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零零社区 首页 休闲娱乐 明星八卦 查看内容

张铁林打赢“性交易案”官司-张铁林,周璇,名誉权,商报,侵害-文娱频道

2015-6-16 07:47|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备受媒体关注的张铁林诉周璇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璇因侵害名誉权,被判赔偿原告张铁林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在《成都商报》发表致歉声明。  2003年6月29日,《成都商报》刊 ...

  备受媒体关注的张铁林诉周璇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璇因侵害名誉权,被判赔偿原告张铁林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在《成都商报》发表致歉声明。

  2003年6月29日,《成都商报》刊登《“皇上”提出怪要求》一文,文章副标题为“周璇突曝曾遭某大腕骚扰”。该文称,成都女歌手周璇在举行其小说《绝爱》的签售活动时,去北京邀请一个影视大腕来担当签售嘉宾,但对方却提出以性作交易,并称该大腕是以演皇帝而出名的。7月4日,《成都商报》又刊登出《“皇阿玛”就是张铁林》一文,周璇提供了她和张铁林在饭店相会的合影作为证据。

  上述文章刊登后,全国众多媒体纷纷转载。张铁林认为周璇和《成都商报》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璇辩称其从未说过“以性作交易”的话。但并无证据加以证明,在此情形下,周璇的行为构成对张铁林名誉权的侵害,理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成都商报》的报道来源于周璇的叙述,反映的内容基本真实,故不构成对张铁林名誉权的侵害。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19-7-14 04:43 , Processed in 0.066057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