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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七哥

[灌水]毛粉眼不顺这次丢人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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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9: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86 楼                                  转至第442楼第 442 楼 云间碧玉箫 2011/10/10 17:44:27 的原帖: 缩头乌.....圈养起来的恶犬云间碧玉箫如果你不想被人看成“缩头乌龟”“不想被人骂“没卵蛋””那么第一 你敢回答你自己在7391楼的所谓“我会帮你广而告之,让你这个名号蜚声猫眼”会有什么后果吗?现在可是到了验证“你有卵蛋吗?转至第480楼第 480 楼 眼不顺1 2011/10/14 11:02:20 的原帖:”的时候了。我没有别的目的,只要让看到你这个ID的网友都知道你“缩头乌龟”这个名号,并且知道这个名号是你自己挣来的,不是本人强加给你的。仅此而已如果你觉得不够还可以继续争取其他名号这样的回答能让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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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0: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87 楼                                  转至第442楼第 442 楼 云间碧玉箫 2011/10/10 17:44:27 的原帖: 缩头乌龟眼不顺:一方面否认“卢东升被老毛子兵枪杀”,一方面却言之凿凿地声称“枪杀卢东升的老毛子兵被枪决了”你是恬不知耻还是脑子进水?你从网上搜不到“卢东升被枪杀”原始材料来源,于是想当然地认为我必然也拿不出,于是自以为得计穷追不舍我说了,我拿出来,你骂自己三声“王八蛋”;我拿不出,我骂自己。你敢接吗?我即便现在说,我是在用“空城计”讹你,你敢接吗?你不敢!你只能做个缩头乌龟!你个缩头乌龟!转至第442楼第 442 楼 云间碧玉箫 2011/10/10 17:44:27 的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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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2: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88 楼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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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3: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89 楼                                  凯迪上活跃的毛粉基本上是些五毛或者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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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美食专家精英斑竹

发表于 2011-10-16 14: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90 楼                                  转至第435楼第 435 楼 狂生徐文长01 2011/10/9 8:41:28 的原帖:转至第443楼第 443 楼 眼不顺1 2011/10/10 17:56:54 的原帖: 转至第451楼第 451 楼 狂生徐文长01 2011/10/10 20:00:21 的原帖:转至第463楼第 463 楼 眼不顺1 2011/10/12 16:37:00 的原帖:转至第453楼第 453 楼 眼不顺1 2011/10/11 17:27:43 的原帖:“蠢猪”或者“蠢驴”或者“龟儿子”及“畜生”楼主你怎么还不知道你自己在一直在这里表演你的“傻逼”状态吗?咱玩你那么久。早就知道你有很多帖子是有些写手写了之后交给你们发表的。连对别人的答案怎么反击都一块交给你们了。不过对于出乎意料的问题你们就根本毫无招架能力。对吧?这次也同样,你拿出什么“文革损失5000亿元”的议题。没想到咱会问你这5000亿是怎么计算的吧?但是咱知道咱仅问这个问题。那你又要当“装聋作哑的专业户”了。所以咱故意搞些似乎很有问题的话让你能“(YY)的高潮迭起快感连连”。咱早在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739111&page=13&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182楼已经说明了“看样子你的“脑残”更严重吧?你一直只是提供“李先念”在1927年入党来证明“李先念”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那么,这单个的“李先念”能构成“他们”吗?“你这个蠢货”想鱼目混珠吗?居然忘记了你的所谓5000亿元是从“作者:席宣 / 金春明”的书中翻出来的?“竟然傻到”认为只要证明“李先念”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那么也证明了其他人也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人家会相信吗?谁都知道老共是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政党。咱问的“他们”数量最少也不能低于“作者:席宣 / 金春明”与“李先念”这三个吧?咱现在再补充一句。你认为老共有多少党员“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还是你准备到时候由你自己根据需要来甄别哪些是,那些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呀?”但看你马上就要当上“装聋作哑的专业户”了。估计连咱在224楼的发言“能说出“5000亿元”的你的这位“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国家主席”“李先念”咱确实不知道”都不能逗你上来。只好在在227楼使用“根据当时一年只有二三千亿的总产值来看。咱实在不知道你的““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国家主席李先念””所指责的“5000亿元”是怎么冒出来的。你能指点一下吗?”果真你现在只能咬着这句话了。看清楚咱是怎样玩弄你了吧?因为你的根本问题是“文革损失5000亿”。如果你不上来,你还打算解释你的“5000亿”吗?所以,咱只好让你自以为是的来几次““(YY)的高潮迭起快感连连”了。哈哈哈哈 转至第456楼第 456 楼 毛粉克星 2011/10/11 18:28:52 的原帖:先别扯别的,金春明,1932年生,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离休。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毛泽东思想研究室主任。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的特殊津贴专家。眼不顺蠢猪,这么醒目的经过加粗的红字你看见没有?转至第463楼第 463 楼 眼不顺1 2011/10/12 16:37:00 的原帖:哈哈哈哈还是先说一遍楼主的那句又是“又是哪个儿子披上马甲出来了?”接着再问一句。你的“绿豆眼渣滓脑”看不见还是看不懂咱453楼的回答吗?再告诉你吧。咱发224楼“你的这位“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国家主席”“李先念””帖子之后。估计到你不会咬钩。但是要发227楼的“你的““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国家主席李先念”””之前。咱还重新翻了一下所有帖子。就是看到182楼的““他们”数量最少也不能低于“作者:席宣 / 金春明”与“李先念”这三个吧”。以及你唧唧歪歪只敢论证“李先念27年入党,所以不是追随者”,以及“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国家主席”。所以咱才发出了227楼的帖子。看你像狗咬尿泡那样叫得欢。你是不是又让咱好好的玩弄了一番呀?转至第465楼第 465 楼 毛粉克星 2011/10/12 16:49:22 的原帖: 你这个傻逼,白痴到极点,还他妈不承认。就像你绑架了别人,警察把你抓住了,你说“我是在开玩笑而已”,谁会相信你?我不想听你扯什么动机,从那句话就看出你是个白痴 !!!!转至第472楼第 472 楼 眼不顺1 2011/10/14 10:35:14 的原帖:“蠢猪”或者“蠢驴”或者“龟儿子”及“畜生”楼主“你这个傻逼”可真是“白痴到极点,还他妈不承认”。咱既然在463楼把前面的情况全说明了。如果你还想坚持的话,那咱只好问问你,为什么不可能是咱拿点面包屑就把你引到笼子里来展览。你却拼命想证明你吃到了一块大奶酪呀?咱多次说过你是“绿豆眼 渣滓脑”。看看你自己声明的仅仅“从那句话”就更能说明咱的评论没有错吧?你确实是一个“白痴 ”。转至第481楼第 481 楼 毛粉克星 2011/10/14 12:14:53 的原帖: 傻逼,怎么不敢回答爷爷的问题?“动机说”能解释清楚吗?如果你拿着手枪冲进银行,把钱抢走,然后逃跑,后来被警察抓住,你说“我没有抢劫,我不过是想开个玩笑”,法院会相信你吗?“蠢猪”或者“蠢驴”或者“龟儿子”及“畜生”楼主你这个“傻逼”孙子怎么还没有开窍呀?咱拿的不是手枪。你也不是银行。你愿意广而告之你吃了一大块“奶酪”那是你的事情。咱从头到尾说了什么干了什么这里的帖子都引用的明明白白。所以。咱不担心所谓的“法院会相信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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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6: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91 楼                                  毛粉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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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7: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92 楼                                  转至第466楼第 466 楼 毛粉克星 2011/10/12 16:58:48 的原帖:你知不知道“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与“国家主席”之间是可以兼容的呀?咱多次询问你有关他们是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你只再三强调“李先念”不是浮夸风的追随者。所以,咱在后面的引用只能把你所列的全部称呼都写上了。免得你到时候又认为咱少说了一部分。还有就是如果咱不这样说,你还会冒出来吗?看看你开始提出的什么主题“5000亿元”。你现在还有讨论吗?咱只好用这样的语言把你逗出来,免得大家以为你被版主给灭了嘛。哈哈哈哈=============================“你知不知道“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与“国家主席”之间是可以兼容的呀”==========================================如果你知道“党史博士研究生导师”指的是金春明,你为什么要这样辩解?还有就是如果咱不这样说,你还会冒出来吗?=========================这句话说明你的动机是“用这样的语言把你逗出来”,但是事实是我一直没有消失。所以这个说法不攻自破。转至第474楼第 474 楼 眼不顺1 2011/10/14 10:41:24 的原帖:你别忘了你开始要求“...正经讨论问题如何?你敢逐一回答我在主帖提出的问题吗”。结果才把问题拿出来。就立马没办法解释你帖子中的问题了。咱同时发了224楼与227楼。你现在是不是只能紧紧地抓住227楼呀?如果咱不用227楼。你还会上来呀?这些事情都是有先例的。你敢否认吗?转至第482楼第 482 楼 毛粉克星 2011/10/14 12:18:41 的原帖: 结果才把问题拿出来。就立马没办法解释你帖子中的问题了。=================跟你说多少次了,你已经承认是傻逼了,我没必要欺负一个傻逼。你怎么一直记不住啊?这不又一次印证了你是个看完、听完就忘的傻逼吗?如果咱不用227楼。你还会上来呀?这些事情都是有先例的。你敢否认吗?============================你凭什么说我不会上来?先例在哪里?傻逼。“蠢猪”或者“蠢驴”或者“龟儿子”及“畜生”楼主问题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到最后你自己不能解释能怪其他人吗?既然你已经当了“傻逼”还要跑出来丢人现眼那咱也不好阻止了。多让大家看看你的水平就是了。咱来这个论坛倒又开了一点眼界。所以,这个“先例在哪里”咱也奇货可居一番。只要“我拿出来,你骂自己三声“王八蛋”;我拿不出,我骂自己。”好不好?因为这个“先例在哪里”其实就是咱们之间的事情,你到底有没有出现过“不会上来”的事情你自己应该知道的吧?怎么样呀?“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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