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pp哥

[原创]退休纪委书记为聋哑女儿向市长讨市民待遇

[复制链接]

3377

主题

2万

回帖

6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63182
发表于 2012-1-15 08: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1 楼                                  <br />
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20

主题

2万

回帖

6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62567
发表于 2012-1-15 1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2 楼                                  <br />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十堰市武当街办计生办郭主任谈话(录音)    时间:2011年10月25日  地点:十堰市武当街办计生办  在场人员:叶克珍父亲叶直才、郭主任及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插话:彭    郭主任:先坐着我给你说,这两天都为你这个事。昨早晨还找了领导,特殊情况、特殊人员,但是她还是违反了政策。该处罚的处罚,该照顾的照顾。违反政策生育,该交的社会抚养费还是要交的。    叶:嗯,她不会说又听不见,她怎么会违反政策?她根本不懂政策!    郭:她懂不懂政策,她是特殊情况,失去个人能力,但她不是一个人,她一个人添(生)不了小孩。毕竟是夫妻两个,他应该懂法律。不能因为她没有能力,是个特殊人,她就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她虽然没有能力,但是她有监护人,她虽然没在你这儿,她已经跟别人成了家,她的丈夫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他有这个能力,他要对这一切要负责。    叶:她那个男人我们根本不承认,他把我们孩子买去了。    郭:这个东西你承认不承认,既然拿了结婚证,法律上形成事实了。    彭:问题是结婚证都是假的,本身就是非法的。    叶:结婚证我们都不知道,根本不符合事实。    郭: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同居已经是事实了,认不认他们是夫妻,但是小孩生了也成事实了,对吧。生孩子是一回事,拐卖是另外一回事,这是两回事。  我昨天早晨、今天早晨又去了。不管她是丧失个人能力,作为残疾人她也有责任,她的责任在于对方的监护。    彭:主任,你这个说法不对。你这等于承认买卖婚姻,被拐卖是合法的了。    叶:那你说她这样一个残疾人要交啥钱?    郭:是这样的,不管任何一个人,国家立了这个法律,任何人都得遵守。这个条例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他没有说针对某一个人。她虽然是残疾人,但是条例上没有说特殊人应该怎样。    叶:你说哪得交多少钱?    郭:2003年有一个标准。好像男的还收养过一个小孩。(户口)上竹山还是上市内标准是不一样的。  彭:(户口)上竹山,你等于说买卖婚姻合法的。本来都是被拐去的,已经够不幸了,人刚找回来,你不能说再把她送到竹山。    叶:我都不承认他这个男人,他又不是正常的说(娶)的我姑娘,我还随他了!    郭:你要这么说我没有办法。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2000年改的,原来农村户口一个女孩情况下可以生第二个,城市户口只能是一个,她现在是4个孩子。04年、05年、07年。网上看男方最早收养过一个小孩。  我也到办公室找局长,大致情况也说了。局长说你是干这个工作的,你是执行法律规则的,给别人办事,条例你不能违反,肯定要按条例标准算。至于拿不拿得出来,到时候再说。我也决定不了,县级单位才能定,权力在茅箭区。    叶:象她这样罚下来要交多少钱?    郭:我马上来算。从那一年,但是对方我不知道,算要算两个人的。一方是农村,一方是城市的,两个的户口性质不一样标准不一样。我马上打电话到竹山问一下。茅箭区的标准2004年是25000多。两个加起来,按3倍征收。  (郭主任计算过程略)  算下来是:102576(元),这是女方一方的。这是按城镇无业居民算的,如果实际收入高于这个标准按实际征收。    叶:她本人没有一分钱收入。    郭:没有收入她咋存活的?她要吃要喝一年的开支这就是她的收入。娃生了这都是事实,不管在哪儿生的,你就是跑到美国去生、外国去生,你还要回来上户口。    叶:那这人拐卖走了,找到了以后还有这等麻烦?拐卖走了,人都不知道拐到哪儿了,卖到哪去了,慢慢访访找到了,你说小孩怎么办?    郭:前提就是当时拐卖的时候你要是报了案,公安上拿出东西。    叶:我不是报了嘛,派出所让我们自己找,他不立案又不是我不立案。    郭:公安上说是拐卖也好是咋回事你要拿出东西。    叶:我报了以后人家公安不立案嘛,人家要我们自己找,我们有啥办法。    郭:我是这个法律的执行者,我肯定要按这个东西执行。这是我的执法证!至于最终决定权是上一级部门。    叶:你说的法律我知道。你说的是属于正常的户口,这等特殊情况一个是人家拐卖,第二个她聋哑,按正常的户口办咋能行呢?    彭:我听明白了,郭主任这儿没权处理这个事,是这样,你有权力往计生局报上去,反映上去,你给我们证明一下。(对叶说)你把郭主任算的这个带回去看看。    郭:你拿的这个东西(申请)我不能给你盖章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82

主题

3万

回帖

8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80211
发表于 2012-1-15 12: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3 楼                                  <br />
老先生您这个问题,可以说很有代表性.联系个好的报纸吧,和其他因为计生问题而在抗争的民间人士,也可以互相帮助.你的年纪都到这份上了,争取一下,没什么损失.<br />
关注国计民生的传媒界人士可以多考虑一下:问题很有代表性(计生,拐卖,职能部门作为与否...),当事人老先生素质也高,能把自己的问题说的清楚,有理有据有节.<br />
我们普通网友,只能帮顶下贴子而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82

主题

2万

回帖

6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63323
发表于 2012-1-15 14: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4 楼                                  <br />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聋子的耳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43

主题

3万

回帖

8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84660
发表于 2012-1-15 16: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5 楼                                  <br />
如果您只是为了引起当地执政者的注意,直接去政府前打横幅更有效,发到本论坛有点莫名其妙.....<br />
因为年纪的关系,您要考虑下女儿和小孩子们以后的生活和生计教育问题:<br />
到政府相关部门做个记录(比如妇联).即便他们什么也不做,在民政妇联部门做个记录也是对女儿日后的生活加了一道安全保障.<br />
如果没有好的亲属,找二位左右的民间人士(供职与政府的也一样),信教的教众....来帮助.有能力,而愿意且热心帮助他人的人,我们身边其实很多!更多的时候,是想做好事而没机会和可信的地方去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18: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6 楼                                  <br />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半开着的政府衙门,何时向苦命人打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68

主题

12万

回帖

27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275452

特殊贡献奖美食专家精英斑竹

发表于 2012-1-15 2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7 楼                                  <br />
当地政府应该要有点起码的责任感和做人起码的良心,帮这个可怜的聋哑人一下。一个聋哑人被人拐卖,逃生无门,生下四个孩子,那不是她的错,不能把账算到她的头上。政府要检讨自己管理上的失职,不能装聋作哑,更不能雪上加霜,向一个被害者索要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十三年了,你们抚养过他们什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22: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8 楼                                  <br />
感谢政府把垃圾都收进了公物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22

主题

12万

回帖

28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284236

会员

发表于 2012-1-16 00: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9 楼                                  <br />
作为这件事情的受害者我非常同情你,也希望你的事情得到妥善的解决。<br />
不过作为一个七十多的老人,就请不要再拿你的党员身份说事,难道活了几十年还不明白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是可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00

主题

2万

回帖

6万

积分

零零天使

积分
62793
发表于 2012-1-16 02: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20 楼                                  <br />
只有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24-11-26 15:29 , Processed in 0.07666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