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男子耿某因为懒惰,妻子不堪其游手好闲离家出走。耿某自暴自弃,认为别人都看不起他,竟然报复社会,先后7次对无辜的商铺和居民家庭放火,并致两人死亡。12月24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据了解,耿某1980年7月生,宿州埇桥区人。检察机关指控,耿某因妻子离家,认为别看不起他,产生不满情绪,7次持打火机故意放火泄愤,其中6次发生在今年4月18日晚上至4月19日凌晨。今年4月18日晚上11时许,耿某行至宿州市埇桥区裕城街一大排档,用打火机将大排档点燃。次日凌晨,耿某走到埇桥区西关办事处附近一家杂货店旁边,用打火机点燃了杂货店的布蓬。接着,他又窜至公平路一家烟酒杂货店铺,用打火机点燃杂货店门前的布蓬。火势蔓延到屋内,住在屋内的马某从二楼跳下逃生,但住在屋内的高某及女儿马某不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