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起诉丈夫家庭暴力 姜女士告诉记者:“他不喝酒时,看上去还是个挺本分挺不错的男人,平时也知道顾家,可是只要一沾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他也觉得我们再这样下去没啥意思了。可我一提到离婚和房产分割问题他就发火,我不否认,房子确实是他出钱买的,但房产证当时写的是他前妻的名字,他们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我们结婚登记以后办的,难道这套房子不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此,曲学松律师表示:“胡某动手打人属于家庭暴力,姜女士可以保存证据,以遭遇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胡某故意伤害。但根据规定,胡某现有的这套房子跟姜女士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是胡某跟他前妻的共同财产,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要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男方支付完补偿款,女方才同意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也就是说,房子的过户行为是胡某和前妻履行离婚协议的体现。因此,即使过户时间是在男方和现任妻子结婚登记以后,但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于他和现任妻子之前,所以,这套房产跟现任妻子没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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