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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二月花香

[转帖] 张卓元:多数官员抵制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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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8: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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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军案涉374套房产被追缴



  昨天,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共477卷,双方对事实无异议。但对于其中4900万是否应属受贿款,双方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

  追缴查扣赃款和损失共计数亿元

  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检方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检方

  控辩双方

  主动坦白建议“从轻处罚”

  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讲,从代理案件之初到开庭,他会见刘志军的次数已超过10次,而刘志军本人的认罪态度一直非常好,系完全认罪,对于两项罪名,均要求律师为他做罪轻辩护,而不是无罪辩护。

  然而,在法庭辩论阶段,首先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的是检方。据律师讲,在发表量刑意见时,检察机关表示,刘志军受贿事实中有绝大部分都是他本人主动坦白的,当时司法机关尚未掌握这些事实。

  此外,检方还表示,就本案涉及的受贿以及滥用职权的犯罪,无论是损失还是其涉及的赃款都已经追回了,损失也都挽回了,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这也成为公诉机关认为刘志军可以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

  >>律师

  刘对社会贡献“有目共睹”

  对于公诉人的“可以从轻”的观点,钱列阳律师在表示认同的同时,补充发表了对刘志军从轻处罚的一个理由。

  钱列阳律师称,他在法庭辩论最后一轮谈的是刘志军功绩,并以此希望法院可以在对刘志军量刑上进行考虑。“今天多少人是都觉得高铁比飞机更准时、舒服、快捷、方便”,他表示,在刘志军任期内,我国的铁路每年运力增加1亿人次、货运增加2亿吨,他对国民经济对整个社会的贡献“有目共睹”。刘志军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是不容否认的,“刘志军的功绩是一方面,是否构成犯罪是另一方面,不是说一定要抵消,不是说有功绩就能无罪,但是希望法院可以在量刑上考虑这个问题”。

  唯一争议

  4900万是否定性为受贿款

  此外,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两笔共4900万是否是受贿款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检方认为,刘志军指使丁书苗捞何洪达,丁书苗支付4400万找人帮忙,该款性质为刘志军的受贿款,而钱列阳律师认为刘志军在此上是无罪的。

  钱列阳律师称,刘志军让丁书苗办事,丁书苗心甘情愿花钱,钱的所有权没有转到刘志军的手里,还是丁书苗的钱,所以刘志军不构成犯罪,无论钱的数额大小。“如果丁书苗找官员办事,可以说两人共同行贿,但丁书苗找的是社会无业人员,且钱被骗走,不应算刘志军个人所得”,钱列阳律师表示,而另外500万,是刘志军为了帮助部下升迁,丁将钱给了他人,但事情没办成,也是同样道理。

  钱列阳律师表示,这两笔钱涉及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很多,但不是所有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能纳入刑法打击的范围。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之前,不应扩大地认定为有罪。

  钱列阳表示,昨天的法庭辩论,达到了法律、法学的层面,这种有益的控辩对话,可能会推动、催生新的司法解释或者法律的完善,对法制建设有积极作用。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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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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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北京五六千人手握300套房 价值达5.4万亿2013年06月13日 21:33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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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人参与15条评论知名VC人士查立爆料:在北京至少有5、6千个手里有300套房的房东,这在中国任何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中都找不到。

查立在《不要误读移动互联网投资》一文中这样写道:在北京至少有5、6千个手里有300套房的房东,这在中国任何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中都找不到,当我们的创业者告诉我这个数字的时候,我都不相信。我们所投资的一家企业却表示,现在只针对那些手里有300套以上房产的房东提供服务,一些更小的房东他们还没有“精力”去服务。

有网友按此数据计算:在北京至少6000人手握300套房,按每套房值300万计算,总值达5.4万亿元人民币,约合8793亿美元。

据业内人士分析,仅这些人手上拥有的财富,就足够任何一家财富管理公司活得很滋润了,这个规模即便在华尔街也能数得上号。某第三方理财机构称,2012年以来200万起步的理财产品卖得非常好,北京的富人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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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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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信息联网扩围停滞 不动产统一登记或难铺开


房产税都不能降房价还指望什么?

    刘志军们的玫瑰梦是中国人的噩梦

  李乐

  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滞”状态。这令以这一系统为主要技术基础之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景 ,蒙上一层阴影。

  2013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截至目前,住建部并未明确提出新的联网城市数量目标。在40城市联网达标后至今,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鲜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

  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务院提出整合现有住房、土地、林地等登记职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住建部、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也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起草准备工作。而如何在制度设计的进展和技术基础完善方面合理匹配,将成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行当前所需面对的重大命题之一。

  扩围“停滞”

  在完成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任务之初,住建部曾考虑将联网逐步覆盖全国约500个地级城市,但进展并不顺利。

  “在2013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中,没有具体的房地产个人信息系统联网城市数量的新的目标,原来有40个城市的目标,在2012年6月,这个目标已经达标了。”6月13日上午,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截至2012年6月,住建部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

  6月1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两个独立消息源证实,在2012年6月完成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至今,鲜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所谓“技术节点”即是地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共享技术端口,如果技术节点尚未开通,那么则意味着没有新的城市个人住房信息与住建部全国系统“联网”。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是住建部于2011年开始推进的一项工作,通过信息技术联网,住建部将可以查询到目前已联网40城市的所有住房权属情况、房屋产权交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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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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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亿元虚假发票背后暗藏房价水分

位于北京市东五环外的“又一城”小区二期西门。10位于北京市东五环外的“又一城”小区二期西门。

6月1日下午,“又一城”小区附近,两个年轻人在查看该小区的房价信息牌。目前,“又一城”小区住宅的售价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实习生卢义杰摄8  6月1日下午,“又一城”小区附近,两个年轻人在查看该小区的房价信息牌。目前,“又一城”小区住宅的售价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

  位于北京东五环外,使用面积不到70平方米,售价200余万元自从2011年搬入“又一城”小区的这套商品房后,陶帅(化名)每天早上6点多就起床,坐公交车奔赴位于西二环附近的单位。

  “这个楼盘是由一家著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不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卖人’一栏里写的是‘北京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恩公司”)。”陶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他不知道的是,华恩公司正身陷一场“巨额虚假发票”的风波。2011年11月,北京市税务部门作出《税务认定处理决定书》,认定华恩公司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存在使用虚假发票103份,金额共计607436000元”。

  “这是一件令人震惊的特大虚假发票列支案,查获虚假发票6亿多元,查补收入近两亿元,创下北京地税单户企业史上之最,在全国也实属罕见。”《中国税务稽查》杂志在介绍这起案件时写道。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如此大数额的虚假发票不仅暴露了华恩公司涉嫌偷税的行为,同时也揭示出高房价背后的成本“水分”。

  签合同时才现身的华恩公司

  “买房的时候,谁会想到去打听开发商的各项成本开支呢?我们关心的问题只有两个:一是房价多少,二是我们是否买得起。”2011年年初,陶帅的妻子高佳(化名)从好友处听说,位于东五环化工桥以东的一处楼盘“又一城”有优惠售楼活动,当时还在租房的小两口打算去看一下。

  “又一城”小区在合同中显示名为“豆各庄住宅小区”,总建筑规模为112万多平方米,分4期开发建设。

  高佳的好友已在“又一城”买过一套房,觉得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加之正赶上打折,便建议高佳夫妇也买一套。

  “我去看房的时候,那个楼盘的一期、二期都建好了,已经住进人了。”陶帅发现,“又一城”小区以国内某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字冠名,一些单元楼被设计成宫殿式屋顶,部分道路还铺上了鹅卵石,美观大方。

  当天,陶帅在售楼中心待了近3小时,看了几处样板间,觉得还比较满意。其间,他还留意到,有五六个前来看房的人各交了两万元的定金。

  陶帅和高佳决定趁打折优惠期“出手”。几天后,夫妻俩取出了积蓄,双方父母又资助了一部分,凑齐了60多万元的首付款。

  “其实我们买房的决定作得挺仓促的。”高佳告诉记者,“之所以决定买房,一是因为楼盘正打折便宜十几万元;二是开发商承诺,小区将配套芳草地小学的分校。要不是为了孩子以后上学着想,谁会在这么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买房啊。”

  “又一城”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尚未完全建成:小区周边暂无大型的医院和超市,地铁7号线到2014年年底才能通车。

  “之前有楼盘宣传海报说小区门口会通地铁,后来得知7号线的终点站在焦化厂,离小区还有两站地。”陶帅告诉记者。

  “不管怎么说,比之前租房住的感觉还是要好一些。”在高佳看来,2011年年初签下的那一纸购房合同,成为夫妻俩在北京“定居”的重要凭证。

  陶帅不会忘记签约那天的情景,在国内某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东三环双井桥附近的大楼内,夫妻俩在一份30多页的合同文本上分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但让夫妻俩有些意外的是,合同首页“出卖人”一栏显示的并非上述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称,而是一家此前从未听说过的“北京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时我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留意了一下,心想,这应该是那家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子公司吧。”陶帅告诉记者,他翻到了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发现那里盖的也是华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让夫妻俩没想到的是,从他们在合同上签字的那一刻起,便与北京市税务部门的一项调查产生了交集。

  103张虚假发票牵出税务大案

  这项调查始于2009年,华恩公司被北京市税务部门认定使用103张虚假发票。这些虚假发票的票面金额总计超过6亿元,开票单位包括北京、辽宁、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6个省(市)的11家公司。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虚假发票中66张为国税票,均由北京市一家奶牛养殖中心“开具”,共6000万元;另一部分是37张地税票,分别“来自”北京等6地区的10家公司,达5.4亿余元。

  这两部分合计金额超过6亿元的虚假发票,大多与劳务、拆迁等业务有关,入账时间在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之间。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些虚假发票的入账时间,与“又一城”小区建设的工期存在重合之处。也正是这一时期,在政策、市场等因素的驱动下,据某门户网站统计,该小区房价从2005年的每平方米均价5800元,上涨到2011年上半年的每平方米均价2.2万余元。

  此间,“又一城”小区还曾登上某门户网站“北京市项目销售面积评价”等排行榜前十位。

  就在房价一路上涨的同时,北京市税务部门对华恩公司的调查行动也启动了。据《中国税务稽查》杂志相关文章介绍,税务部门的介入起源于华恩公司与另两家公司的一笔“三角债”,“没有涉税问题”。

  但没多久,有关方面转来北京市建委的一份通报,要求税务、工商等部门对一些涉嫌以捂盘惜售方法扰乱房市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税务人员在通报后附的“黑名单”中,也发现了华恩公司的名字。

  这次“回马枪”让税务部门发现了蹊跷。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华恩公司2007年“生产成本-开发成本”的账目中,一笔征地补偿款的数额将近两亿元而与之对应的只有一张记账凭单,并无原始单据。

  “华恩公司方面解释称,原始单据在2006年以前的凭证中。”该知情人士表示。

  在2006年之前,华恩公司远非今天的局面。最初,华恩公司由北京市恩盟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控股,3家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

  而在上述国内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华恩公司已被列入该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中国物业开发”。

  此番“跃龙门”,源自华恩公司与该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1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载明,华恩公司转让总价9亿元的100%股份,包括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8.7亿元综合费用。其中,综合费用的发票,由华恩公司的前股东北京市恩盟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就在股权转移前后,华恩公司的业务经历了一次突飞猛进。记者在《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成交统计报表》中看到,2003年11月,华恩公司以挂牌的方式获得了一块建筑用地,面积6800平方米。

  而仅仅一年之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11月的土地出让发布结果显示,华恩公司一举拿下4块土地,总面积33.8万平方米。这比前一年的规模扩大近50倍。

  彼时,华恩公司的注册资本仍然是3000万元,距离股东变更为国内某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仅差一个月2004年12月11日,华恩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成为国内某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子公司。其中,该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股52%,该公司位于北京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8%。据华恩公司提供给税务部门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2007年年底,股权已转移98%。

  正是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华恩公司的三个原股东北京市恩盟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成祥晟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林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都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注销登记。

  根据北京市税务部门的测算,由于华恩公司使用假发票103份,金额6.07436亿元,已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3.17亿余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9161万余元。据此,相关《税务认定处理决定书》对华恩公司做出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偷税金额处以一倍金额的行政罚款。上述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金额总计近两亿元。

  但上述算法和行政处罚并没有得到华恩公司的认同。在申请行政复议得到“维持处罚决定”的结果后,华恩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

  多项虚假业务被列入开发成本

  据知情人士透露,华恩公司多次对税务部门的算法和行政处罚提出异议。“但是,虚假发票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否认。”他还表示,虚假发票不是随便认定的,至少使用了5种方法验证。

  记者了解到,在验证相关发票的真伪时,税务人员在北京市地税局的发票查询系统上先输入了发票信息码及密码,系统显示发票为真。“按常理,一般人输入发票信息码和密码就完了。但税务人员留了一个心眼,又输入了一次发票代码和密码,这时,系统提示发票为假。”上述知情人士称。

  税务内网系统的查询结果也让人感到吃惊。原来,华恩公司一些发票票面的出票单位为甲公司,但在内网系统中,发票的领购单位却是乙公司。并且,内网显示的部分开票时间、金额都与票面信息不一致。

  记者从北京市一位税务人员处了解到,按照业务流程,每张发票的领购、使用等阶段,相关信息都会自动联网至税务部门的系统中。

  此后,税务部门兵分六路,分别前往103张发票提及的北京、辽宁等6个地区的11家公司核实。在4家位于北京的公司中,有3家否认与华恩公司存在经济往来。

  另外7家外地的公司,其中有两家没有税务登记记录或已被当地税务机关清理注销,5家公司表示与华恩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

  唯一承认与华恩公司存在经济往来的,是北京的一家奶牛养殖公司。据悉,该公司曾给华恩公司开具66张真实的发票。“后来,这些发票的发票号、密码被套用,‘克隆’出了66张假发票。”

  记者还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现,7家外地公司中的河南新蒲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其进京施工备案的发证日期均在2013年,远晚于发票开具的时间。另外两家公司至今无备案。

  “外地企业进京施工,一定要到我们这里备案。否则,将来业务合同没法备案,也不能开具统一发票。”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该中心与税务部门的约定。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这些备案信息意味着,上述公司在2013年获得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之前,不可能与华恩公司发生交易并出具发票。

  记者发现,在华恩提供给北京市税务部门的《情况说明》中,并没有否认虚假发票的存在。不过,这些发票被表述为“问题发票”。《情况说明》多次称,公司在股权转移时已通过税务机关公开的渠道进行查询,但没有查出问题。

  华恩公司在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的行政诉讼状中,同样强调“已尽查询义务”,但并未否认虚假发票的说法。

  作为被告的税务部门向法院提交了包括发票鉴定统计表、华恩的生产成本明细账等证据,以证明103份虚假发票已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且“造成了少缴税款的结果”。

  2012年12月20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华恩公司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原告北京华恩公司将103份虚假发票作入账处理,其中102份未发生真实交易业务,原告将其计入主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另外1份虚假餐费发票计入应付福利费,从而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事实的行为属于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被告要求原告补缴企业所得税及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书写道。

  虚假发票与虚高房价

  一位税务人员私下算了一笔账:如果扣去6亿元虚假成本,“又一城”小区住宅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会下降10%。

  “豆各庄的那块地是2004年一次性拿的,开发商最大的成本就在于拿地,设备、人工和建材的成本相对较小。”该税务人员介绍说,虽然“又一城”小区分为好几期开发,但每一期的土地成本都是一样的。

  他分析说,2009年北京市房价上涨时,虽然人工、建材等成本也在上涨,但因为该小区拿地的成本是固定的,所以总体成本并不会上涨得很快。如果开发商将虚假发票列入主营业务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就会出现成本“虚高”的情况,进而少缴税款,获得较高的利润,“这部分虚假成本,便是房价中的‘水分’。”

  在上海鼎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汤家才看来,虚假成本和房价的虚高有一定的联系,是推高房价的因素之一,不过并非主因。

  目前,这场“6亿多元虚假发票的责任由谁埋单”的“内部战争”正在上演华恩公司在《情况说明》中认为,虚假发票由原股东提供,应该向原股东问责。

  但记者查询后发现,被指提供虚假发票的原股东之一北京某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已于2008年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余两家原股东也已注销。

  汤家才告诉记者,我国税务登记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股东变更不影响缴税,“无论公司股东发生什么变化,税款都由企业法人负责。”

  上述税务人员也指出,即使虚假发票均由原股东提供,但是,股权转移的账不应该计入“生产成本”当中,“这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

  记者发现,在房地产业,使用虚假发票计入生产成本或逃税获得更高利润的,绝不止华恩公司一家。

  2006年,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了一项历时3年、针对11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房地产企业725家,千万元以上案件24个,追缴税款10.05亿元。

  在该局公布的2007年第一期走逃失踪企业欠税通告中,房地产企业约占四分之一,欠税数额名列榜首。

  甚至,还有房地产公司将建设成本虚增近1倍。2009年,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1.2亿元的工程建设成本记作2.3亿元。此举被指涉嫌逃税2577万元。

  但在陶帅夫妇看来,无论哪一方会对虚假发票承担责任,普通购房者都已经为虚假成本埋单了。

  “房价多少钱,能接受就买,不能接受就不买。至于开发商有没有用虚假发票、房价有没有水分,还得由税务部门查处。查处后的钱款是交给国库的,又不会返还给我们购房者。”陶佳说。

  他留意到,在小区周边多家地产中介摆出的信息牌上,“又一城”小区住宅的售价依然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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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完全脱离了官方的掌控之手,随着房价疯涨,有关拥房暴富的消息沸沸扬扬,拥有几十套甚至上百套房产的大有人在。上周,北京法院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贪腐案,不经意间被曝收缴了刘志军多达374套房子,这样的消息更是让舆论哗然!374套房产,按每套120平方米计算也近45000平方米,以北京四环内不低于4万元的单价来计算,其价值已高达18个亿!

知名VC人士查立随后爆料:在北京至少有5、6千个手里有300套房的房东,这在中国任何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中都找不到。查立在《不要误读移动互联网投资》一文中写道:在北京至少有5、6千个手里有300套房的房东,这在中国任何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中都找不到,当我们的创业者告诉我这个数字的时候,我都不相信。我们所投资的一家企业却表示,现在只针对那些手里有300套以上房子的房东提供服务,一些更小的房东没有“精力”去服务。

有网民按此数据计算:在北京至少6000人手握300套房,按每套房值300万计算,总值达5.4万亿元人民币,约合8793亿美元。这个消息让人惊诧不已,难道北京还有6000个刘志军?拥有多套房产是否意味着贪腐的泛滥?

在全国各地房价高企的今天,千千万万老百姓一辈子的收入恐怕也已经买不起一套房子了,而大大小小的官员却在城市里占有拥有着数不清的房子,这无疑给千千万万老百姓深重的无力感和挫败感。由于官员财产不需要公开,现实中究竟有多少人在北京拥有上百套房子外界很难搞清楚,但人们相信刘志军绝不是孤军奋战。在房子就是硬通货的现实语境里,官员们坐拥如此之多的房子,不过是再次告诉我们,权力寻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严重更加可怕。

从网上被曝光的一些官员腐败案件来看,官员们除了拥有大量现金或大批情妇之外,都会通过房子来攫取大量财富。几乎每个官员倒下,除了持续刷新贪腐数额的纪录外,都有多套房子的罪证一并罗列,在让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令人黯然伤神。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儿名下拥有21处房产,房产总面积7203.33平方米,房产保守估值在4千万以上。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在多个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方面,为房地产老板谋取利益,敛财数以千万。正如人民论坛所言:这些官员不查都是两袖清风,一查不是浑身是宝就是房产连片,谁还敢相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

曾任福州市副市长10年的杨爱金,纪检调查组在其办公室、家里一下子就搜查出3000万元现金以及17套房产证。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黄萌有房产84套,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有房产46套,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名下有67套,广东茂名市副市长杨光亮也有房产35套,安徽黄山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拥有房产38套,山西蒲县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在北京就有33套,上海房管局第一副局长陶校兴在上海有房产30套,山西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关建军在北京有房产27套,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在杭州有房产25套,原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州长杨红卫有房产23套……

这些动辄坐拥几十套上百套房子的官员,在中国官场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只要对全国各地所有的房子进行一次认真的普查,相信不难发现,官员拥有的房子远远超过了老百姓的想象。事实上,官员都是房价上涨的最大受益者,其拥有的财富甚至与房价息息相关,正是因为这层关系,各地所有针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往往都是虎头蛇尾无济于事,谁也不愿意真正花力气去抑制房价。

拥有几十套甚至上百套房子产的人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各地的富人或官员,二是拆迁户,三是炒房客。不论富人炒房还是拆迁户得利,其获得的房子还算来路正当。真正要搞清楚的是拥有多套房子的人,有多少是刘志军这样的贪官,其房子是靠权力寻租所得,要搞清楚这个数字并不难,难的是出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难的是接受全民监督。

中国房价飚升实际上与官员贪腐有直接关系,虽说房子的主要属性是居住,但许多官员通过权力获得房子只是为了洗钱和套现,因而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越来越脱离民生的本质,当蚁族拥挤在城市的地下室为生计奔忙为未来愁苦时,官员却轻而易举就能通过权力获得大量的房子以及花不完的黑金,从而导致了今天中国日趋严重的贫富分化,以及官民对立仇官仇富情绪高涨。

在西方发达国家,房子从来就不是富豪的主要来源,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充分发达而政府不干预经济活动的国家里,房地产开发平均利润率和其他工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基本上接近,不可能出现大规模圈地囤地开发房地产而迅速暴富的富豪。中国是个特例,一个涉及13亿民生的领域变成了一个造富工厂,其财富的积累又完全取决于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商之间的隐密交易。这种交易必然导致一个结果,谁与权贵有重要关系或形成利益共同体,谁就能获得最好的土地获得巨额的财富。

当房子成为财富被追逐,中国房地产市场就积聚了巨大的泡沫,这种泡沫任其泛滥不仅危害千千万万个家庭,对中国经济中国金融也将构成毁灭性打击。政府主导的4万亿大投资和货币严重超发,只是延缓了泡沫破灭的过程,这种对房地产泡沫的保护危害更大,是将小风险酿成大灾难,包括即将到来的经济灾难和政治灾难。

一致关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也认为,中国经济的房地产化泡沫已经显现,高房价造成的结果是,短时间内让中国的财富聚集在小群体,造成社会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公,社会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同时导致我们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价值判断出现严重扭曲,贪污腐败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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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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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城住房信息6月底联网恐泡汤 利益问题阻碍


  12天500城住房信息6月底联网恐泡汤广州市辖下十区两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去年已和住建部联网

  羊城晚报记者 赵燕华

  近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坐拥374套房产的消息与一则“北京6000名超级房主每人300套房”的微博,再度引发人们对住房信息联网进展的关注。

  今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但截至目前,在40个城市联网达标后至今,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并未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按照住建部预设,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但如今6月份只剩下12天,这一目标显然难以实现。而“扩围”进度迟缓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地方政府的不配合”。

  40个重点城市已联网

  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完成被视为全面推开房产税的必要条件。同时,如果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能陆续对外公布,就能更加方便地监测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流向,有助针对性地出台调控措施,控制局部市场异常现象,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样进行一刀切的楼市调控。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指出,如果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建立起来,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与住建部联网。事实上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方面,去年也确实加快了工作进度。今年3月份,住建部负责人就已经公开作出回应,目前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辖下十区两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去年就已经提前实现和住建部的联网。

  未见新的“技术节点”开通

  按照住建部的预设,在完成全国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后,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500个地级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不过,住建部负责人也坦言,扩围工作困难重重。

  事实上,即便是最初的40个城市联网状态,也是逾期8个月以后,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才公开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但是,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6月份只剩12天,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进展情况仍未明朗,联网的扩围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陷入了停滞状态。

  另据媒体披露,40城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后,各地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共享技术端口,再没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这意味着没有新的城市个人住房信息与住建部全国系统“联网”。

  技术不是问题 利益才是

  据悉,我国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房产普查,除了商品房以外,各地还存在大量的其他房产可能未录入住房信息系统,包括名目繁多的保障房、房改房、自建房等。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未录入电子信息库。这些都客观上阻碍着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推进。

  另一方面,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就曾表示:“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方面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者的阻碍。”

  此外,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些问题理顺之前,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

  在完成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任务之初,住建部曾考虑将联网逐步覆盖全国约500个地级城市,面对联网工作扩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曾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的难度,但要继续努力把它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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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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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财产不公布 房产税有个P用,搞不好 最后又是百姓搞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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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9: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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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之难,难于上青天。



各部门不能协调行动,抢权行动导致公共利益退场。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分属于不同的管理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渔业部门负责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的登记;海洋部门负责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这种模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无法保护个人物权,非改不可。



各部门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与不动产相关的权利,与土地相关的审批权是含金量最高的审批权。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的口径就难以统一,在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调研和课题研究,起草了土地统一登记条例建议稿、不动产登记法建议稿等。而有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早在2007年,住建部的前身建设部也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立法研究,并形成了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



登记权与审批权脱钩,恢复公共服务本职,才能减少部委、地方政府之间的扯皮现象,否则扯皮二十年也不奇怪。



谁都意识到,二十一世纪是基于互联的数据时代,谁拥有数据谁就拥有分析的基础,谁就拥有高端服务的未来。市场人士对阿里巴巴的小贷印象深刻,通过数据分析筛选出高信用的小微企业,获得低风险收益。不仅如此,阿里的消费数据、贸易数据还可以直观而准确地反应对中国的消费状况、贸易情况。银联的数据也有相似的功能,其未来商业功能不可限量。



正因为如此,公司也好、机构也好、部门也好,各种内部数据统统珍藏加钥,作为未来抢夺商业地盘的工具。各家银行、各家券商,电子商务公司、监管部门、各主要部门无不拥有自己的数据系统,如果可能的话,这些机构都会推出自己的指数,自己的数据分析公司。小农社会进入大数据时代应该就是这样的,有太多的数据,却没有互联,没有整合,缺乏分析能力,每家公司、每个部门敝帚自珍,信息孤岛与小农经济的画地为牢性质一致,如同穿着马褂的古人玩苹果,心态没有改变,小农社会非整合的赢利模式没有改变。



事实上,无论是不动产登记还是房屋信息联网,地方政府恐怕兴趣都不大。所谓浑水好摸鱼,地方政府的财政、土地收入情况大白于天下,甚至官员拥有几百套房产大白于天下,官员问责的噩梦就来了。



住建部的住房信息联网遭遇阻碍。2013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从2010年开始,住建部推行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住建部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滞状态。按照目标,今年6月底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大限将至,底线将破。



为了缓解某些人的担忧,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不得不出面安抚各地官员,表示住建部将在制度、程序、软件等方面加强设计和管理,确保信息使用安全。只有地方政府和住建部两方都同意批准,信息才能显示出来,否则显示出来的只是不完整的信息。住房监测数据成为高级机密:首先是应用系统不接入互联网,多层加密很难破解;其次是各地方政府只能看到自己城市的数据。如果查询或是修改,都会留下记录;再次,调看数据需要政府、住建部两把钥匙。



公积金信息联网受抵制,因为触动了地方政府的一块大蛋糕,而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被无影手化解,是因为依靠房地产的地方财政,房地产得利阶层的恐惧。



没有行政体制的改革,就没有真正的大信息、大数据时代;没有公共服务的归位,就会看到无数个站在信息孤岛上摇旗呐喊的利益群体——基本制度不改,技术改革已经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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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狼来了,结果是一头猪。”

  叶檀表示,开征房产税就像狼来了,叫了五年,结果来了一头猪。她指出,上海和成都的房产税没有打压当地的楼价,反而是越调越高。上海一年的土地交易金额差不多是1000亿左右,去年一年的房产税把商业地产也包括进去了是22亿,完全不成比例,房产税是不能代替土地财政的。如果房产税不能代替土地财政,土地就要保持增值,这样地方政府才有经营后劲。如果真正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当然有抑制作用,但是问题是现在的房产税连披着羊皮的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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