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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媒体,请你扶一扶倒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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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4: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1 楼                                  楼主真搞笑,马桶漏怪B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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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6: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2 楼                                  仅仅是媒体的责任?葫芦官判断葫芦案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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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3 楼                                  楼主啊,记得有句话:虚伪的观点必然有复杂的论证。你写了这么多,无非要说两条:一是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要求,二是媒体报道存在倾向性,误导了公民的思想和行为。我给我儿子讲过:1、法律是为懂法的聪明人服务的;2、法律只承认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3、做好事之前要想清楚。在中国,不做坏事就是绝对的好人。想做好事得看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实力。否则,容易给自己找一辈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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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4 楼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73岁老人公交车上摔倒无人敢扶2011-10-14 01:53:12http://www.iyaxin.com来源:亚心网 网友评论 0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10月12日,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长青四队的石慧芳老人经历了一件寒心事。当天早上,73岁的石慧芳在一辆105路公交车上意外摔倒,在此后长达14站的路途中,没有一名乘客上前扶她或帮她拨打120急救电话。    亚心网讯(记者 秦金俐)10月12日,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长青四队的石慧芳老人经历了一件寒心事。当天早上,73岁的石慧芳在一辆105路公交车上意外摔倒,在此后14站的路途中,长时间地倒在车厢里,无人施救。 =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图为“ 我已经原谅公交车司机了”。躺在床上的73岁老人石惠芳慢慢地说。亚心网记者 李铁军 摄=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点击图片参与投票【点击查看原帖】  “从红山市场站到检查站,我数了一下,整整14站,公交车至少得跑半个多小时吧。这么长的时间,看到一个老人昏倒在地,车上这么多乘客难道每个人的心都这么硬吗?”10月13日,石慧芳的儿子田立忠说,“媒体上是报道过好心人扶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讹诈的事,但我认为这样的老人毕竟是少数。我妈摔倒那天如果有人能帮一把,我们会很感激他的,绝不会讹人家。”田立忠说,经医院检查,目前他母亲的身体并无大碍,但老人的情绪很低落。“我妈说,她一想到一个人躺在车厢的地板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就当没看见她,就想落泪……”车启动时站立不稳摔倒10月13日,记者见到了躺在床上的石慧芳老人。“那天,我是从红山市场站上了一辆105路公交车。”石慧芳回忆说,“上车后刚走到车厢后面,车启动太猛,我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当时就觉得腰疼得不行,然后就迷糊了。等清醒过来后,发现车已经到终点站了,我趴在车厢的地板上。后来有个好心人问我家里的电话是多少,这才和我儿子联系上,我真感谢她。”记者随即联系到这位好心人范女士,她回忆了当天的情形。“我当天是9点左右在市政府站上了那辆105路公交车,上车后我就看见一个老太太倒在车厢后方的地板上,周围站着很多乘客,或看着窗外或在看手机,还有聊天的、接电话的,好像没人看见地上躺了个人。我过去问这个老太太是怎么了,老人已经说不清话了,但说出了她儿子的电话,我就立即打了。”范女士说,车过了检查站那站后,有个60多岁的老太太和一个20多岁的女孩曾把石慧芳老人扶到一个座位上。随后她在终点站前下车了,石慧芳老人是不是再次摔倒了,就不清楚了。“车开了好几站,乘客在车门前上上下下的,我听到有的人在悄悄议论‘怎么回事’,还有人和同伴说‘少管闲事’。”范女士说,“只打了电话但没有扶老人的原因是,我曾在电视上看过急救知识,说老人摔倒后,不了解伤势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搬动老人。无论如何,有老人摔倒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视若无睹,让人很寒心。”石慧芳老人的儿子田立忠说,当天9时10分他接到了一名陌生女子的电话,说他的母亲在公交车上摔倒了,这名女子就是范女士。“我当时还以为司机一定已经把我母亲送到离长青四队最近的新医大二附院了,但我跑到医院却没找到。我又到105路终点站,看到我妈一个人坐在那辆公交车上,随后和司机一起把我妈带到了新医大二附院检查。”田立忠说,“到医院后,那个105路公交车驾驶员为我妈支付了370多元的检查费和药费,临走还给了我妈500元钱。” 下页提示:公交司机说不知有人摔倒 本地相关新闻: 乌市一老人摔倒路边 路人行色匆匆3小学生上前相扶 老人跌倒受伤,扶还是不扶?这本不是一个问题,但随着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等新闻事件的发酵,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却成了一个社会热论的话题,亚心网的在线调查中,甚至有70%的网民选择了“不”,但在现实生活中,3名小学生却作了相反的选择。【详细】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老人摔倒车前在医院为司机澄清 “我是自己摔倒的,不关司机的事。”25日10时30分许,躺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彭喜坤老人这句话,让内心忐忑了一上午的私家车主王先生舒心极了,因为老人过马路时恰好摔倒在他的车前,这让不少路人误以为老人是被撞的,纷纷拨打媒体电话和120电话反映车祸事故。【详细】 国内相关新闻: 八旬老人雨中摔倒 五个女孩立马扶起(图) 卢潮森老人谈及五位帮助他的女孩及民警,感激地竖起了大拇指。卢潮森的大女儿卢玉平告诉重庆晚报记者,两名警察把父亲送到附近的铁路医院,当时父亲满脸血迹,手上、脸上、衣服上沾满泥土。【详细】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垫付2500元住院押金 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诬陷,被迫垫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详细】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1小时后窒息身亡前日上午,88岁的李爹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爹爹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记者9点赶到事发地武汉市知音西村菜场门口时,现场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摊血迹。【详细】代表案例:彭宇案回顾:男子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赔4万(图)南京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相关评论:晨报社评:老人摔倒没人扶的阴影未散弘扬正气!请勇敢的扶起跌倒的老人 破解彭宇困境,法律当出手相救“彭宇案”不应成为绑架社会良知的魔咒谁说“彭宇案”后再没人敢扶摔倒的老人论坛热帖:好心司机救老太再遭诬陷,以后救还是不救?老人摔倒了,你敢扶么?(原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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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0: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5 楼                                  我们的党时时都在宣传“学雷锋,搞文明建设”其结果是老人摔倒没人扶,社会道德荡然无存。为什么???就是社会制度问题,信仰问题与现行社会极不适应,解决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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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3: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6 楼                                  转至第14楼第 14 楼 zxm701221 2011/10/16 9:30:04的原帖:楼主啊,记得有句话:虚伪的观点必然有复杂的论证。你写了这么多,无非要说两条:一是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要求,二是媒体报道存在倾向性,误导了公民的思想和行为。我给我儿子讲过:1、法律是为懂法的聪明人服务的;2、法律只承认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3、做好事之前要想清楚。在中国,不做坏事就是绝对的好人。想做好事得看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实力。否则,容易给自己找一辈子的麻烦。如果你儿子是未成年人,理解你跟他这么讲。但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要有更多的担当。做好事很宽泛,不一定作出“扶”的动作。以乌鲁木齐这个老太太车内摔倒事件而言,同车乘客见状马上将情况告诉司机,不费什么事,会有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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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5: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7 楼                                  徐老太家人到现场后,彭宇没有必要还不离开,没有必要陪着上医院——————我靠!!!与南京法官“按常理”凭空判案有得一比!懒得解释,看天涯网友给力分析吧:我认定徐老太一家就是在敲诈彭宇作者:寒塘荷叶发表日期:2007-9-818:34:00一.徐老太否认现场证人  如果她一开始就认为是彭宇撞的或者不清楚是谁撞的,那么有个目击证人对她来讲是最有力的证据,极有可能直接说明相撞事实。从这点上看,徐老太说不认识证人,是最不可理解的事情。这说明徐老太在最开始的时候不认为彭宇撞了她,彭宇扶起她后她才会说谢谢(证人的证词),只是看到医药费太高才改口。但目击证人的出现极可能会推翻她的说法,所以徐老太才会否认目击证人。  二.第一次开庭时派出所拒不提供原始笔录,之后,原始笔录的离奇“失踪”。  如果原始笔录上有彭宇承认的相撞事实,虽然比不上目击证人更有效,但口供是双方认可的记录,同样对徐老太有利。但为何第一次开庭不提供出来?只要拿出来就能证明彭宇和徐老太相撞了,徐老太就能够得到赔偿,是个人都能这么想,派出所怎么想不到?难道警察都是白痴么?这很显然的说明原始口供里彭宇没有承认相撞事实。这样的笔录拿出来对徐老太是没用的。后来的“丢失”也能证明这一点。只有口供丢了,所有人都不会知道上面写了什么。这样才好为下一步做“伪证”提供方便。  这一点象极了越狱第一季里面布卢斯的女律师拿到复制录像带,查到其中的疑点,然后赶到大厦监控室查找原始录像带,结果原始录像带因“意外”被水浸泡毁坏。两者对比,中国警察在做伪证水平上和美国FBI差了不只一个档次。。。。  三.拿手机拍摄原始笔录而且还是彭宇一人的  这个非常搞笑,说明中国的警察队伍还需要锻炼,连做伪证的水平都这么低劣。  口供“丢失”,那必须要找一份复制品出来,结果拍照的笔录只有彭宇的,而且上面写了彭宇承认有相撞事实。但所有人都会问,为何要对原始笔录进行拍照?是为了防止原始笔录丢失吗?(结果真“丢”了)那么其他案件有没有笔录照片?如果没有,为何偏偏拍摄这个案件的笔录?派出所有超能力能预见笔录一定会丢失?如果说是派出所要进行电子归档(我不知道公安系统有没有这项工作内容),为何拍照要用手机而不是DV或者数码相机?如果说要进行归档,则应该是对所有人的口供都要进行拍照,为何只拍了彭宇一个人的而不拍其他人的?  如果上述疑问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只能认为是徐老太儿子伙同派出所故意销毁笔录,拍摄彭宇口供并篡改内容,使其内容对徐老太有利。  这里我插一句,徐老太儿子太弱智了,你为何不把笔录都拍下来,然后都进行修改呢?这样岂不更合理些???你还是公安八处的警察呢?水平太次了吧!~也太懒了。。。。    四.拍摄照片的手机是徐老太儿子的手机  这一点对案子的倾向性没太多的关系。但可以说明其中的内幕。拍摄照片的手机是徐老太儿子的手机,说明徐老太儿子进入了派出所档案保管室查阅案件原始笔录。作为案件当事人的直接家属,他有直接接触原始笔录的权利吗?谁赋予的?从其警察身份,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和派出所之间有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从而有条件对原始笔录进行某种行为。由于他和徐老太的关系,这种行为将直接导致徐老太案件的进程方向。试问,如果徐老太问心无愧,他儿子有必要这么做吗?    五、派出所所长公然撒谎  又直接说明中国警察的素质真的太差了,计算机水平也差,这已经都21世纪了,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啊,作为一个小领导,这都不懂,以后怎么办案子??  这一点和第四点一样,徐老太儿子能够进入档案室,没有所长的同意是不可能的,而且非本所人员进入档案室的这种行为,所长很清楚这是违纪行为(是否违法我不清楚)。否则他为何把事情揽在自己身上,说是自己拍的?再进一步问,如果徐老太一家在这个案子里是有理的,派出所为何要给自己惹麻烦?很显然是在辅助徐老太儿子进行证据的伪造。  后来所长改口说是徐老太儿子拍的,那就回到前面的疑问,他有什么权利让徐老太儿子接触原始笔录?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所长说徐老太儿子没有进入档案室,那么手机照片是怎么回事?所长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手机而用徐老太儿子的手机去拍照?这些都能让人怀疑他和徐老太儿子之间的不正常关系。    综上所述,我认定徐老太一家在敲诈彭宇。徐老太的跌倒和彭宇有没有关系我不能断定,但我能断定的是当徐老太在跌倒后被彭宇扶起时,她不认为是彭宇撞了她的。直到医药费诊断结果出来后,才认为是彭宇撞了她。这其中,徐老太儿子是最主要的教唆嫌疑对象。徐老太只是听从儿子的建议而已,  还有一种情况是,徐老太后来认为是彭宇所撞,但是担心案子输了拿不到医药费才做出以上种种行为。这种行为虽不算敲诈,但一样令人唾弃,这是一种不尊重法律的行为。  但我个人偏向于前面一种。后面这种情况的风险太大有些得不偿失。  无论是哪种情况,徐老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儿子更是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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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8 楼                                  楼主,拜托别这样,法律基本常识为0呀!更可恶的是,许多地方颠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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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9 楼                                  彭宇案的判決開了一個不良先河,誰敢再淌那攤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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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3: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20 楼                                  媒体不是你们在控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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