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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oma

[转贴]何亚福:计生成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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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1 楼                                  一边打着为人民办实事的旗号,一边巧取豪夺,这才是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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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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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0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3 楼                                  转至第8楼第 8 楼 麦当姥姥 2011/4/26 9:57:20 的原帖:不单是寄生,其他行政都差不多,都是收钱收钱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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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1: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4 楼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大洋新闻 时间: 2011-04-28 来源: 番禺日报   区人口计生局区法院联合行动  本报讯(记者崔智颖通讯员徐妮斯)4月26日,区人口计生局和区法院联合开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行动,对石碁镇多名违法生育对象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天被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包括计划外生育以及非婚生育。法院有关人员在了解了违法生育人员的基本情况后,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教育,并根据违法生育对象的具体情况,接受部分经济情况比较差的对象签订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协议。区人口计生局规统科有关人员表示,这部分违法生育对象在收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拒不自觉履行,在社会上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开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行动为的是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性,进一步规范区征收抚养费的秩序,区计生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法院将可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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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2: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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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3: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6 楼                                  转至第8楼第 8 楼 麦当姥姥 2011/4/26 9:57:20 的原帖:不单是寄生,其他行政都差不多,都是收钱收钱收钱。。。转至第63楼第 63 楼 自由民国 2011/4/29 19:42:17的原帖:只是强计和强拆最为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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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3: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7 楼                                  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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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4: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8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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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5: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69 楼                                  作者:王卉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4-29 6:2:29   “黑孩”公民权利争议  □本报记者 王卉 照片上的杨若楠笑容灿烂,与年长三岁多的姐姐靠在一起。 这个可爱小不点儿可能并不知道,为了生下她,他的父亲,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已被该学院解聘下岗。 她同样不知道,在刚刚结束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自己并没有能够“突击”上成户口。 “我没有缴纳2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没有法律依据。”杨若楠的父亲杨支柱并不平静。 说起这笔费用,不得不提及2010年7月国家相关部门特别发布《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 这项《通知》的第一条即规定: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 同时第二条要求,对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的生育人员,可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所在省市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而杨支柱觉得社会抚养费在法理上说不通。于是,2010年12月1日,他将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告上法庭。 杨支柱认为,人口统计和上户口是两回事:“杨若楠是进入了人口统计的,只是没有上户口,不能享受儿童福利。” 不过,2011年3月31日,海淀法院以“法院不审查地方政府规章的合法性”为由,判决杨支柱败诉。杨支柱不服原判,已于日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争议社会抚养费 不少“超生”孩子比杨若楠幸运。在此次人口普查中,他们成功地解决了户口问题。 记者在北京某高档社区中了解到,很多孩子借着这次普查“脱黑”了。早在普查工作开始之前,居委会就在公告栏里贴上了这样的告示——交19万元,即可为1个“超生”孩子上户口。 “收费不太靠谱!不是明码标价。” 居住在北京另一小区的何明(化名)对记者讲。据他所知,此前为解决“超生”的户口,自己小区里的家庭有的花了40多万元,也有的通过关系上交10万出头就解决了问题。 “不过这次,大部分是交了大约21万元解决的。”他说。 社会抚养费,在2000年之前,被形象地叫作“超生罚款”,其实应被称为“计划外生育费”。通常情况下,不交社会抚养费,是绝对不会给上户口的。 “中国从1980年起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超生罚款的金额越来越大。”人口问题专家何亚福告诉《科学时报》记者。 事实上,即使想办法交付了高额社会抚养费,有了合法身份,但“超生”孩子们的父母,还不得不付出其他代价:如果不是自由职业者,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或被单位开除公职。 然而不幸的是,还有很多人根本付不起社会抚养费。 一位总算盼到人口普查的网友,在互联网上倾诉自己的不幸遭遇,他不仅没为“超生”孩子上成户口,还被地方计生委上诉到法院,并下达了交付3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3万元,一分没得少,农村超生最严重,但有几个能拿出3万元,有几个农村人会乖乖上报呀!普查数据能准确吗?我只能告诉大家,别白忙活了!”这位网友透露着无奈。 据《扬州晚报》报道,人口普查期间,该市超生人口无条件上户口。杨支柱表示,这样上完户口,只是加速了强制执行的到来,一些无证生育的孩子也并没有因此而少交“社会抚养费”。 现实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怪圈,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不取消,中国就会永远存在着“黑孩子”。“黑孩”户口问题不解决,人口普查数据永远也不会准确。 在一些地方,除了社会抚养费,还衍生出“保胎费”一类的乱收费名目。 按照现行政策,农业人口夫妇如果第一胎生男孩,不能再生,如果第一胎生女孩,可间隔几年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胎。然而,一些地方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却走了样。 2008年4月,《小康》杂志《苍山超生黑孩》披露,“只要给村主任交上几千元不等的保胎费,就可以随便生”。并且“保胎费只是开始,超生户生完孩子还要交超生费”,“而且这些收费,很少开正式收据”,“其中某村干部可以拿到30%的罚款提成”。 该文章援引一位知情人的话说,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工作区书记、村干部都是靠计划外“超生”罚款发财的,仅一个乡的工作区书记一年就能收五六万甚至十几万元。 针对社会抚养费问题,何亚福评论认为,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并不是平均分配给每个人的,一个富人占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比一个穷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按理应该向富人收社会抚养费,而不是对穷人。 此外,何亚福还强调,人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是创造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出生婴儿都有补贴;而“社会抚养费”却把婴儿的奶粉钱也要抢走!对超生者进行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这是中国的一大发明。 “黑孩”遭遇了什么 中国到底有多少“黑孩”?记者并没有获得确切数据。 中国新闻网就报道了关于广州的情况。据2008年底统计,广州全市历年来超生子女未入户的人数已达19000多人。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是非婚生“黑孩”。香港《文汇报》报道:据有关机构推算,香港人在内地非婚生而遗弃的黑户子女中,单是珠三角地区就高达5万人。 而在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情况也颇为严重。《苍山超生黑孩》披露,2005年,苍山逾 5万多名超生儿没有户口。在这些村庄里,生二胎是正常,三胎四胎也非常之多。大多二胎以后是没有户口的“黑孩”。 甚至,有些黑户直到成人都依然没有身份。他们失去了很多待遇和机会,不能享受人人应有的医疗保险,难以上幼儿园、上学。 前述报道透露,在珠三角地区,香港人在内地非婚生而遗弃的这5万名“黑孩子”,没有出生证明,难以得到合法身份,他们既难以赴港,也难以在内地上学,其中有些人流离失所,靠捡垃圾维持生计。 同样,苍山的5万名“黑孩”,他们的升学、就业、结婚也都成了问题,甚至这一困局在下一代仍可能被复制。 事实还不只如此。甚至对于已有子女家庭领养孤儿和弃婴,某些基层计划生育部门也视同超生给予处罚。 2005年,《中国青年报》一则《因没户口8岁小女孩4次试图自杀》的报道,更是将“黑孩”悲剧推向了高潮。 8岁的小姑娘茉茉是被捡来的。茉茉过于懂事,盘算着自己这条捡来的生命,并不值一贫如洗的养父母为她掏3万块钱上户口。为此,她屡次想自杀,想用自己年幼的生命,换取养父母不能承受的支出。 黑孩子的遭遇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各界也在为“黑孩”的社会抚养费进行讨论。 在2011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王名、刘大钧在调研和征求多位人口专家的基础上,联名提出《关于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案》。 议案认为,巨大的征罚力度和强制执行导致一部分超生的弱势家庭陷于赤贫,一些交不起社会抚养费的“黑孩”甚至流落街头沦为童丐,自幼便面对心灵创伤和不平等待遇;富人家庭和社会精英则为多生孩子不得不移居海外或想方设法到香港等地生育,都成为加剧社会不公的重要因素…… “黑孩”的权利 “我们并不指望官司能赢,只是借此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杨支柱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对于孩子的户口问题,他并不担心:“迟早会解决,独生子女政策一定会被废除。”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周泽,正是免费代理杨支柱告海淀区计生委一案的律师。他告诉《科学时报》记者,这种所谓“非计划生育”出生的孩子,在中国社会有一定普遍性。很多人交钱解决问题,于是就变相出现了“有钱可以多生”的现状。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合理性,本身就需要重新进行检视。而且法律条文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既然是提倡,就不应强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并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 周泽表示,一个孩子生下来,不管他是不是“计划内生育”,都应该享有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按有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超生”孩子与此有可类比性。 在中国,孩子享受社会福利是以落户为前提的。没有户口,也意味着他们被剥夺了享有这些福利的权利。周译认为实际户口的单纯职能应该是记录人口的基本信息,诸如何时出生、何地出生,而不应赋予那么多其他的价值。 “不给落户,确实不合理。”周泽说。另外,即使“超生”是父母的问题,但交付社会抚养费,实际上是变相惩罚了孩子,让孩子们更没有生活保障。 对目前“超生”处罚的执行情况,周泽也有自己的看法:为完成所谓人口控制的目标,县、乡政府自己都可以出台缴纳不等罚款的规定。但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做这样的资格。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政府应该采取办法,让“黑孩”们身份合法化,把他们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 夏学銮说,一味地不能上户口,使“黑孩”们在成长中被边缘化,是耽误下一代。历史积累下来的几百万上千万的黑户,他们没有任何权利,这会给社会安定和稳定带来极大威胁,同样可能会衍生出其他更多社会问题。 《科学时报》 (2011-04-29 A3 科学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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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5: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70 楼                                  大足:违法生育将被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2011-02-15 09:32 来源:长寿新闻网 编辑:赵文平日前,宝兴镇街道3组但水平、隆良珍夫妇因违法生育且拒缴社会抚养费,其门市被法院执法人员依法查封。   社会抚养费是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向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补偿性费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它对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确保人口计划顺利实现和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县仍有部分计划生育违法户没有积极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甚至还有一些违法生育户认为上了户口就能逃避征收社会抚养费。   针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复杂性,县计生委协同县人民法院,依法在我县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讼案件集中强制执行专项活动。目前,该活动已进入大范围集中强制执行阶段,存在侥幸心理以及没有积极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主,都会在法定程序下受到强制执行。在法院、计生委工作人员所做的思想工作没有效果的情况下,违法生育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义务的,甚至煽动群众抗拒法律的,都将受到强制执法。   据悉,县人民法院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进行传讯,对避而不见的,张贴执行裁定公告,督促其在法定限期内及早回归,同时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其房屋及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在经有关部门公开评估后予以拍卖,所拍卖资金冲抵社会抚养费。   1月25至27日,县法院与县计生委执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抽调法警16人,分别向万古、龙水、三驱、龙岗等片区的19户计划生育违法对象传送了告知书,并对近9万元的加工器械、冰箱等财产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财物总价值80余万元。据悉,2月底,这些保全财产将会依法被变卖。全县另一批到强制执行期的25户计划生育违法户也将收到告知书,进入强制执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程序。   据了解,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违法生育户已主动到法院交款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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