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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二月花香

中铁建亏41.48亿 ——广船国际“状告”荷兰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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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2: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71 楼                                  经济犯罪网上举报信箱仅受理对经济类犯罪的举报。目前我们受理的经济案件包括: A: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罪名: 1、资助恐怖活动罪B: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罪名: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罪名: 2、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碍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罪名: 3、虚报注册资本罪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7、妨碍清算罪 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9、虚假破产罪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8、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罪名: 19、伪造货币罪 2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2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2、持有、使用假币罪 23、变造货币罪2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25、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26、高利转贷罪 2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8、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9、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3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32、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3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5、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36、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37、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38、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格罪 39、骗购外汇罪40、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41、违法运用资金罪42、违法发放贷款罪 4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44、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45、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46、逃汇罪 47、洗钱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的下列罪名: 48、集资诈骗罪49、贷款诈骗罪 50、票据诈骗罪 51、金融凭证诈骗罪 52、信用证诈骗罪53、信用卡诈骗罪 54、有价证券诈骗罪55、保险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下列罪名: 56、偷税罪 57、抗税罪 58、逃避追缴欠税罪59、骗取出口退税罪 6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6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6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6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6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66、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67、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下列罪名: 68、假冒注册商标罪 6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7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71、假冒专利罪 72、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下列罪名: 7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74、虚假广告罪75、串通投标罪 76、合同诈骗罪77、非法经营罪 78、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79、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80、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81、逃避商检罪 C: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罪名  82、职务侵占罪83、挪用资金罪84、挪用特定款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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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5: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72 楼                                   意识形态·陈光诚·混球——读《不应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有感各位尊敬的网友,本人在谈《环球时报》的《不应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的阅读感受之前,有必要陪大家一起,先从《党章》总纲中间,寻找“中国的意识形态”根源。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是最好的“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立地位的最好显示!“党的主张”是什么?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真如此,民众谁不拥护呢?官民的共同的愿望就是“意识形态”——振兴中华!依据以上内容分析:“党的主张”就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一起走向富裕、自由的社会。真如此,建国六十多年来,小日本能够有我们发达吗?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点:“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理论、道德体系”!换句话说,“官员意识形态”与“民众意识形态”是“两个不同阶级”的意识形态,结果必然势不两立,不可调和的! 所以,在一个真正和谐的文明国度,因为“意识形态”处于“中立”地位,各个阶层都能欣然接受!因为“中立”,所以利害双方都能够遵守。哲学家福柯的哲学观点为,每个社会都有意识形态,作为形成“大众想法”或共识的基础,而社会中大多数的人通常都看不见它。占有优势地位的意识形态以一种“中立”的姿态呈现,而所有其他与这个标准不同的意识形态则常常被视为极端,不论到底真实的情况为何。意识形态的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结合以上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位“中立”的视角,可见,单仁平先生,作为《环球时报》评论员,其立场与观点是显而易见的! 环球时报:不应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2011年10月12日09:05环球时报单仁平我要评论(150)字号:T|T单仁平环球时报评论员山东临沂盲人陈光诚的情况在社会上受到大量议论,传言很多。有关陈当前是否受到“软禁”,以及对他的监视居住是否合法,议论的角度和出发点尤其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临沂市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外界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各种议论找到与事实一致的方向。外界怀疑陈光诚事件的处理过程达不到严格的法律及人权标准,这种怀疑不能说毫无基础。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在广大农村居民有一定抵触情绪的环境下推进的,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它的基层展开过程显然伴随了一些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强制性措施。可以相信,陈光诚所处的计划生育环境,是中国这个对民族进步有功,但却很复杂大环境的一部分。如果以严格的现代标准看中国农村的小环境,批评并追究它,在舆论上很容易获得成功,但它同样很容易与基层的现实脱节,在那个小环境中制造出麻烦与冲突。在这里国家大政治及意识形态的渗入因素很小,发挥作用的更多是当地群众的文化面貌、基层官员的处事水平等。西方媒体和人权组织对陈光诚事件的大量介入,是将国际人权观念一下子深入到陈光诚所处的中国农村环境中。他们制造的压力是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地方很难承受的,当地的反应出现某种过激,与其说是一种精心的组织,不如说是在不知怎样应对情况下的天然反应。当事情闹大了之后,媒体与支持陈光诚的人越来越浩然正气,基层政府处理起来却越来越难。现在陈光诚事件被夸大成了“中国人权的一面镜子”,看来需要有更有经验的部门帮助解开这个疙瘩。陈光诚的思想意识跳出了基层农村环境,对每一个自己认为违法的现象采取不妥协态度,他与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冲突是必然的。这会带来一定的个人人生曲折,但通常来说,他未必就总是遭遇失败。在陈光诚选择维权的早前几年,他曾成功地推动当局修改了多项不合理政策。后来的事情变复杂了,这当中包括中国当前的上访合法、但上访量需要控制的困境,以及一些要求看上去合理、但基层现实又做不到的困境。当陈光诚和支持他的人不顾一切追求那个“理想状态”时,对当地社会秩序形成法律法规无法接受的干扰,也是有可能的。最重要的或许是,将陈光诚事件去意识形态化,让它从媒体和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下走出来,对它的解决会轻松、自然得多,它有可能被进一步复杂化,产生横向负面效应的预期压力也会小得多。中国有些地方的基层人权毫无疑问没有达到理想标准,对它做突击运动式的改善不会产生真正的效果,它只能是中国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部分。(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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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8: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73 楼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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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2: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74 楼                                  只能这样形容:失去灵魂的人,绝对没有廉耻感的!绝非脸皮厚薄可以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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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5: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75 楼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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