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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0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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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 楼 <br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0buhg.html<br />
“不患贫而患不均”是伪公平,是特权化,社会等级化<br />
《辩证的人权经济学》,将向读者解释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从何而来?解释,“看不见的手”,其实是可以看见的;同时,也可以预测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结果。预测之准确,比预测“看得见的手”(政策)的效果,还要容易。<br />
《辩证的人权经济学》是本博其他几个系列继续的逻辑前提:没有本系列阐述的社会保障的原理,无法解释医改中的《无法逾越的伦理陷阱》,医改特权的《寻租腐败定律》,以及欧洲干预劳动力市场交易的“过多的福利,就是没有福利”(德国“复兴经济之父”艾哈德);无法解释战争系列中决定最终胜负的积累中的“胜负效益”累积;无法解释今天左右派分野中的利益立场……。相反,《辩证的人权经济学》,将整个经济学支点下降到更坚守的人权断言上:“人权单位,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自主交换的自由权力,神圣不可侵犯”。简单,敌我分明。这与黎明“证明四色定理”的前置假定式的自证逻辑式的简单,截然不同。<br />
《辩证的人权经济学》,证明了“公平的,就是高效率的;低效率是因为存在不公平”。从而,将煞费苦心地,希望在所谓“公平和效率中取得平衡”的阴谋家们解放出来。两维决策原则,转为一维:关注效率就行了。如果需要考虑社会保障,那就拨出专款,交专业人员专款专用,就行了!《辩证的人权经济学》,甚至能够解释中国历史中的诅咒:绝望的“黄宗羲定律”。<br />
科学的,就是简单的!<br />
在市场正常运转所要求的道德规则下,“赖债悔约,是不道德的”,以此确认双方曾经自愿、有效的交易的权威性、信诚守约的社会契约文化,最终,形成所谓的法治社会(法律是公民契约)。以事后感觉“不公平”的道德理由,推翻信息透明下的自愿的既成交换,是伪公平。因为,所谓“公平”的定义,就是双方当时当地人权自愿原则下的交换。这种自愿,超出了公平的社会份量。公平,是市场正常运作的属性,侵害了人权自愿交换的前提,也就无所谓的公平。也就无所谓社会价值的产生、保留。<br />
计划经济的鼻祖KarlMax,正是利用了“伪公平”;声称,“有一方赖帐,另一方就是不道德的”,(昏菜!)。KarlMax成为人科动物园的设计师!不过,如果是人家赖帐,象美国增发美元抵赖美元所代表的美国社会债务,这帮子人,是不会说自已不道德。反之,如果是自已赖帐,象人民币增发贬值,抵赖掉对国民持有的人民币所对应的社会财产的所有权,就会说很道德的,而且是最高档的道德,学名叫爱国。可见,而“道德”标准,则一定由他们这些动物园管理层,或者代言人,单方面持有解释权。这类荒谬,最终也就取消“人权自主下的自由交换”,变成了计划中的分配,最终,成了“千万不要忘记驯化人类”的动物园。不妨有空翻翻乌有之乡那邦子政治经济学的精英,他们是离开了“道德”,就谈不了经济学。一旦有一套独立于所有社会参与人主观喜恶的标准存在,这些人就露出了最卑鄙的原形。<br />
“有一方赖帐,另一方就是不道德的”,这种结果确实让KarlMax,和他的身后门徒难堪。为了掩盖伪公平的本质,于是,他们引进了更加伪公平的“第三方道德裁决”。也就是说,交换是否有效,不取决于两个人权单位自愿交换,而取决于,第三方道德权力的解释。从这一刻起,人权,开始远离从事社会价值生产、价值确认的人。被剥夺了人权的“人”,不会愿意不愿意,都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人,而是,“生存权就是人权”的“奴隶”;希腊人的话,“会说话的”动物。当裁决交易悔约的道德力量,独立于行政权力时,通常,称之为“信仰”,“传统文化”,或者“伦理”,“宗教”。与当这种道德裁决权与行政、军事力量合而为一时,就有了另一个名称:“皇帝”!天赋皇权!天子!<br />
天子!在道德上,可从来没有说是下凡是为了当剥削阶级;天子临世,都是为了“救万民于水火,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可是,事实呢?可见,“公平”,如果脱离了“人权平等下的交换确认”,就成了剥夺一方人权的道德裁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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