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第一名却因HIV阳性被拒录
8月24日,2013年秋季镇江新区公开招聘简章发布,陈新报考了岗位代码为B01的新区服务业发展局“服务业招商引资”岗位。9月22日成绩公布,陈新以面试成绩80.4分,英语面试成绩82分的高分顺利通过综合面试。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他以该岗位唯一的有资格人选进入体检阶段。不料,9月 30日,陈新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理由是HIV抗体呈阳性,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艾滋病,不合格”情况。
考生不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我只是病毒携带者,其他生理指标都很正常,为什么无故剥夺我的录取机会?”对于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的拒录决定,陈新感到很委屈。陈新告诉记者,自己 2006年毕业于某综合性大学的国际经贸专业,一心想找一个好工作,让患有白内障的母亲安度晚年。在得知自己由于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的消息时,他犹如遭遇晴天霹雳。
陈新发现报考的岗位并不是公务员,只是合同工,所以不明白体检为何要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更令他不能理解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艾滋病病人有“四免一关怀”政策,《就业促进法》也写明用人单位不得以应聘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用人单位不明白自己为何成被告
对于陈新的遭遇,镇江新区服务业发展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很遗憾。
“我们很难想象会有可能成为被告。”这位负责人坦言,他们对被陈新起诉确实有些意外,因为这些招聘事务都是委托组织人事部门运作,他们很多时候并未插手。
记者昨日试图与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取得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