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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金豆

[转贴]男子扶起摔倒老人被判赔7万 律师称冤过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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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3: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1 楼                                  <br />
转至第48楼第 48 楼 shanfengdh 2011/11/30 20:06:46 的原帖:还是分析一下当时的状况吧。<br />
1、机动车从老人们的自行车边驶过<br />
2、老人倒了<br />
3、在该机动车与老人们之间,并没有别的车辆和行人(同村人劝不要管,但并没有说,同村人是否是证实没有撞到,而是劝他不要管,快跑)<br />
4、机动车主停下,转回去,救助,送医院,并支付医药费<br />
5、机动车上没有撞击痕迹<br />
6、老人称是车子的后斗刮到了坐车老人的膝盖。(并不是两车相撞)<br />
=====================================<br />
首先,机动车撞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因为当时并没有别的车,而它开出二十米后,后面喊,也符合撞到了的常理。<br />
其次,撞到车后座上人的膝盖,是不可能在车上留下撞痕的,这种机动车后斗是很结实的,比轿车的铁皮坚固得多,碰一下人的腿不留下痕迹是很正常的。<br />
再次,后斗刮到座车人的腿,司机感觉不到撞着,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当时他肯定开得飞快,那车动静又大。<br />
老人驾驶技术不行,后座上的人被一撞,车子一晃,倒地,整个过程实际很简单。如果不用花那么多钱,司机也不会最后耍赖,因为当时没想到会那么严重。<br />
现在问题来了,这种事根本就是无法拿现证据的东西,相撞一瞬间,后斗刮一下膝盖,谁能看到?<br />
法院判决,不可能让老头们举证,因为他们也无法拿出客观证据,只有自己的证言,但当对方耍赖时,怎么办?当然要向着各方损失最小,并且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判决。<br />
我们再分析一下,假如不是他撞的,那么,两个老人家庭立码陷入灭顶之灾,要知几万元对他们家来讲,是天文数字。<br />
如果是他撞的,三轮车是有交强险的,那么,责任就转嫁给保险公司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双方来讲,都是喜事。<br />
因此,判决是他撞的,一半可能性是完全正确,一半可能性是冤枉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应承担社会责任,在事实没有可能搞清的情况下,让它承担,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br />
假如机动车驾驶员没有投交强险,那他承担这个后果就是应该的,他倾家荡产也应该的,判他赔偿也是对社会有利的,因为这些无良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对每一个人都是威胁。<br />
综上,我赞成法院的做法。“因为这些无良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对每一个人都是威胁。”<br />
我被这一大段P话熏晕了,试问:两个老的骑电动车,<br />
算不算司机?<br />
算不算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br />
算不算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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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5: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2 楼                                  <br />
转至第5楼第 5 楼 去岁刘郎 2011/11/30 16:14:11 的原帖:我有一次因井盖没盖上掉进空井,,剧痛让我神经迟钝,很长时间我反应不过来,我第一个意识是地震了。等我挣扎起来时,我躺着一动不动已经五分钟了。(因为之前我赶时间看过手机)<br />
我想老人摔倒也是这样。剧痛让老人反应不过来,等反应过来时,第一个扶起他的人。在他的意识里当然一口咬定就是撞他的人了。这是人体机能决定的。<br />
当然不排除是故意为之。现在的事真真假假不好说。转至第11楼第 11 楼 卧龙半条 2011/11/30 16:47:48的原帖:<br />
你说的很有道理,那时候他们也许有些发懵,现在社会好人越来越少,就像那个老人的女儿说的,不是你撞的干嘛你管。他们就宁肯相信她们自我的感觉,也不相信会有好人。这个老人和他的家人并不是最可恨的。甚至是有情可原的。这个事件里,法院太有问题了,公安局的痕迹鉴定他们居然都不采信。还有同车的证人证言,都不采信。从彭宇案开始,这个社会人人自危,都是法院给弄成的这样局面。<br />
法院更可恨,这是问题的关键。<br />
你那个法律都是错的,还谈什么法制!法律应该是陪审团制度,而不是由法官来独裁的。<br />
唉!这涉及到那个狗娘养的国体--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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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6: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3 楼                                  <br />
转至第48楼第 48 楼 shanfengdh 2011/11/30 20:06:46 的原帖:还是分析一下当时的状况吧。<br />
1、机动车从老人们的自行车边驶过<br />
2、老人倒了<br />
3、在该机动车与老人们之间,并没有别的车辆和行人(同村人劝不要管,但并没有说,同村人是否是证实没有撞到,而是劝他不要管,快跑)<br />
4、机动车主停下,转回去,救助,送医院,并支付医药费<br />
5、机动车上没有撞击痕迹<br />
6、老人称是车子的后斗刮到了坐车老人的膝盖。(并不是两车相撞)<br />
=====================================<br />
首先,机动车撞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因为当时并没有别的车,而它开出二十米后,后面喊,也符合撞到了的常理。<br />
其次,撞到车后座上人的膝盖,是不可能在车上留下撞痕的,这种机动车后斗是很结实的,比轿车的铁皮坚固得多,碰一下人的腿不留下痕迹是很正常的。<br />
再次,后斗刮到座车人的腿,司机感觉不到撞着,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当时他肯定开得飞快,那车动静又大。<br />
老人驾驶技术不行,后座上的人被一撞,车子一晃,倒地,整个过程实际很简单。如果不用花那么多钱,司机也不会最后耍赖,因为当时没想到会那么严重。<br />
现在问题来了,这种事根本就是无法拿现证据的东西,相撞一瞬间,后斗刮一下膝盖,谁能看到?<br />
法院判决,不可能让老头们举证,因为他们也无法拿出客观证据,只有自己的证言,但当对方耍赖时,怎么办?当然要向着各方损失最小,并且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判决。<br />
我们再分析一下,假如不是他撞的,那么,两个老人家庭立码陷入灭顶之灾,要知几万元对他们家来讲,是天文数字。<br />
如果是他撞的,三轮车是有交强险的,那么,责任就转嫁给保险公司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双方来讲,都是喜事。<br />
因此,判决是他撞的,一半可能性是完全正确,一半可能性是冤枉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应承担社会责任,在事实没有可能搞清的情况下,让它承担,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br />
假如机动车驾驶员没有投交强险,那他承担这个后果就是应该的,他倾家荡产也应该的,判他赔偿也是对社会有利的,因为这些无良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对每一个人都是威胁。<br />
综上,我赞成法院的做法。转至第52楼第 52 楼 datouzhang 2011/11/30 20:17:12 的原帖:“因为这些无良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对每一个人都是威胁。”<br />
我被这一大段P话熏晕了,试问:两个老的骑电动车,<br />
算不算司机?<br />
算不算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br />
算不算不守法怀着侥幸心理的司机?<br />
电动车现在是空白,电动车带人,也是空白,老人骑电动车并带人,对别人也是威胁,但现在没办法,谁敢取缔?<br />
司机,是指那个开三轮的,它这是运营机动车,必须有证并投交强险的。如果投了,法院判他输,对老人对他都好,因为保险公司赔钱。<br />
如果没投,判他输,也好,因为对于侥幸的驾驶员(司机),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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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7: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4 楼                                  <br />
什么东西,法官有道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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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9: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5 楼                                  <br />
:philips1975影响力指数:0||发短消息|只看此人|不看此人|2011/11/3016:38:25跟帖回复:<br />
第9楼<br />
.<br />
看CCAV多了,就想学雷锋。<br />
---------------------------<br />
害人啊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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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6 楼                                  <br />
现在开三轮的基本没照,紧贴别人超车的非常多,这回不排除他挂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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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1: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7 楼                                  <br />
京彭宇案法官王浩说:从常理上说,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应该自行离开。 <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法官他妈 养个好儿子。。。子子孙孙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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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2: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8 楼                                  <br />
彭宇案全民受害,根源是审判劣化!<br />
南京彭宇案,涉案者皆无好结果!更是祸国殃民。而造成如此恶果的是法院的枉法裁判。审判恶劣的腐败是祸根。<br />
审判公开完全是欺骗,旁听受限,录音、录像从来就没允许过!审判人员因为审判过程实际没有监督,从而任意枉法裁判。<br />
对于庭审证据和庭审笔录,如今手机都可以拍照存底,而审判人员是决不让当事人拍的,于是庭审证据和庭审笔录他们私下里就可以随意改,给枉法裁判留下空子。<br />
强烈呼吁全国人大,立法铲除中国法院这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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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59 楼                                  <br />
有三个人在比谁有钱·<br />
第一个说··我家佣人开着宝马去买菜<br />
第二个说··我家的垃圾车就是宝马<br />
第三个说··你们这算球·我天天开着车满大街转悠去找摔倒的老太太扶·<br />
前两个人一听·异口同声的说··爷!还是您老人家有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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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1: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0 楼                                  <br />
法官大都是退伍军官充当,所以不仅没有法律知识,而且判断是非的能力也极其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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