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文昌市东阁镇头苑中学的初一女生小雨(化名)被七名女同学拖到宿舍暴打,年仅14岁的她还被强迫脱光衣服拍下照片,这些裸照在小范围内流传给小雨造成巨大心理伤害,但出人意料的是这起事件其实仅仅因为10元钱,目前警方已经开始立案调查。
据小雨回忆诉说,6月20日中午12时许,符某兰、陈某娟、符某萍、陈某、姚某、杨某婷以及林某芳7名初二的女生,把上初一的她拖到女生202寝室,刚进去她们就打了小雨三个耳光,之后就把她围在中间扒她的衣服……已经被吓蒙了的小雨当时一边求饶一边说你们怎么打都行,但是求你们不要脱我的衣服,但是那七名女生根本不予理会,很快小雨的衣服被扒光,继而她们将小雨的脸强行扭正之后不停的拍下多张裸照,小雨根本记不清她们拍了多少张,一直到符某萍她们拍完照片,小雨才穿好衣服跑回教室。
那么到底为什么让初二的七个女孩子能对初一的学妹下这样的狠手呢?小雨说今年六月她背着父母向初二的符某萍买了一部旧手机,当时讲好价格是250元,但由于身上没带多少钱,两人商议之后小雨先给了符某萍一百块,其他的以后慢慢还,但二十日中午符某萍带了六个女孩儿找到小雨说她们要去文教镇游玩,让小雨先给二十块钱急用,当时小雨身上只有十块钱,于是符某萍就约上六个同伴将小雨拉到自己宿舍进行殴打和拍摄裸照,据小雨推测事后符某在小范围内传播了此事,于是很多同学都开始对小雨指指点点,在一番思想斗争之后,小雨最终把事情报告了班主任,随即,她的父母赶到了学校。
小雨的父亲当时看到孩子们的手机上有五张女儿的裸照,担心被传到网上的小雨父亲选择了拨打110报警,警方接警后非常重视,反复调查确认这些照片并未上传至网络,虽然按照有关规定符某萍等人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但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因此他们只能先上报给文昌市公安局法制股进行研究处理。
而小雨所在的头苑中学工会主席则表示校方在得知此事之后第一时间收缴了七位女生的手机并且删除了其中所有的小雨的照片。在事发后学校也每天都派老师到小雨家里进行心理安慰,但是作用并不明显。而殴打小雨的七名女生包括家长竟然全部躲起了猫猫,无论如何联系不上,而校方表示这种事情是由于学校平时德育工作的不到位所致,如果小雨回校读书他们非常欢迎,如果小雨想换个环境,他们也会配合处理,而该中学工会主席也呼吁那七名女生的家长应该让子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勇敢的向受害人真心道歉。而小雨及其家人则希望这件事能够获得公正的处理,而小雨也是不想上学,害怕同学的流言蜚语。
而符某萍和其他六个女生的家长至今依然没有到小雨家里来表示歉意,而且还有部分家长一再声称是小雨自己脱光衣服,小雨的父亲称谁会傻到自己脱光衣服来让人随便拍照?!现在他们希望对方能够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