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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哥大

[转贴]利比亚惊现卡扎菲支持者群尸 有遭扫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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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2: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1 楼                                  老卡屠杀平民,为什么人权牌坊下的利反对派,也屠杀平民?利比亚怎么死了个卡扎菲,又上个卡扎菲?==========卡杀人的时候你在哪里?现在冒出来说什么?人权是人才配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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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4: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2 楼                                  转至第38楼第 38 楼 红翼行动 2011/10/27 10:43:13 的原帖:被杀者名单已经整理出来了,他们是:BD系列,陈念,共和国总胜利,爱润之,赛汗塔拉,斩歪木777,一路风尘.......双手反铐,头部中弹,惨不忍睹。过渡委武装声称以上人员属于雇佣暴徒,没权享受战俘待遇,根据国际惯例,可以由战地指挥官决定予以当场处决。转至第56楼第 56 楼 256257282931 2011/10/27 11:10:49 的原帖:这几个太坏。恐怕得享受‘割老二’‘上木驴’的待遇了,还有传自康乾盛世的‘零吃’等等私密哒。不能‘啪’的让他们痛快了。不过并不是不给机会,如果洗心革面,还给重新做人的机会滴。玩真的,不是吓唬哟!转至第65楼第 65 楼 BD.思想绽放 2011/10/27 11:27:06 的原帖:吓死俺了!天呀右粪的恐怖,不是毛左,却远胜毛左。转至第73楼第 73 楼 nmgb 2011/10/27 11:36:30 的原帖:你又不是毒裁者怕什么呀, 矫情!刑法介绍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 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满清十大酷刑之腰斩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满清十大酷刑之车裂弱的多。记得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满清十大酷刑之俱五刑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谨,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 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满清十大酷刑之溢首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煮  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及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请君入瓮 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无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而第三个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活埋应该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 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 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 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满清十大酷刑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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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5: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3 楼                                  转至第38楼第 38 楼 红翼行动 2011/10/27 10:43:13 的原帖:被杀者名单已经整理出来了,他们是:BD系列,陈念,共和国总胜利,爱润之,赛汗塔拉,斩歪木777,一路风尘.......双手反铐,头部中弹,惨不忍睹。过渡委武装声称以上人员属于雇佣暴徒,没权享受战俘待遇,根据国际惯例,可以由战地指挥官决定予以当场处决。转至第56楼第 56 楼 256257282931 2011/10/27 11:10:49 的原帖:这几个太坏。恐怕得享受‘割老二’‘上木驴’的待遇了,还有传自康乾盛世的‘零吃’等等私密哒。不能‘啪’的让他们痛快了。不过并不是不给机会,如果洗心革面,还给重新做人的机会滴。玩真的,不是吓唬哟!转至第65楼第 65 楼 BD.思想绽放 2011/10/27 11:27:06 的原帖:吓死俺了!天呀右粪的恐怖,不是毛左,却远胜毛左。转至第73楼第 73 楼 nmgb 2011/10/27 11:36:30 的原帖:你又不是毒裁者怕什么呀, 矫情!革命的暴力到来的时候,你没有辩护的机会,说你是“独裁者的走狗”,就被一枪击毙。而指控所谓“独裁者的走狗”根本不需要证据,那是一顶政治帽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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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6: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4 楼                                  转至第68楼第 68 楼 闪铁四圈加 2011/10/27 11:31:10 的原帖:扫的好,当五毛的下场转至第74楼第 74 楼 凌度70 2011/10/27 11:37:26 的原帖: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毛共镇反杀一百万(59年庐山会议时,毛亲口公布)按人口比例,当时中国是4万万5千万,毛共杀了100万;利比亚现人口600万,其卡渣份子可杀12000人。没关系,还没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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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8: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5 楼                                  楼主他妈是不是也被捅了屁眼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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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9: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6 楼                                  五毛狗奴的应得下场就是介个样子滴,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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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10: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7 楼                                  助纣为虐者,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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