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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金豆

[转贴]复旦大学《宪法学》“精品课程”大肆造假(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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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1: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1 楼                                  转至第6楼第 6 楼 周期率会发作 2011/7/1 16:39:21 的原帖:哈哈,一部伪宪法!研究者居然也是伪的!=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this.style.cursor='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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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3: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2 楼                                  所有学校的“精品课”都不是由学生评选的,因此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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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5: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3 楼                                  转至第6楼第 6 楼 周期率会发作 2011/7/1 16:39:21的原帖:哈哈,一部伪宪法!研究者居然也是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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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7: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4 楼                                  转一篇新语丝上的新作,复旦大学的“日月光华”难道就不关注本校的报道:《复旦大学“宪法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造假》  2011年6月17日,我们在新语丝网上披露了《复旦大学《宪法学》“精品课程”大肆造假》一文,近两周过去了,在正义人士的支持下,复旦大学“宪法学”某些教授一些更严重的虚报、造假行为又被揭露出来,我们借助《新语丝》继续披露之:  1. 2008年6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法学类共145项,其中第13项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教授的《革命后现代国家的成长与法律体系的构建研究》(一般项目,2010年结项)。暂且不论项目成果是否存在剽窃等问题。在该项目《申报表》中,我们发现有严重的虚报、造假行为。申请人在“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一栏中,将他人主编的作品篡改为本人。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法治进程与上海市民》一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出版,ISBN:7801466136),主编为杨雄,潘伟杰系第三副主编,但潘伟杰将自己伪造成为主编。更有甚者,将自己标榜为“上海市第五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获得者。经核查,上海市第五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一等奖共两项,一项为论文类,由复旦大学姜义华教授获得,另一项为著作类,由上海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集体获得,成果是《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丛书》。以上虚报,在复旦大学宪法学另一教授2006年申报并立项的国家项目——《政治文明与司法的互动关系研究》(编号:06BFX003)中也出现过。  2.其实,早在2007年3月,潘伟杰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7XAB002)申报时,已出现造假行为。由于其非法学专业背景出身,实力不济,便采取虚报和造假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在“申请人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一栏,竟然伪造研究成果,将他人出版的著作《现代国家的宪政理论研究》和《法治进程与上海市民》分别列为自己的专著(作品剽窃中最为恶劣的手法)。经查,《现代国家的宪政理论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作者为复旦大学杨心宇教授。  3. 潘伟杰通过以上不实申报,不仅骗取多种荣誉(正是凭借上述两项部级以上项目,2009年评为教授和博导),而且也获得了数额可观的经济利益。除上海市重点课程和上海市精品课程造假获利外,上述两项科研项目,直接由国家纳税人支付的项目经费为15万元,加上法学院配套经费共计超过20万元。  有关项目经费的使用,近年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上海市教委和复旦大学推出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然而,潘伟杰作为分管领导,明知故犯,伙同自己的妻子朱小珍(非项目参加人,也非复旦大学教职工和学生),以朱小珍为项目经办,自己作为项目主管的方式,伪造出差单据及其他票据,大量套取现金。在此,我们提请审计部门乃至纪检部门进行必要的核查。  《复旦大学《宪法学》“精品课程”大肆造假》一文发表以后,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并未引起有关部门特别是复旦大学足够的重视。为此,“不再天真”网友曾发表评论文章,表示对有关领导是否真正打假表示怀疑。本人对“不再天真”网友对事件的关注表示感谢的同时,认为我们还是要保持对于教育界的违法犯罪和学术道德堕落现象勇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今天,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讲话中特别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所以,我们的信心还是有的。对于复旦大学宪法学科有关教授严重造假一案,虽然人数不多,但问题十分典型,涉及到国家教委、上海市教委以及复旦大学等多个部门,需要成立专案组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在此我们也呼吁媒体和学术界给以更多的关注。在政界,腐败分子“许三多”不是绳之以法了吗,在学界,“潘三假”(课程造假、学术造假、财务造假)也一定会得到严肃的处理!  注:本案的主要证据图片,在提供新语丝同时,将通过新浪网“复旦法律人”(http://blog.sina.com.cn/u/2178432272)博客发布。(XYS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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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9: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5 楼                                  在大学法学院,竟然有教授不仅课程造假,而且学术造假。造假的内容是堂堂《宪法学》,要是立法造假,那又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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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0: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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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2: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7 楼                                  这个太平常了,你随便找一个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都可以看到第一,找点教授充门面,第二,找点奖项当底蕴,第三,院内设备几门课共享,说实话,写申报材料的人也么办法,你不造假,没办法和其他学校的竞争真正好的精品课程是国家级得第一批,那确实是有几十年沉淀的好课程(2003—04年评选的)后边大家发现评精品课程有油水,可以评职称,还有费用支撑,蜂拥而上,变成分赃了哎,可惜败坏了第一批的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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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4: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8 楼                                  转至第15楼第 15 楼 南方穿山甲 2011/7/6 6:03:23 的原帖:在大学法学院,竟然有教授不仅课程造假,而且学术造假。造假的内容是堂堂《宪法学》,要是立法造假,那又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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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6: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9 楼                                  精品课程、优秀教师、跨世纪人才等等,都是分脏的不同形式,与真正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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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8: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20 楼                                  欢迎网友们转贴、评述,大家应该把此帖顶起来!!!课程造假、学术造假,在国内大学,是较普遍的现象。但在著名大学学府,竟然如此严重,令人惊讶。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欧美的大学,只要一起小的作假,早就扫地出门了。在国内,要是发生在学生身上,比如一次考试作弊,也要被开除。但造假的老师为什么仍然可以逍遥自在呢,这样的大学怎么去争世界一流,说出来真让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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