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荷妮 新浪娱乐讯韩国演员李荷妮的一名男性粉丝因无法接近偶像,转而在SNS上上传带有侮辱诽谤性的文字,被法院以损害他人名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粉丝是一名47岁的传教士,从2006年开始喜欢李荷妮,但苦于无法接近偶像,所以从2013年2月开始到6月,利用某大学的电脑室在自己的推特上上传对李荷妮带有诽谤、威胁、侮辱性的文字。法院经过相当时间的调查取证,认定该粉丝的行为非常恶劣,并以损害他人名誉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19-7-14 04:41 , Processed in 0.049590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