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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8 17: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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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2 楼
转至第86楼第 86 楼 kuok 2014/3/6 16:46:48 的原帖:难道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恐怖暴力事件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昆明火车站的暴徒,捅死砍死了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亲戚,你还有劲提倡\"暴力\"是理所当然????
对于一切恐怖暴力事件,罪犯暴徒都应该人人得以诛之,,应该当场击毙,以免今后再次危害社会!转至第90楼第 90 楼 马奔 2014/3/6 17:01:20 的原帖: 这个你可看看罗援说:
我建议强化武警反恐功能,组建武警反恐特种部队。选调精兵强将,装备尖兵利器,打响反恐攻坚战。
武警反恐特种部队,要加强与国际反恐组织合作,做到情报互通互联,在征得相关国家同意后,对境外恐怖组织训练基地、指挥中心、情报通讯枢纽、器材供应点,要定点清除,防患于未然,防患于境外。我们的边防线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反恐警戒线,一定要严防死守,绝对不能使危险分子、危险物品入境或脱逃出境。
对危险地区和敏感地区要在政治版图上根据危险程度以不同颜色标明,本地区的政府要根据反恐态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地区的民众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和措施,及时举报可疑人和事,重奖立功者,严惩包庇者;加大本地区军力警力投入,联防联查,公安干警应荷枪实弹上岗,配备特种防护器材和杀伤性装备,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对危险地区的公安干警和反恐特种部队指战员要给予特殊政策、发危险补贴,驻防部队要定期或不定期换防,形成常态化的高压之势。坚决把恐怖危害扼杀在源头。
对危险或敏感地区以外的地区,要加强反恐情报监控,严格户籍管理制度,对危险人员、可疑分子要登记注册,通过专网军、警、民联通,采取“区域”或“贴身”防守,绝对不能让他们获取和制造危险器械和杀伤性武器。武警反恐特种部队要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合、敏感地区和有政治象征性意义的地区加强持械持枪巡逻警戒。对重大犯罪嫌疑人要张榜通缉,甚至颁布国际通缉令,让他们无藏身之地。以此,也可以向世界昭示我国反恐形势的严峻性,抢占舆论制高点。
建议强化民兵、预备役的反恐功能,使他们接受必要的反恐训练、配发必要的装备,执行必要的协防任务。应该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同胞对反恐形势的分析。反恐离不开广大的少数民族同胞,少数民族同胞同样也是恐怖袭击的受害者和附带受害者。
及环球时报 一线警察应配枪巡逻 面对歹徒能毫无顾忌开枪
警察没有武器,就如同老虎没有牙齿,就可能被视为“病猫”。在刑事犯罪高发的背景下,我国一线警力有限,又受到佩带武器的苛刻约束,难以对潜在的犯罪行为产生足够震慑力。同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等严重刑事犯罪都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与危害性。一线民警必须既被赋予一定临机处置的权力,也应被赋予一定临机处置的能力。
有些人担心,警察配枪后会无法无天,警察酒后持枪犯罪等案件也发生过。但枪支不过是一种工具。警察手中的枪可以用来实施犯罪,更可以用来防止犯罪。要限制警察滥用执法权、甚至执法犯法,途径有很多,如提高警察录用的门槛、强化警察的职业约束等。我们相信,人民警察是一支准纪律部队。减少枪支使用约束给捍卫公共安全所带来的收益一定会高于其可能诱致的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刀枪入库”只不过是公安部门从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而采取的简单化规定。此外,一些媒体对警察涉枪犯罪事件的过分炒作,滋生了“仇警”情绪,使得公安机关常常不得不面对恼人的形象危机,进而被迫采取“禁枪”之策。这不利于预防与慑止犯罪,也不利于确保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自身的安全。公安部门不能简单地确保自身“不出事儿”,更要有担当,能“平事儿”。
因此,应适当放松警察配枪限制,建立用枪行为与结果评估、法律责任豁免等机制,使警察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能够毫无顾忌地果断开枪。这样,警察应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应急能力才能够真正地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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