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 我与他是开会时一见钟情的,他后来说:你是我的灵魂之火。很自然地,我们就在一起了。我大学毕业已经3年多,自己工作也算不错,我家的条件在这个城市论到中上水平绰绰有余。如今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可我却爱上了他,当时他有太太。我们俩感情升温很快,在一起开心极了。 终于,他向我求婚了,而我答应了。 那之后,他太太知道了这一切,闹得非常厉害,还玩过离家出走、割腕自杀之类的把戏。我非常厌恶这样没有自尊的女性,难道没听说过好合好散吗?但我还是大度地表示了退让。这时候他的表现让我很感动,他对我说:不管她怎么表现得像跳梁小丑,还是会和我在一起。于是经过拉锯式的谈判,他把房子给了她,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现在很幸福,周末经常出去看房,设计未来的婴儿室。可是,我一想到那套现在她手里的房子就不舒服。凭什么呀?这房子明明是他的,她怎么就拿得这么心安理得?离婚就离婚,就是感情破裂了,还要人家的钱,真不要脸。我丈夫有过这么不要脸的前妻,只能算是他运气不好。我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拿回来呢?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 2 页
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我的确是柴禾妞,有时候,有人称我是“女王”,对于爱我的人来说,大概我的确是。可是,这不意味着,对于陌生人,我也是女王呀。而你,你大大方方署了“小公主”这样的名字,你是真觉得自己是吗?陌生人都应该在你面前单膝下跪,并且吻你的手吗? 我不认为你丈夫的前妻不要脸。夫妻结为一体,包括灵魂、肉体,自然也包括金钱,他的钱就是她的,合则来,不合则去,不意味着他毁约就不应该负毁约责任。他作为已婚人士,有外遇就得付出代价,法律、道德、人情都站在她那一边。 爱情是很神奇的事情,难说对错。你赢了,于是你趾高气扬。她输了,离家出走是笑话,割腕求死是造作。可不是吗?“一哭二闹三上吊”绝对是贬意,无论那背后是多么破碎的心。但,这是没办法的事。男人要走,她就算从24楼跳下去,也挽留不了。如果写信给我的是她,我一样会这么回答她。但,给我写信的是你,我该说什么呢? 我该说“你别猖狂”吗?“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有一天,只要你不死,你也会成为黄脸婆;也该知道,你当人家面求死,人家也会不搭理你。我该骂“你真不要脸”吗?房子是人家的,关你什么事?他给了她,是应该的。她不要,是她的高标,她要了,是理所固然。 可是……这种谴责,没有意义。 一将功成万骨枯。只要这社会还是男权社会,就一定是小三有小三的苦,元配有元配的痛。只能说:你自求多福吧。 另外,如果有一天,你不幸成为你故事里的另一位女主角,当你寻死觅活的时候,请想一想你曾经伤害过的人,你的双手有没有流过血?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 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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