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全文 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和鹿晗相继向韩国SM娱乐公司提出解约后,目前未能与EXO所属的韩国SM娱乐公司达成协议。继5月向鹿晗及广告商起诉后,今日, SM娱乐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针对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的吴亦凡以及使用吴亦凡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邀请其出演电影的电影出品人等提起诉讼,已于2015年7月30日在北京的法院立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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