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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二月花香

[灌水]小悦悦被撞倒后那么久,她的父母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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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8: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1 楼                                  转至第33楼第 33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9:55:13 的原帖:让小孩寸步不离,要么找个保姆,一个保姆工资至少2000,还要包吃包住,实际支出至少3000,要么就是一方放弃工作,实际损失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当然有些人可以让父母帮忙带,但这其实也一样是有支出的,只是他们免费占有父母的劳动而已。你丫的整天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什么“监护”“监护”,这个主要由你们机动车导致的监护成本凭什么要家长们支出?转至第41楼第 41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09:20 的原帖:3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监护”,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即使没有汽车的乡村,也会有没有围栏的池塘,没有拴住的狼狗!另外,看到小悦悦有上托儿所的,不用找保姆。转至第44楼第 44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10:13:14 的原帖:监护可以啊这成本谁来承担?站着说话不腰疼,“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你丫是鱼啊,睡觉还能睁着眼睛?转至第48楼第 48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20:24的原帖:国外所有儿教书上都是这么教育父母的,就是“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养孩子的成本,当然是要父母负担,可以散养的,那是鸡吗?就是养鸡,也要防防黄鼠狼吧?当然鸡损失掉一只不要紧,再养几只就是了这问题越扯越大了。国外,即使是一个非技术劳工的工资,加上国家福利(住房,医疗和短时间失业保障),养活一家四口基本没有问题。在国内可以吗?在内地,像小悦悦这个案例,父母会因疏忽照顾儿童被起诉吗? 或者说,有疏忽照顾儿童的刑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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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2 楼                                  转至第76楼第 76 楼 万水不千山 2011/10/20 11:29:41的原帖:我赞成楼主的话,要么别生,要么就要保护好小孩子,我对我老婆就是这样交待的:不管什么原因,你不能让小孩子离开你的视线,其实我小孩已经六岁了,但我仍这样要求老婆。因为保护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别拿什么工作呀生意呀做理由,人可以没工作没生意甚至可以去要饭,但既然生了小孩就是保护小孩的生命和健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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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2: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3 楼                                  顶猫太太,广东前一个阶段丢过好几个小孩,5-6岁的都有,更不要说2-3岁的,往往都是发生在一眨眼的工夫,1-2分钟小孩就不见了,而且就发生在自己家门口,最后警察从大街上的视频监控看到有人抱走了,那是父母见小孩的最后一面.我们这里深圳社区小孩非常多,做父母的都看得很紧,我亲眼见过,一个奶奶3分钟以后就不见了孙子(后来好像找到了),然后就发疯一样的在整个广场里跑来跑去...那个呼天抢地的悲惨场面,真应该让那些说轻巧话的人看看.中国就这个环境,不要以为中国是美国,中国是有人贩子的,你的小孩子,对某些人来说就是200,000现金,那些SB你们懂吗?看到这个帖子里有些人吃的灯芯草,放的轻巧P,真是无语,有些时候,无知也等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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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6: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4 楼                                  转至第76楼第 76 楼 万水不千山 2011/10/20 11:29:41 的原帖:我赞成楼主的话,要么别生,要么就要保护好小孩子,我对我老婆就是这样交待的:不管什么原因,你不能让小孩子离开你的视线,其实我小孩已经六岁了,但我仍这样要求老婆。因为保护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别拿什么工作呀生意呀做理由,人可以没工作没生意甚至可以去要饭,但既然生了小孩就是保护小孩的生命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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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0: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5 楼                                  第一责任人,肇事者;第二责任人,监护人;第三责任人,当地政府;..........第N责任人,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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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4: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6 楼                                  转至第61楼第 61 楼 草叶笛 2011/10/20 10:40:46 的原帖:转至第44楼第44楼重装步兵旅2011/10/2010:13:14的原帖:监护可以啊这成本谁来承担?站着说话不腰疼,“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你丫是鱼啊,睡觉还能睁着眼睛?---------------------------------正告你这类傻逼监护你自己的孩子,是你的责任!成本?你丫当猫当过瘾了吧。我想,我可以骂你丫的,够格!草民2007年辞职回家照看儿子,辞职时年收入20万。现在一分钱不赚已经5年了。因为孩子是你带来世上的,照看他是你的责任。如果无法安排照看孩子,就辞职自己来。责无旁贷!懂这个词吗?天天含着也难说你这傻逼的孩子就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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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8: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7 楼                                  这题目本身就是要大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混账楼主,大家讲的是社会根源,你又开始来搅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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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2: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8 楼                                  转至第33楼第 33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9:55:13 的原帖:让小孩寸步不离,要么找个保姆,一个保姆工资至少2000,还要包吃包住,实际支出至少3000,要么就是一方放弃工作,实际损失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当然有些人可以让父母帮忙带,但这其实也一样是有支出的,只是他们免费占有父母的劳动而已。你丫的整天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什么“监护”“监护”,这个主要由你们机动车导致的监护成本凭什么要家长们支出?转至第41楼第 41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09:20 的原帖:3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监护”,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即使没有汽车的乡村,也会有没有围栏的池塘,没有拴住的狼狗!另外,看到小悦悦有上托儿所的,不用找保姆。转至第44楼第 44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10:13:14 的原帖:监护可以啊这成本谁来承担?站着说话不腰疼,“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你丫是鱼啊,睡觉还能睁着眼睛?转至第48楼第 48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20:24 的原帖:国外所有儿教书上都是这么教育父母的,就是“一分钟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养孩子的成本,当然是要父母负担,可以散养的,那是鸡吗?就是养鸡,也要防防黄鼠狼吧?当然鸡损失掉一只不要紧,再养几只就是了转至第50楼第 50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10:23:57 的原帖:你看过“国外所有儿教书"?你家孩子不是散养,是放猪圈里圈养?转至第54楼第 54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28:35 的原帖:不仅国外的儿教书这样写,近几年国内的儿教书也这样写着,宣教的力度还够人有屋,居有定所,除了流浪儿,其实说白了都是“圈养”,散养孩子的不佩做父母转至第55楼第 55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10:29:44 的原帖:你看过“国外所有儿教书"?转至第56楼第 56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33:50 的原帖:我看过的儿教书上几乎都有提醒,你这样问问题有什么意义吗?转至第60楼第 60 楼 重装步兵旅 2011/10/20 10:40:28 的原帖:你看的书都这样说,就代表所有的书都这样说?你可以啥事不做,在家研究生孩子养孩子,人家可是要生存,你在这里假惺惺个屁,你这么好,怎么不出钱给人家请保姆啊看到你这类人就觉得恶心转至第63楼第 63 楼 猫太太 2011/10/20 10:55:11 的原帖:如果不是“国外所有的儿教书”上都写过,父母就没有责任了?国人大多数都上班,孩子很多也放在托儿所。小悦悦也有托儿所上,与父母工作生存的时间无关,更与请不请保姆无关无知的父母、只能生不能养的父母才让人恶心整天只会围绕孩子活着的父母才让人觉得恶心,动物也能做到这点,你丫怎么不学大马哈鱼啊,生了孩子就算使命完成,就可以死了,比你伟大得多了,还公螳螂,为了生小螳螂把自己也给母螳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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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2: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89 楼                                  别都懒汽车头上的,这岁数的小孩放任不管,等着他的还有缺窨井盖的窨井、水塘、没拴住的狗或者毒狗毒老鼠的毒饵、电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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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5: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90 楼                                  这个事件,监护人放任2-3岁大的小孩子在车来车往的通道上乱跑,是有重大责任的。2-3岁小孩子才几十公分高,又处在不规则运动的状态下,货车司机有视线盲点,也难以预判,他的主观责任,在于其是否故意实施了二次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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