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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2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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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楼 转至第24楼第 24 楼 BD.思想航公 2011/8/23 12:26:05 的原帖: 右粪的搞“民主大跃进”的立论,是建立在两个错误基点上。一个基点是:以建立民主制度为目标。正确的目标是建设民主社会。另一个基点是:民主普适,即民主制度的有序运行不需要条件。但事实却是,民主制度有序运行,需要基本的社会条件。>>>>>>>>>>>>你不说,就让摆渡来说:美国1787年通过宪法,美国宪法1789年生效。如果美国认为民主是普适的,应该在美国宪法生效时,就直接让黑人、妇女、印弟安人、纳税未达额的人和有选举权的美国白人一样,共享选举权,进行全民的普选组成政府。但事实却是美国的黑人、妇女、印弟安人、纳税未达额的人取得选举权的过程是相当的漫长而艰辛:1、在美国宪法生效后的74年里黑人仍是奴隶,直到1863年林肯才签署了著名的《解放黑奴文告》,南北战争结束后,1868年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通过后,黑人才获得平等的公民权;到1870年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生效后,才确立黑人的选举权。此时,距美国宪法生效已经81年。2、1920年8月26日美国妇女获得选举权。此时,距美国宪法生效已经131年。(1906年芬兰妇女争得投票权,1913年挪威妇女取得选举权。呵呵人权卫士的妇女选举权明显落后了嘛!)3、1924美国政府承认印第安人为合众国公民!此时,距美国宪法生效已经135年。4、1964年美国宪法第24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未交税而剥夺公民的选举权。此时,距美国宪法生效已经175年。从美国黑人、妇女、印弟安人、纳税未达额的人取得选举权漫长而艰辛的过程看,美国当然是清楚民主制度有序运行需要基本的社会条件的。正因美国清楚这一点,所以美国在宪法生效后,仍然没有立即在美国社会进行全民普选。而是哪个社会群体具备民主的条件,就让哪个社会群体享有选举权。直到现在,美国宪法还规定:美国大选各政党在各州的选票实行“胜者全得”,从而排除小党。美国宪法“胜者全得”的规定,实质上等于规定:民主党和共和党是美国的执政党。从而使美国公民的“组党的自由”流于形式,成为没有效果的自由。这些都表现出美国组党自由的虚伪性。你说说,美国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让我们再说英国:英国的选举权范围同样经历了从小到大的的演进过程。(1)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了议会议员实行所谓“自由选举”,但1711年颁布的法案对选民资格作了财产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使有选举权的人只占成年人数的百分之五左右,同时对当选下院议员的财产也做了非常高的规定,并允许高价出售议席。这一限定实际上使中小资产阶级也不可能当选下院议员。(2)1832年制定了新的法案,重新分配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财产资格限制,使中产阶级有了选举权,实行了选举制度的第二次改革。(3)1867年选举改革。1837年爆发了工人争取选举权为中心的宪章运动,推动了普选权的进一步扩大,因而1867年英国又进行了选举改革,使城市工人有了选举权。(4)1872年又颁布新的议案,废止公开投票制,实行秘密投票制。(5)1883年颁布取缔选举舞弊法,规定了选举费用的限额和选举舞弊的刑罚。(6)1884年的选举改革,统一了全国城市与农村的选民资格标准,使农村工人有了选举权。(7)1918年又制定了《人民代表选举法》,将选民资格由居住年限一年改为6个月,财产负担进一步下降,使21岁以上的男子有了选举权,使妇女有条件的取得了选举权。(8)1928年又制定了男女平等选举法,对选民资格进一步降低居住年限,教育制度,财产资格的限制,并允许邮寄投案。(9)1948年修订《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按居住投票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值”和男女平等的原则,使年满21岁的男女有了选举权。(10)1969年又对《人民代表选举法》修订,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至此英国的普遍选举制度才最终建立起来。转至第24楼第 24 楼 BD.思想航公 2011/8/23 12:26:05 的原帖: 你再说说,英国的民主社会建设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 为建立民主,南北战争后美曾废除南方选举和言论自油美国南北战争后,北方军胜利占领南方后,美国并没有急于在南方搞民主宪政,而是在南方搞军政,也就是教科书上经常写的类似蒋介石的“毒裁”。在军政之下,南方人没有了言论自由,不允许集绘,结社。南方人只能搞地下集会,但是一但被发现,不是被打死,就是被逮捕。在军政之下,同时取消了南方的选举。主要的官员都由北方军任命,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南方一下子出现很多黑人市长,镇长,议员。如果靠民主选举,南方的白人根本不可能选这些黑人。这些黑人都是由北方军事当局直接内定任命的。转至第544楼第 544 楼 BD.思想航公 2011/8/23 11:21:34 的原帖:美国通过这种“军政”和“训政”,十年后顺利让美国南方实现了自油民住。是不是很值得中国参考呢? ——引自网友的帖文》》》》》》》》》》》》为建立民主制度,美国曾在德国取消言论自由和集绘权力美国二战后在德国曾取消言论自由和集绘权力,目的是为了建立自由民主制度,先进行军事管制,即“军政”。取消集绘,取消言论自油。然后进行政治清洗,开展“去纳粹化”运动,由于“纳粹”的德文原意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意思。所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叫做“去国家社会主义化”运动。盟军在二战胜利后,于1945年在德国展开大规模“去国家社会主义”运动。这项运动是根据波茨坦协定的精神,在德国和奥地利境内进行,用以清除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文化,出版,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影响。由于希特勒在德国搞“国家社会主义”,所以盟军占领下的德国几乎所有人都信这种钻制思想。美国相当于在一片没有自油民住思想启蒙的土地上进行自油民住社会改造。在德国“去国家社会主义化”运动中,所有的德国人都必须通过回答美国军正府的政治甄别问卷,改问卷有131个问题,据此来划分不同等级的政治犯,分为:主犯、从犯、轻从犯,随大流者和无罪者。然后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处罚,比如:前纳粹谠员滑稽演员伟斯·费尔德,于1946年10月在慕尼黑在“去纳粹化”运动中被捕,他被归入随大流者,但是就是这样的“随大流者”也要进行2000马克的罚款。这在当时几乎等于倾家荡产。可见在这次大规模去钻制化思想运动中打击力度有多大。为了有效执行“去国家社会主义化”思想运动,还专门为此立法,并于1946年4月1日实施,该法市《解除国家社会主义和军国主义第104号法》(GesetzNr.104zurBefreiungvonNationalsozialismusundMilitarismus),也正是通过该法,德国当局被委托实际执行非纳粹化运动。德国政治家巴登、符腾堡州去纳粹化部长高特乐宝·卡姆是执行该任务的负责人。 在这次声势浩大的去钻制思想运动中,美国在德国禁止集绘,取缔言论自由,取缔钻制正谠活动,甚至任何国家社会主义标志,军服,手势的出现都属非法,会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通过本次雷厉风行的对钻制思想的打击,美国顺利在德国建立起自由民主制度。美国在德国的民主化改造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引自网友的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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