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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金豆

[转贴]袁伟时:清末宪政对社会变革影响超过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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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1: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1 楼                                  转至第18楼第 18 楼 全真一子 2011/10/11 11:48:16 的原帖:他分析的没错。但这个进步跟清皇室没啥联系。都是立宪派在推动。并且清室一直在百般阻挠。最后立宪派终于不耐烦了,才在革命爆发时采取了幸灾乐祸的态度。转至第19楼第 19 楼 王策 2011/10/11 11:57:14 的原帖:没有慈禧和光绪皇帝的首肯,有一点政改的可能吗?没有革命党的武力威胁,慈禧又哪里会首肯,不过这首肯来得已经太晚了,清政府的命运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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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5: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2 楼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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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进步奖优秀会员精英斑竹

发表于 2011-10-12 0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3 楼                                  《奏请宣布立宪密折》(1906年,载泽)  窃奴才前次回京,曾据一折,吁恳改行立宪政体,以定人心而维国势。仰蒙两次召见,垂询本末,并谕以朝廷原无成见,至诚择善,大知用中,奴才不胜欣感。旬日以来,夙夜筹虑,以为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若非公忠谋国之臣,化私心,破成见,则必有多为之说以荧惑圣听者。盖宪法既立,在外各督抚,在内诸大臣,其权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优,于是设为疑似之词,故作异同之论,以阻挠于无形。彼其心非有所爱于朝廷也。保己一之私权而已,护一己之私利而已。顾其立言,则必曰防损主权。不知君主立宪,大意在于尊崇国体,巩固君权,并无损之可言。以日本宪法考之,证以伊藤侯爵之所指陈,穗积博士之所讲说,君主统治大权,凡十七条:  一曰,裁可法律、公布法律、执行法律由君主。  一曰,召集议会、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议会由君主。  一曰,以紧急敕令代法律由君主。  一曰,发布命令由君主。  一曰,任官免官由君主。  一曰,统帅海陆军由君主。  一曰,编制海陆军常备兵额由君主。  一曰,宣战、讲和、缔约由君主。  一曰,宣告戒严由君主。  一曰,授予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由君主。  一曰,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由君主。  一曰,战时及国家事变非常施行由君主。  一曰,贵族院组织由君主。  一曰,议会展期由君主。  一曰,议会临时召集由君主。  一曰,财政上必要紧急处分由君主。  一曰,宪法改正发议由君主。  以此言之,凡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生杀于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论其君权之完全严密,而无有丝毫下移,盖有过于中国者矣。  以今日之时势言之,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  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  一曰,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  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籍,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  立宪之利如此,及时行之,何嫌何疑?而或有谓程度不足者。不知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光绪七年,1881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光绪十五年,1889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且中国必待有完全之程度,而后颁布立宪明诏,窃恐于预备期内,其知识未完者固待陶熔,其知识已启者先生觖望,至激成异端邪说、紊乱法纪。盖人民之进于高尚,其涨率不能同时一致,惟先宣布立宪明文,树之风声,庶心思可以定一,耳目或无他歧,既有以维系望治之人心,即所以养成受治之人格。是今日宣布立宪明诏,不可以程度不到为之阻挠也。  又或有为满、汉之说者,以为宪政既行,于满人利益有损耳。奴才至愚,以为今日之情形,与国初入关时有异。当时官缺分立满、汉,各省置设驻防者,以中原时有反侧,故驾驭亦用微权。今寰宇涵濡圣泽近三百年,从前粤、捻、回之乱,戡定之功,将帅兵卒皆汉人居多,更无界限之可言。近年以来,皇太后、皇上迭布纶音,谕满、汉联姻,裁海关,裁织造,副都统并用汉人,普天之下,歌颂同声,在圣德如地如天,安有私覆私载?方今列强逼迫,合中国全体之力,尚不足以御之,岂有四海一家,自分畛域之理?至于计较满、汉之差缺,竞争权力之多寡,则所见甚卑,不知大体者也。夫择贤而任,择能而使,古今中外,此理大同。使满人果贤,何患推选之不至,登进之无门?如其不肖,则亦宜在摒弃之列。且官无幸进,正可激励人才,使之向上,获益更多。此举为盛衰兴废所关,若守一隅之见,为拘挛之语,不为国家建万年久长之祚,而为满人谋一身一家之私,则亦不权轻重,不审大小之甚矣。在忠于谋国者,决不出此。  奴才谊属宗支,休戚之事与国共之,使茫无所见,万不敢于重大之事卤莽陈言。诚以遍观各国,激刺在心,若不竭尽其愚,实属辜负天恩,无以对皇太后、皇上。伏乞圣明独断,决于几先,不为众论所移,不为浮言所动,实宗社无疆之休,天下生民之幸。事关大计,可否一由宸衷,乞无露奴才此奏。奴才不胜忧懑迫切。谨奏。  (选自《宪政初纲》,商务印书馆1906年版,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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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3: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4 楼                                  袁伟时:从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来看,立宪是最好的选择。可惜,在汹涌澎湃的请开国会运动面前,清政府不能当机立断,错过了改革的时机。具体算一算辛亥革命前后的损益表,答案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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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7: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5 楼                                  可惜,可惜了,永远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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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2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6 楼                                  转至第13楼第 13 楼 付敏的天空 2011/10/11 11:35:12的原帖:凤凰网:辛亥革命时期,立宪与革命,哪个是更好的选择?袁伟时:从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来看,立宪是最好的选择。可惜,在汹涌澎湃的请开国会运动面前,清政府不能当机立断,错过了改革的时机。具体算一算辛亥革命前后的损益表,答案就一清二楚了。====================说得好!!!中肯话是不错,但如果清政府不是满族政权的话,那倒可能能够实现。汉民族主义情绪使得以爱新觉罗家族为君主的立宪不可能实现。俺倒是认为袁世凯比较正确,可惜那时中国人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丧失了机遇。美国是支持袁世凯的,是中国的朋友。日本怕中国强大,搞了阴谋。[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1/10/12 12:16:4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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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01: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7 楼                                  立宪只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为封建独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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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05: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48 楼                                  孙大炮搞出的训政比满清的预备立宪都不如,最起码满清的预备立宪还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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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09: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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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3: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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