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应该“导演中心制”还是“制片人中心制”?这个话题在国内电影界一直争论不休。在韩国,到底导演和制片人,谁能为一部电影最终的好坏负责、谁能说了算呢? 导演心情不好可以随时收工KAFA院长崔益焕毫不犹豫地表示,在韩国,导演的权利很大,“韩国的剧组一切都以导演优先,导演有很大的权限,比如住哪啊吃什么,这些事情都是以导演的喜好来定。在五六年前,导演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暂停拍摄进度,比如工作人员准备了很长时间,布景都弄好,导演突然觉得天气不好、光不对,就可以一整天不拍。即便导演说心情不好今天停工,制片人也会尽量包容导演。现在这个情况会好一些,但导演的权力依旧很大。” 在崔益焕看来,“导演中心制”是理所应当的,他们觉得“导演是剧组的核心,片子怎么拍、怎么让它更好看,都是导演要去考虑的,导演是剧组最重要的人。”而导演的创作状态决定了片子最终的呈现品质。 导演李容周发现,中国电影好像比韩国更商业化一些,“我跟中国制作方、导演有接触,我觉得中方模式更像好莱坞的风格。韩国也会慢慢地转换成更商业化的形式,可是作为导演我不喜欢这种方式,还是喜欢导演为帝、为王的感觉,可是没有办法,只能慢慢地接受这一点。” 演员片酬低,顶级演员也才600万韩国演员的片酬,比大家想象中低得多,在一部电影的总制作费中,通常只占一小部分。 比如《盗贼同盟》的演员阵容在当时被认为是超豪华阵容,“天价片酬”也引起韩国媒体的热议。SBS电视台的《一晚的TV演艺》节目就对这些演员的片酬进行了一次大公开:金允石6亿韩元、全智贤3亿8000万韩元、金惠秀3亿7000万韩元,金秀贤8000万韩元。换算成人民币,分别是360万、228万、222万、48万。 金允石和宋康昊一样,是韩国片酬最高级别的演员,据说这两年因为市场不错,一线演员片酬也从6亿韩元涨到了最高10亿韩元(约600万人民币)。以宋康昊主演的《辩护人》为例,纯制作费只有42亿韩元(2520万人民币),宋康昊的片酬还不到总制作费的四分之一。如果放在中国,这全部的制作费都不够一个顶级男星的片酬。 行业不景气时,演员曾集体降片酬救市韩国演员片酬为啥那么低?除了市场有限以外,还跟2006-2007年韩国电影市场跌入谷底有关。当时,为了挽救韩国电影市场,大部分明星主动降低片酬,改为基础片酬+利润分红的模式,使得韩国的中小成本电影既能保证制作资金,又可以请得起大明星。韩国电影人自上而下的团结精神,支撑他们走出低谷,除了导演能剃光头明志,韩国演员也能降片酬救市。 所谓利润分红,是指电影实现盈利后,演员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每卖出一张电影票,刨除附加价值税10%、电影发展基金3%,影院可以分成43.5%,制作公司和发行公司分成43.5%(在国内,电影院的分账比例达到50%,发行方和制片方大约能分到43%)。 看上去很诱人,其实也没多少钱。柳承龙主演的《7号房间的礼物》是去年票房冠军,但他最终利润分成仅有1亿韩元(约60万人民币)。 金妼贞分析这一中韩差异时说,“有一段时间韩国也像中国一样,给演员很多钱,结果制作费减少,直接影响到整个作品的品质,拍出很多烂片。票房不好,连带会影响演员自己的事业,所以慢慢这种泡沫现象就没有了,我们现在会根据预算的比例去谈演员的片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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