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副总编辑邓蔚伟(资料图) 据台湾媒体报道,《自由时报》登载艳照案,台北地检署昨传唤该报副总编辑邓蔚伟、记者陈慧贞。邓蔚伟称李宗瑞与女星艳照是朋友提供,未说出朋友身分,但交出三张艳照图档光碟,陈慧贞则交出笔记型电脑,检方将与警方原始档作比对。邓蔚伟讯后依妨害秘密罪、四万元交保,成为《自由》四被告中第二名被交保者。 北检发言人黄谋信转述,邓蔚伟当庭说:“对于新闻处理未尽完美处表示忏悔。”《自由》发言人苏宇晖说:“照片已做了马赛克,希望保护当事人身分不外泄。”并强调:“保护消息来源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天职,将坚守立场。” 据了解,邓蔚伟坦承上周友人告知有艳照,他指示刘卫莉与友人联系,对方将艳照寄给刘卫莉,刘转寄给他及陈慧贞,并指示陈慧贞撰稿,但邓蔚伟拒说出友人身分,仅交出三张图档光碟。他还说,原有多张艳照,只将已刊载的三张烧成光碟备份,其余均删除。 由于坊间流传的艳照均翻拍电脑萤幕而非原始档,检方将比对《自由》三张艳照图档,与警方原始图档是否相符,还是与坊间流传的相符,也将还原笔电找出邮件来源,追查散布管道。 世新大学新闻系教授彭怀恩说:“不透露新闻消息来源,是新闻人的责任,新闻人有时需靠政府内部消息,才能监督政府。台湾应比照美国多数州,明确规定新闻人可拒绝透露消息来源的情况。” 此外,一名女网友Spider0987,上周六在网络论坛散布十一张艳照和十三秒影片,两天已突破二十二万人点阅,一千一百多人留言。“刑事局”表示,将会侦办上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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