不敢随随便便地跟他坐在一起。我们因为有共同语言,都喜欢文学音乐,常常就有意无意地坐在了一起。更坦白一点说,自初次同坐以后,我常常故意迟到,借机跟他坐在一起。

  有一天中午我就在教室里见他发酒疯,脸喝得通红,摔椅子推桌子,将身边的桌椅全部都推倒,没有人敢去劝他。我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去劝他,我猜他大概是失恋了。后来他告诉我,当一个男人真正喜欢一位女性时,是不会起任何亵渎这位女性的念头的。(在我成年的时候,我却听到男人们说,当你真正爱上一位你喜欢的女性时,你会强烈渴望全部占有这个女人。我不是男人,我不清楚男人真正的想法。)他告诉我这话时,是在一家私人餐馆里,他说他把他的女友当珍珠宝贝看待,碰也舍不得碰她一下,那个贱女孩却跟一个四年级的同系校友上了床,人家只是把她当泄欲的工具。我还从未谈过恋爱,不理解他说的一切,只是凭着女性的温柔,默默地忍耐他的倾述。他还写了一封三、四页长的信,让我读,问我这样劝他女友的方式是否妥当。我说既然她那样做了,就证明她不爱你了,你还有理由留恋她吗?他说你说得不对,完全不对。她还是爱我的,正因为她爱我才会跟别的男人上床。我说那我就真的不理解你们这俩个莫测高深的人了。我们喝了几杯啤酒,我尿憋得不行,妨碍了我的清晰思维,这家小餐馆又没有卫生间,最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厕所在哪儿。解了内急后,我的思维清晰起来后,但还是不理解他们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自从他初恋失恋后,他再也没有接受别人的邀请去别的学校参加舞会,就连本校的舞会也少参加了,只有练琴还坚持不辍。

  由于我自幼贫寒的家境和过分敏感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好朋友,直到遇上了他。由于两个人都寂寞,我们常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常常一起去上海音乐厅听音乐会。

  他家住在浦东,与浦西隔着一条黄浦江,他的父母增配了一间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在浦西,他以读书和练琴需清静为由要下了这间房子。我的父母常常因为经济问题吵架,我就常常很晚归家,他们根本管不了我,也就不来管我。我常待在他的房间里谈童年少年谈天文地理谈文学音乐,常常一谈就到半夜。有时我们懒得说话,他练琴的时候我就看书。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无论发生怎样的事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偏偏我们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除了跟我接吻外,就是抚摸一下我的肩背。对于我们的精神之恋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当两个人无需语言也能心气相通时,性,还有什么重要呢?性,究竟在爱情中占据多大的比例?

  在寒冬里的一个晚上,我们在外面吃了简便的晚餐回来后,谈到了萨特与西蒙?波伏娃,他说他要象萨特一样找一个波伏娃似的女性结成终生伴侣,不禁欲但不结婚。他的奇思怪想只有我一个人能够理解,但他不可能找到另一个波伏娃。而我却在心里默默地订下了终身。那个夜晚我们谈得非常契合,谈得最多的还是音乐。在他的指导下,我的吉它水平突飞猛进,还能为他的小提琴伴奏。

  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了,外面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一想到要进入冰冷的暗夜,独自步行回到冰冷的家,我的心就冰冷得发抖。我说你让我住下吧,我不想回家。他无声地点点头,我追问:“要紧吗?”他说没关系,我说:“你母亲会突然来看你吗?”他说不会,这么晚了,怎么会?我又问:“你想不想要我留下?”他笑了:“随便你啦!”我犹豫了半小时,实在不想独自一人步行一小时回家,我也没钱坐出租车。

  我一件一件地由外到内脱了我的衣服,只剩下棉毛内衣。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顾自己摆弄着琴谱,我也不好意思瞧他脱衣服。我们俩钻进了他单人床的被窝,并排躺在一起没有拥抱,隔着薄薄的衣衫相互取暖。我的内心充满了像音乐一般圣洁的念头,我一点点都没有朝那个方面想过,况且我全然不知那是怎么回事。在这个孤独寒冷的世界上我只是需要艺术和温暖罢了,我不需要发泄,我想他也是。我们屏气敛息,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时我听见了开门锁的响声,窗外的月光清冷地照着墙壁上挂着的两件乐器。我惊恐地望着那扇门,他把手指放在我的唇上。“吱”的一声,门开了,是他母亲。难道母亲与儿子是心有灵犀的?为什么她平时不来,偏偏今晚回来?他不敢起床,侧转了身想挡住睡在床里面的我。我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末日的宣判。

    只有十平方米的房间,我们这么大的俩个人无处循形。他的母亲见到这种情况竟失去了知识分子应有的矜持,破口大骂他的儿子:“给你房间单独住是要你勤奋向学、勤奋练琴的,你却来做这种苟且事。你们才多大,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你是不是想气死我?”我的“男友”一个劲地辩解:“我做了什么了,我,我什么也没做。妈,小声点好不好。”他母亲只顾自己骂:“你倒晓得叫我小声点,你倒不晓得管好你自己。既然你管不好自己,你就给我回家去住,怪不得我心里不安怎么也睡不着觉,怕你出什么事来看你,你却做这见不得人的事。这女孩是谁?你做过对不住她的事了么?”我用被子蒙住了头,我希望我的耳朵聋掉,什么也听不见。

  他母亲的大声喝斥吵醒了隔壁几家人,邻居们以为小偷来了,都起来看是怎么回事。房门洞开,邻居们围在门前窃窃私语。这时我已是个哑巴,我不但希望我的耳朵聋掉,还希望我的眼睛也瞎掉,什么也别看见什么也别听见。

  我迷迷糊糊地似听非听,他说全班都知道我和石磊的爱情故事,他问我们是否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一个转校,一个留级,别人生甲肝都没有留级,你的病是不是特别严重?我指了指胸口,是心病,我说你别问那么多了,我们今晚就是喝酒,用喝酒埋葬过去,迎接不可知的未来。最后我说我们去哪儿呢?我们就这样喝酒喝到天亮么?他说你宿舍是回不去了,还是送你回家吧。我想也是,他叫了辆出租车。我没有完全喝醉,神智还是清醒的,我发现我们上车后,他没有问我家的地址,他只是告诉了司机一个我不知道的地址,是市中心的一个地方。我含糊不清地问他上哪儿去,他说上他家去,我说这么晚了我哪儿也不去,我要回我自己的家。他说他家地方很大,有很多房间,他会把我当妹妹的,我们一人睡一间。

  我觉得自己有时很怯懦,有时又过分大胆。在内心混乱迷惘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要犯错误。人生有时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寂寞,即使不爱对方,在不讨厌的情况下,也想与他肌肤相亲,相拥相偎,不管过去也不管将来。我知道他说把我当妹妹的话是痴人说梦。我从来不相信成年健康男女单独相处会坐怀不乱,除了我的初恋情人,这是我一辈子都牢牢记住他的原因之一。

  那是我的初夜,我的初夜没有给我喜欢的人,我把我的初夜给了喜欢我的人。为什么我要说给呢,因为那是我不爱的人。如果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就是相互索取,相互给予。如果我爱他,他不爱我,那就是他给我。

  那天晚上,我很痛,流了很多血,弄脏了三条毛巾毯。我感觉不到快乐,我只是觉得疼痛,前所未有的撕裂般的疼痛,我不知道人们怎么会从中得到乐趣的,我原来以为这是一件痛苦以后就会快乐的事,可是我错了,整晚整晚我只是觉得粗暴无礼的痛楚。他的身体不算强壮但毕竟年轻。我还记得他在爱抚我时说过的一句话:“你是非人间的女子。”那是后来很多异性对我说过的话,我不知道这是说我清纯还是骂我不性感。性对我来说,更多的是慰藉,我很少从性中体会到身体的乐趣,也许我不愿意体会,也许我丧失了体验的能力。我一夜未睡,他折腾得精疲力竭后睡到了另一个房间。他的家如他所说很大,有许多房间,我没去数过到底有多少间。他说他的母亲那晚值夜班,他说你真可怕,甚至不问我母亲是不是在家里。

    第二天早上天未亮,他来叫醒我,叫出租车把我送回了宿舍。我们在校门口如陌生人一样地分手,以后再未见过面。室友们忙着毕业的事,没人管我的事,也不想管我。

  带着一身伤痛和疲惫,我躺在了床铺上,至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处女了。

  他母亲总算清醒过来了,对邻居们说着抱歉:“对不起,对不起,没什么大事,不好意思,把你们给吵醒了,快回家睡觉吧!”他也如梦方醒,“砰”地一声关上了门,又把他母亲推出门外。我没有哭,神情呆滞地一件又一件地穿上了衣服。他像往常一样没有送我,我独自一人在冰冷的暗夜听着自己皮鞋清冷的“得,得”声,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无法想,就这样走回了家。

  第二天我没有去学校,第三天第四天我仍没有去,我病了,得了那一年上海滩流行的甲型肝炎,在医院住了两个月。

  在这件事上,我从没有怪过他,我恨他的是在我受了如此大的委屈之后,他竟不来找我,不来安慰我,电话也没有一个,信也没有一封。个性倔犟的我,忍受着爱,痛苦与疾病的种种折磨,始终没有回头去找过他。

  其实,我的肝炎只一个半月就好了,就该回去上学了,但我借口这儿不舒服那儿不舒服,一直不回学校,拖满了两个月。按学校规定,连续两个月不来上学就要休学一年。我的父母没有闲钱供我多读一年大学,急得不得了,但任性的我不管这些,硬是在家待了一年,读了大量的书,写了大量发泄的文字。吉它是再也没有碰过。

  大学三年级生完了病,回到学校时,我仍然上三年级。这一年我们的大学搬到了新的校址,我们有了自己的宿舍。但是,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初恋情人,听说他转学了。自那晚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吉它,我迷恋上了跳舞,不仅在学校里跳,还跟同学到学校外的舞厅里去跳,还有了一个固定舞伴,他在银行里工作。我们把虹口、杨浦一带的舞厅都跳遍了。有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宿舍时,在学校附近的弄堂里吻了我,我没有拒绝,但第二天我就抛弃了他,说我对跳舞失去了兴趣。学校的舞会上,新来的人代替了初恋情人拉小提琴,没有他在,我更能轻松自如地起舞,我成了舞林高手。

  在大学的最后一次舞会--毕业舞会上,我知道,经过了这个夜晚,所有的都不再回来,我所有的历史都将成为过去,包括对那个人的爱。我将踏入社会,我不再是学生,我就要走上一条新的道路,这条路通往哪里,我不知道。

  舞厅里响起了音乐:“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我痴呆呆地站着,这是我与初恋情人看的电影《欢颜》的主题曲,这时有人向我伸出了手,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个人拥进了舞池,随他起舞。

  我没有看他,一心一意地体会着舞曲的节奏,配合着舞伴,他娴熟的舞步让我有些感激,是他,没有让我错过美丽大学的最后一晚。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对方突然问我,我吓了一跳,明显错了步子,他轻握我的手,停了一下,和谐了一下舞步,我匆匆扫了他一眼,一个清秀的瘦脸,有点想不起来,我迟疑一下。“真是人世沧桑,才两年的功夫你就这么快忘记了我?你那时生病我想来看你,却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又不敢向班主任要你家的地址。”

  我还是摇头,我已经成功地做到了忘却我生病前三年的生活,是谁这么残忍,想把我带回去?我当然知道,他是那个在我和石磊初恋时默默暗恋着我的同班男孩,他曾经当着众人的面说他将来要给我倒洗脚水,那时的我当着同学们的面回绝了他:“给我倒洗脚水你也不配。”

    我放纵地大笑,他开玩笑说:“今夜我想给你倒洗脚水。”我笑着挣脱了他的手,退向门口,我想逃,他跟在我身后说:“你是不是过两天就离校了?”我本来马上就要开溜的,听到了这句话,我才想起问:“你应该在上一年就毕业了,怎么?”

  “我跟你一样留级了。”他狡猾地笑,我只好也笑,我笑着说:“我该走了。”他说:“最后的机会都不给我了?我只要这么一晚的舞。”说着他看我的眼睛,一直看到我的心里去。

  我有些尴尬:“你为什么会留级?”“我不是留级,我是转系,你毕业了我还没毕业”,他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不要说这些话了,好吗?”他不容我抗拒,粗暴地拖着我走向舞池,我只能随他重新起舞。

  跳舞的时候,他绅士地和我保持着一点距离。我能看到他镜片后面闪烁的眼睛,我知道他喜欢我,我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我希望舞曲不要停,永远不要停,我拒绝去想明天会如何,我愿意这样的夜晚停留定格,我愿意一辈子随着音乐起舞。

  最后的舞曲仍是那首《一路平安》,已经听过无数遍了,但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奈。他更加依依不舍,步子僵硬起来,手却下意识地把我拉向了他。他有些忘情了,几乎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吻我,我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他恢复了绅士的样子,老实地带着我跳舞。

  这支曲子好像很长,也好像很短,等我们醒悟过来,场上所有的人正在向门口走去,我也想走,可是他拉住了我,急急地说:“曲子还没有结束,还有呢。”我仍是无言,顺从地随着他跳。我从来没有这么听话过,我甚至觉得都不是自己了。最后的音符击挎了他,他狠狠地攥住我的手,把我的手都捏痛了,然后猛地放开,向门口逃去,留下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然后无意识地被人流推动着,推向门口。

  最后的舞会结束了。有一天,屋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一场雨,凉凉的,秋天一般的感觉,我没有回宿舍,坐在一棵柳树下看星星看月亮,想将来想过去,我希望这样的夜晚不要过去,我不想面对明天,不想面对今后无奈的人生,我想变成一座石像永远留在这里,我不想去毕业分配给我的工作单位——区政府,我不适合那儿,我情愿留在这个不世故的校园里。

   校园里空荡荡的,我苦笑着站起身,慢腾腾地回头,没想到他站在我的身边,我心意慌乱地问他:“你站在这儿多久了?”他答:“你坐多久,我就站多久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说:“我想回宿舍了。”他说:“这么晚了,你还回得去吗?”我依旧是惊慌:“回不去也得回去。”他说:“索性我们去喝点什么吧?”我迟疑了一下,随着他出了校门。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酒吧,一头钻进角落里的大块玻璃隔出的独立的小空间。我要了一瓶啤酒,他要了一杯我叫不出名的酒,红红黄黄的,我也懒得打听。他对这儿轻车熟路的,看上去经常来这儿。我问他:“你带过多少女伴来这儿?”他说:“有一些,不固定。”

  他告诉了我许多关于他的家庭的事,他的父母希望他读法律,但他喜欢艺术,自己做主转了系,他的父亲气得不准他回家。不过最近他父亲因公出国去了,他母亲因为极度思念他,让他周末从宿舍回家,为了补偿,比以前更多地给他钱。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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