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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蓝的天

[灌水]聊聊:南京万余警全城搜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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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进步奖优秀会员精英斑竹

发表于 2012-1-12 16: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1 楼                                  <br />
不可能离开南京。<br />
从现在的资料看,这个抢劫者智商非常高。一个高智商的人应该明白,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后,一两个小时之类警察一定会封锁城市交通。从市中心逃出去,一两个小时是不够的,因为必须考虑到堵车的情况。要有车,就有开车的人,找个愿意给他开车的良民只怕也比较难,找个混的,又不放心。所以,一定没有利用交通工具离开。<br />
根据我的推测,他应该有个没有案底的情人,对他死心塌地。他没有别的同伙,也不和当地的混混来往,这些人太容易出卖他了。长沙的事情后,他的照片满街都是,他一定不能出门,所有的事情都必须由他的情人代办。在到南京之前,先也是由他的情人租好房子,再直接从长沙搭车到南京,躲在南京。我想,他们租的应该是相对比较高档的小区。混混多的地方对他反而不好,因为警察办案,找得最多的线人就是混混。<br />
这次作案之前,应该是他情人先去踩点,确定目标。而且,他们租的房子应该离作案地点不是太远,因为他是从容离开,没有搭车,因为不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上下车的时候,他的特征会被记下来,而且上下车的地点也会记下来。但很少有人会注意一个步行的行人。<br />
南京的警察应该重点检查案发地点附近的小区的租客,特别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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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9: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2 楼                                  <br />
转至第57楼第57楼shanghainere2012/1/1315:17:04的原帖:<br />
回帖人:看你出洋相影响力指数:7||发短消息|只看此人|不看此人|2012/1/1315:05:00引用回复:第56楼<br />
转至第55楼第55楼shanghainere2012/1/1314:48:47的原帖:<br />
那个嫌疑犯可能藏身的地点,现在来看,他在居民区是很难了——那么多留神的眼睛,旅社也是难,那么,是桥洞和偏僻的被遗弃的陋屋,现阶段,他在郊外或农村的可能性更大——要么躲在某个城市的窝点,要外出,他也会选择晚上出来。<br />
以目前总是的程度,只要在南京力能所及的范围内,就是一草棚也会被注意的。<br />
结论:只可能离开南京<br />
__________<br />
已经离开南京的可能性完全可能,警方其实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上海这里的居民小区门口现在也有该嫌疑犯的悬赏布告。从案发到媒体公布该嫌疑犯的嘴脸,这个过程中,嫌疑犯容易逃离南京城。但是,杀人犯也仍有可能躲在或者说被堵在南京城。<br />
临时作案的话,起意比较忙乱,有留在本地躲藏的可能。如果是预先有计划作案的话,那一定是充分考虑好退路,这一点从警方透露的作案后还更换服装来对付监控等信息就能看出。<br />
从此人思维的方式来看,不太可能沿着个城市方向撤离,更不可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撤离,所以,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几乎不存在其落脚的可能性。否则,就是自投罗网。<br />
首选的撤离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br />
1、荒僻,基本建设设施落后没有天网监控的牵扰;<br />
2、人口较少,即使有居民,因地处荒僻,当地的信息传播效率会比较低,凶案在该地的共鸣性应该足够小;<br />
3、当地警力比较落后,警察的作风比较懒散,不具备大中城市警力严谨的行事作风。<br />
_____<br />
据此可以推断该杀人逃犯几点线索:<br />
1、他基本是步行(或骑自行车)出逃的;2、因为其平头的标志,他应该装作自然地带顶帽子;3,因为是步行或原始的交通工具,他还在南京或南京附近,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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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2: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3 楼                                  <br />
大年三十之前一定能抓住,在南京作案,那是找死,我充分相信南京警方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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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1: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4 楼                                  <br />
对有枪的亡命徒,一般仅拿工资警察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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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5: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5 楼                                  <br />
女子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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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8: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6 楼                                  <br />
正在物色提神,情节编辑ing。。。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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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7 楼                                  <br />
.<br />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2/1/13 16:19:2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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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4: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8 楼                                  <br />
惊动了上层,给春节社会治安蒙上阴影,要迅速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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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8: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9 楼                                  <br />
这次,也只有改良主义者有机会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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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0 楼                                  <br />
转至第63楼第 63 楼 yzgsljq 2012/1/13 16:02:56 的原帖:大年三十之前一定能抓住,在南京作案,那是找死,我充分相信南京警方的能耐。<br />
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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